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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退私教課遇奇葩事 應退3200元變倒貼2560元

由 中國青年網 發表于 舞蹈2023-01-11
簡介家住北京市昌平區的消費者馬先生對記者說,近日自己想在所在小區附近一家健身場所辦理私教課程,但合同約定課程費用將不會因為任何原因而退還

私教課需要上嗎

本報訊 (記者劉兵)“商家稱,按照合同約定,退課需要扣除全款的30%作為手續費。所以我要退回3200元私教課的錢,需要交納5760元的手續費,相當於倒貼2560元。”近日,北京消費者韓女士向《工人日報》記者反映稱,今年6月,她在北京市朝陽區大望路一家健身會所買了48節課的私教課,每節400元,當時付款金額為19200元。現在想把剩餘的8節課退掉,卻遇到了奇葩事。

“上了一部分課後,因為約定的私教離職,會所給我換了新的教練。我覺得新教練水平不行,加上經常約不到課,所以就想把剩餘的課退掉。本想著課沒上完退課可以追回一些錢,沒想到還要倒貼錢。”韓女士說,“因為合同條款比較多,當時並未仔細閱讀,沒想到合同內容對消費者這麼不友好。”

記者瞭解到,健身私教課程出現類似“霸王條款”較多,在轉讓、退換及更改方面的規則不合理。其合同內容往往加重消費者責任,卻規避自身責任,令不少消費者有苦難言。

家住北京市昌平區的消費者馬先生對記者說,近日自己想在所在小區附近一家健身場所辦理私教課程,但合同約定課程費用將不會因為任何原因而退還。而如果想轉讓其他人,需要另外交納全部金額25%的費用。“我覺得退還或者轉讓課程是作為消費者的權利,這明顯屬於霸王條款,就不想再辦理了。”馬先生說。

此外,一些商家還利用格式條款,企圖減輕或免除安全保障義務。韓女士稱,其簽訂的合同中就有“消費者本人對訓練過程中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這樣的條款。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熊超認為,消費者通常基於與私人教練的信任關係來簽訂服務協議,私人教練因離職等原因不能提供服務,消費者不願意接受其他教練服務的,有權提出合理的退換要求。因此,韓女士有權要求商家退還尚未使用的課程費用。

熊超表示,在現實中,一些健身會所一方面規定“私教課程服務均不可退換”限制消費者,但又允許自己“可分配其他教練為會員提供服務”,這顯然不合理。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姚盛告訴記者,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得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自己的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並且應採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對方注意或者理解與自身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

“對於私教服務,健身會所更應當由專業人員對消費者提供專門的指導和訓練,對消費者的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義務。但一些健身會所卻在合同中申明免責,完全免除自己的法定義務,這屬於無效條款。”姚盛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