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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人質”制度:以國家的名義被劫持,用生命充當政治擔保物

由 古今歷史拾遺 發表于 影視2021-09-12
簡介(西漢時期,西域小國成為風箱裡的老鼠:兩頭受氣)時間來到秦漢,大一統王朝時期不像分裂時期需要各國之間派遣人質,這時候的人質主要來自於西漢之外的西域小國,咱們知道西漢與匈奴的戰爭貫穿了整個西漢史,而中立的那些西域小國就成了一支可以拉攏的巨大力

人質外交什麼意思

古代的“人質”制度:以國家的名義被劫持,用生命充當政治擔保物

(人質,一般出現在警匪或槍戰片中,屬於無辜被劫持的平民)

說到人質,我們腦海中首先浮現的就是槍戰片中那些窮兇極惡的恐怖主義分子或者歹徒,他們或劫持飛機或衝入他人住宅劫持無辜百姓,並以百姓的生命來威脅警方 達到自己的目的,而人質們則被這些漠視法律道德的敗類所掌控,稍有不慎就有性命之憂,所以在現代,提到“人質”肯定就是危險的代名詞。

但在古代,人質可和現在不是同一個概念,這麼說吧,要是沒點身份地位,您恐怕連做“人質”的資格都沒有……

有人肯定會奇怪,“人質”這種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事兒還得看身份地位,難道古代還有二傻子貴族搶著去送命?當然不是如此,古代的人質和現代我們所認為的人質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那究竟有什麼不同呢?咱們今天就來聊聊古代的“人質”。

古代的“人質”制度:以國家的名義被劫持,用生命充當政治擔保物

(質本身就有物品的意思,即使在前面加了“人”字也有擺脫不了作為工具的意味)

所謂“質”,根據《說文解字》中的解釋是“以物相贅也”,也就是“以物受錢曰質。”類似於貴族們和諸侯國之間作為見面禮,也有抵押品的意思。

古代的“人質”制度:以國家的名義被劫持,用生命充當政治擔保物

(拿了玉璧和名馬做信物又如何?晉獻公沒有任何猶豫就背盟了)

兩國交往給上質物為的就是加強雙方的信用,可是後來人心不古,用物品終究不如用人命來表示誠意來的重要(用物品做抵押來獲取他人信任非常容易翻車,最著名的就是晉獻公的“假道伐虢”計劃,雖然貢獻了貴重的玉璧和良馬,但晉國照樣背盟而且沒有任何心理壓力和良心譴責),於是就出現了“以人為質”,也就是用人命作為政治擔保物抵押給他國來表示自身的政治誠意(可能是認為生命誠可貴?)

古代的“人質”制度:以國家的名義被劫持,用生命充當政治擔保物

(雛龍說趙太后,趙威後是個出色的政治家,但聽說要心愛的小兒子長安君去當人質還是亂了方寸)

當然了,國君們當然不可能去當人質(也有例外,比如說像楚懷王這樣的奇葩),那被派到他國的人質身份就必須要足夠高貴、足夠重要,絕不能是一般人。畢竟你派個平民過去,老百姓的命在君主眼裡才值幾個錢?所以諸侯國們一般都選擇以自家兒子為質,這已經夠尊貴的了吧?還不夠,既然是抵押,那得是貴重品才有價值,所以被派遣去當人質的孩子不能是普通兒子,必須是身份地位比較高,嚴重時就連太子也得去。最明顯的例子就是觸龍說趙太后,秦國攻趙甚急,趙國向楚國求救,結果楚國張口就要趙威後的兒子長安君來當人質,長安君可是趙威後的心頭肉,所以不管大臣們怎麼勸諫老太后都不答應,甚至為此還耍起了無賴,你們非要勸諫我,那我可要朝你們臉上吐痰了!可見不是什麼阿貓阿狗都能當人質,首先得身份地位高貴,受到他國認可才行。

古代的“人質”制度:以國家的名義被劫持,用生命充當政治擔保物

(周鄭交質的主角之一鄭莊公,經過這件事後周天子的威信再次大受打擊)

目前我國曆史上最早的人質應該是《左傳》記載的“周鄭交質”。鄭莊公在周王室當卿士,可是周平王對鄭國很忌憚,所以偷偷分權給虢公,鄭莊公聽了就很不爽,周平王辯解說這是沒有的事兒啊!為了表明雙方情誼不變,於是周天子和鄭國互相交換人質,這件事也被看作是周朝進一步衰落的象徵。

古代的“人質”制度:以國家的名義被劫持,用生命充當政治擔保物

(要沒有呂不韋大把撒錢,子楚根本沒有當秦王的可能性,還得在趙國苦逼的當人質)

古代的“人質”制度:以國家的名義被劫持,用生命充當政治擔保物

(嬴稷也在燕國當過一段時間的人質)

人質制度在我國曆代王朝皆有存在,在春秋戰國諸國混戰時期尤為盛行,國家之間為了履行盟約,互相派遣親人前去對方國家當人質,如剛剛提到的周鄭交質。還有以諸侯之尊非要到秦國當人質的楚懷王,還有秦始皇的倒黴老爹子楚,以及著名的秦昭襄王嬴稷(也就是羋月的原型,羋八子太后的兒子),都是典型例子。

或者是兩國交戰,失敗一方為了表示臣服且永遠服從大哥的領導,也會被要求派遣貴族到對方國家去當人質,這類的事件也不少,比如說策劃荊軻刺秦王的燕太子丹、齊頃公的母親蕭同叔子等。值得一提的是蕭同叔子乃是齊頃公的母親,一介女流,晉國打敗齊國後點名要老太太去當人質,可見在戰國時期男女並不侷限,只要你夠身份就行!

古代的“人質”制度:以國家的名義被劫持,用生命充當政治擔保物

(燕太子丹與嬴政是發小,但在當人質時照樣被欺凌侮辱,於是他策劃了後來的“荊軻刺秦王”)

那麼當人質日子過得怎麼樣呢?人質雖然身份高貴,但終究只是一件政治抵押物,君主們雖然口口聲聲的遵守盟約,但只要受到的誘惑足夠人質便會像破爛一樣被拋棄,所以人質們的日子過得也不怎麼順心,而且隨時會有性命之憂。人質在他國所受待遇與本國實力、雙方融洽程度密切相關,強國大國的人質一般待遇會比較好,甚至還有會比較高的人生自由,小國的人質就稍微慘點了。

燕太子丹在秦國當人質時就飽受歧視和凌辱,這也導致了他不計代價也要招募勇士刺殺嬴政。當兩國關係緊張時,人質就慘了,比如說倒黴蛋子楚,他雖然是秦國派遣到趙國的人質,但他身份低賤又不為父親所喜,秦國壓根不顧他的死活多次攻打趙國,那您想想趙國人能給子楚好臉色看麼!於是子楚雖貴為秦國王孫,但照樣“車乘進用不饒,居處困,不得意。”日子過得緊緊巴巴,所以即使是在古代,人質也是個高危行業,像子楚這樣只是受到冷遇還是極為幸運的,歷史上還有不少人質因本國背信棄義被殺死。

古代的“人質”制度:以國家的名義被劫持,用生命充當政治擔保物

(西漢時期,西域小國成為風箱裡的老鼠:兩頭受氣)

時間來到秦漢,大一統王朝時期不像分裂時期需要各國之間派遣人質,這時候的人質主要來自於西漢之外的西域小國,咱們知道西漢與匈奴的戰爭貫穿了整個西漢史,而中立的那些西域小國就成了一支可以拉攏的巨大力量,包括樓蘭、龜茲在內的小國們就成了匈奴和西漢兩強對峙的犧牲品,他們艱難的在夾縫中生存,無論倒向哪一方都可能引起對方的仇視,為了生存很多小國只能兩頭都派遣人質,兩邊都不得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樓蘭,剛投降漢朝又被匈奴人攻打,“於是樓蘭遣一子質匈奴,一子質漢。”

古代的“人質”制度:以國家的名義被劫持,用生命充當政治擔保物

(由於漢朝和匈奴哪個都惹不起,所以西域小國們一般選擇兩邊不得罪,都派遣人質表示臣服)

最初匈奴是不講究人質的,可後來發現漢朝透過取得人質來控制這些小國,他們利用巨大的影響力護送王子回國並支援他登基為王,作為回報新王便會偏向漢朝,所以匈奴也開始要求自己的小弟們貢獻人質,有時候老國王死了,漢朝扶持的王子和匈奴扶持的王子為了爭奪王位也會爆發激烈的戰爭。

西漢時期的王子們被稱為“質子”或“侍子”,他們來到長安後會被任命為宮廷侍衛(包括匈奴王子金日磾也擔任宮廷護衛,以表示君主對他們的親近和信任),而且一般會受到極好的待遇,但另一方面王子們也需要遵守漢朝的法度,曾經有來自樓蘭的王子鬧事違法,結果被判處宮刑……

到了三國時期,人質現象就更常見了,這時候提供人質的主要物件變成了守衛邊境的將領,這是為什麼呢?因為朝廷對武將不放心唄……

古代的“人質”制度:以國家的名義被劫持,用生命充當政治擔保物

(對於毌丘儉來說,起義就代表兒子喪命,那應該沉默隱忍還是堅持大義?)

蜀國不談,魏、吳邊境的武將們就經常發生叛變,頗有幾分“朝秦暮楚”的風範,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吳國老將韓當的兒子韓綜叛變到魏國,當起了帶路黨帶著魏兵到吳地燒殺搶掠,把孫權氣得半死。韓當可是輔佐了東吳三代君主的老臣,韓綜也算是根正苗紅的官二代,還不是說反就反!所以這也逼得朝廷要求:你去外地駐守可以,但父母妻兒都必須留在首都,你要是敢造反就讓你全家死光,看看榮華富貴重要還是父母妻子的命重要!

而魏國方面,叛變的事也是一抓一籮筐,駐守淮南的毌丘儉因司馬師欺君不臣,竟敢以下犯上廢黜皇帝曹芳,於是想要“清君側”,可是兒子毌丘甸這時候在洛陽當人質,頗有些猶豫不決,毌丘甸為了激勵父親就寫信給他說:“大人居方岳重任,國傾覆而晏然自守,將受四海之責。”父親您不是曹魏的忠臣麼,現在司馬師欺凌天子,玩弄朝政,您怎麼能坐視不管!毌丘儉收到兒子的信後深受感動,於是他一方面派遣小兒子毌丘宗去吳國當人質以獲得吳人的幫助,一方面聯絡文欽在淮南豎起討伐司馬師的大旗,而毌丘甸則被殺死。

古代的“人質”制度:以國家的名義被劫持,用生命充當政治擔保物

(在搜神記裡,記載了一個火星人對吳國的人質們宣揚晉國將得到天下)

幹寶的《搜神記》裡也提到了一個有趣的故事,這也和吳國將領的人質們有關。書裡說道,吳國邊境將領們的妻子兒女都被安排在一起(就是為了防止他們變節),結果這時候來了個誰也不認識的孩子,說自己來自火星(熒惑星),這個來自火星的孩子告訴人質們天下將會由司馬氏統一。這也算是“來自星星的你”的最早版本了吧!

古代的“人質”制度:以國家的名義被劫持,用生命充當政治擔保物

(巍峨壯麗的長安城,大唐時期周邊國家爭著送人質來長安)

大唐時期國力強盛,所以各國爭相尊奉唐為宗主國,這一時期的人質大部分是各藩屬國派遣的質子(由於大唐的科技、文化和政治在世界上處於領先地位,所以這些人質們被派遣來到大唐充當宮廷的衛士),唐玄宗就釋出過一道詔令,命令將那些留在京城已經多年,目前已經不再被需要的人質們送回各自祖國。雖說可以回到久違的家鄉,但大唐實在是太有吸引力,有的質子甚至痛哭流涕不願意離開……這一時期除了各國王子充當人質外,朝廷還會透過特殊途徑要求節度使們提供人質:公主下嫁!把公主嫁給駐守邊境、指揮大軍的節度使的兒子們,作為駙馬就必須要居住在京師,這樣就成了事實上的人質。

古代的“人質”制度:以國家的名義被劫持,用生命充當政治擔保物

(就算兒子在京城當人質,也照樣抵擋不住安祿山、吳三桂們的造反步伐)

比如安祿山的兒子安慶宗就娶了榮義郡主並居住在長安,當老爹造反的訊息傳到京城時,安慶宗就成了刀下之鬼,玄宗還不解氣,把無辜的榮義郡主也給殺了。同樣倒黴的還有清朝吳三桂的兒子吳應熊,這位爺娶了建寧公主後住在北京,老爹吳三桂也是個野心勃勃的人物,康熙的“削藩”命令一下達吳三桂立刻拉起反旗,吳應熊作為犧牲品馬上被清廷斬首。可見駙馬雖然珍貴,但照樣是人家砧板上的肉,但凡您有個“只要天下不要親人的老爹”,你就是一枚棄子,隨時都有生命危險。

古代的“人質”制度:以國家的名義被劫持,用生命充當政治擔保物

(為了打擊西夏,拉攏吐蕃人成為北宋重要的外交手段)

到了宋朝時期,為了和西夏對抗,朝廷選擇拉攏中間力量吐蕃,官員們在邊境建立各種“納質院”,辦“蕃學”,讓吐蕃將領們的子弟前去學習,以此牽制鬆散難治,頗有異心的吐蕃部落,比如說劉熙古在知秦州時“州境所接多寇患,熙古至,諭以朝廷恩信,取蕃部首豪子弟為質,邊鄙以寧。”所以向吐蕃人徵求人質是北宋王朝治理邊疆的重要手段。明朝立國之初,由於政權不穩,明太祖朱元璋也規定了前線將領的妻子兒女必須集中在首都南京的命令,不過這些措施在帝國穩定後便被廢止。

古代的“人質”制度:以國家的名義被劫持,用生命充當政治擔保物

(為了讓家康臣服,秀吉又嫁妹妹又送母親當人質,做了很大的犧牲)

我們的鄰國日本也非常流行“人質制度”,就連戰國三雄中的豐臣秀吉和德川家康都與“人質制度”有過一段故事,這兩位一個少年時作為松平家的人質被派遣到今川家,結果半路被織田家給劫走了,過了兩年後重新回到今川家,當人質一直當到19歲;豐臣秀吉玩得更開,為了讓德川家康臣服,他不但把妹妹旭姬嫁給德川家康,還主動把自己70多歲的老母親大政所送到德川家做人質。。。。。

古代的“人質”制度:以國家的名義被劫持,用生命充當政治擔保物

(毛利元就長子毛利隆元,在大內家做過一段時間人質)

除此之外,明智光秀的母親、毛利元就的長子毛利隆元、北條氏康的兒子北條三郎都曾經作為人質在歷史上留下自己的蹤跡。

人質作為一項獨特的外交制度在歷史上留下了許多記錄,儘管帝王們固執的認為透過人質能夠對其他國家或官員進行掌控,但這種片面而一廂情願的想法沒少被打臉,只要誘惑足夠大,就算是親生骨血,身生父母被拋棄的例子並不少,不過一直到清朝甚至是民國,人質制度還非常吃香,統治者們始終願意相信只要有人質在手就能夠讓對方投鼠忌器,所以一直到現代社會,這項古老而無用的制度才真正煙消雲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