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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心的笑了”“傷心的哭了”,錯了嗎?

由 花眼看花 發表于 影視2022-12-02
簡介你看,這兩個短句中,“開心”和“傷心”是形容詞而“笑”和“哭”是動詞,正好符合“形容詞(副詞)+地+動詞”的形式

什麼開心的笑了造句

“開心的笑了”“傷心的哭了”,錯了嗎?

有一位學生家長網上吐槽,說孩子考試時寫“開心的笑了”“傷心的哭了”,被老師扣了2分,她覺得有些過分。

我的回答是:“扣得好!”

因為按照規範,一般來說“開心的笑了”和“傷心的哭了”,應該寫作“開心地笑了”“傷心地哭了”。這樣才正確。

我開頭說“扣得好”,這個裡面的“得”字也不能換作“地”,即不能寫作“扣地好”。當然,“扣得好”也不宜寫成“扣的好”。

“的、地、得”是現代漢語中經常使用的三個結構助詞,都是起連線作用,而且它們在普通話中都讀輕聲“de”。作用相似,讀音相同,這是小學生(也包括其他人群)作文時經常用錯的一個原因。

“的、地、得”三者的用法不同:在定語後面一般寫作“的”,在狀語後面寫作“地”,而在補語前則寫作“得”。如果分別用式子來表示,即“形容詞、名詞(代詞)+的+名詞”,“形容詞(副詞)+地+動詞(形容詞)”和“動詞(形容詞)+得+副詞”。

有人對三者的用法還編了一個“順口溜”,可幫助學生從中揣摩具體用法:

“的、地、得”,不一樣,用法分別記心上:左邊白,右邊勺,名詞跟在後面跑。美麗的花兒綻笑臉,青青的草兒彎下腰,清清的河水向東流,藍藍的天上白雲飄。左邊土,右邊也,動詞在後是標誌。認真地做操不馬虎,專心地上課不大意。大聲地朗讀不害羞,從容地走路不著急。左邊雙人這個“得”,經常用在形容詞前。雨後春筍長得快,烏龜比兔子跑得慢。窗外的鳥兒起得早,黃犬守夜睡得晚。

我們再回頭來分析“開心的笑了”和“傷心的哭了”為什麼錯了。你看,這兩個短句中,“開心”和“傷心”是形容詞而“笑”和“哭”是動詞,正好符合“形容詞(副詞)+地+動詞”的形式。所以其中的“的”字應該換成“地”字。如果說“開心得又蹦又跳”“傷心得茶飯不思”,這裡面的助詞則應該寫作“得”了。因為,這裡面的“又蹦又跳”和“茶飯不思”是句子的補語,分別表示“開心”和“傷心”的程度與狀態。

至於“扣得好”則符合“動詞(形容詞)+得+副詞”這一形式,其中“好”字可以認為臨時充當了一回程度副詞。

在語言實踐中,也確實有類似“扣的好”這樣的用法,即“動詞+的+形容詞(副詞)”的形式。比如“看的開”等。

像前者“看的開”勉強能夠說得通:這裡面動詞“看”+的,構成了一個名詞形式——即類似於河南土話裡把被子稱作“蓋的”(“的”讀作di,下同),褥子成為“鋪的”——這樣,名詞結構形式+形容詞,就又構成了一個主謂式片語(短語)。“看的開”即“所看的問題,很開通、很明白”。“看得開”大致也是這個意思,只是其中所“看”的,不再僅僅侷限於某一具體的事物,而是整個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這“三觀”了。

前面說到“按照規範,一般來說”,也就是說凡事都有例外。在這篇問答下面,有網友留言指正。他說,“開心的笑了”“傷心的哭了”其實在表達“開心的(人)笑了”和“傷心的(人)哭了”的意思時,是沒有錯的。另外,如果是強調開心和傷心的程度,說“開心得笑了”和“傷心得哭了”,也是可以的。這位網友說的有道理。

我們常說“語法是死的,語言之樹長青”,但對於中小學生來說,讓他們瞭解一下語法規範還是很有必要的。只有先經歷了“必然王國”,最後才可能進入“自由王國”。這次考試老師扣了2分,如果孩子從中明白了原因之所在,今後就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了。

吃一塹,長一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