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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生不出兒子就不結婚!這樣的婚前協議有效嗎?

由 趙慶灃律師 發表于 影視2023-01-27
簡介直到男友的母親拿出了那份婚前協議,小舞徹底打消了和婆婆妥善相處的念頭

不結婚換一種說法叫什麼

17世紀末,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和盧梭等人提出了天賦人權,意思是每個人都有生存、自由、追求幸福和財產的權利。這些權利是上天賦予的,也是法律認可的。可在現實生活中卻有許多不平等的條約,比如“婚前協議”。

以案說法|生不出兒子就不結婚!這樣的婚前協議有效嗎?

在很多人的腦海中婚前協議就是不平等條約,要麼偏袒男方要麼偏袒女方,總有一方是受害者。可“婚前協議”註定就是不平等的條約嗎?其實並不見得,因為在我國《民法典》中規定,財產製約定應是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結果。

案例分享

2011年,家住上海的小舞在微博上公佈了自己未來婆婆擬定的一份“婚前協議”,協議的內容讓不少網友看了心生怒氣。

“女方需為男方生育一男孩(親子鑑定)後再登記註冊結婚。”

“女方保證在簽署本協議前無墮胎史、生育史,並且沒有與他人的感情糾紛。”

“女方在2012年為男方生育一男孩(親子鑑定)將獲得男方獎勵80萬。”

協議上的條條款款都是針對女方,對男方卻不作任何要求。因此這一協議也被網友們戲稱為,世上最離譜的婚前協議。有記者找到小舞向她詢問了有關婆婆的事,小舞這才將事情原原本本地說出。

以案說法|生不出兒子就不結婚!這樣的婚前協議有效嗎?

小舞是上海姑娘,男友卻是福建福州人。男友的家境條件不錯,但男友的母親卻有著濃厚的守舊思想,不僅重男輕女,還很保守。原本小舞和男友決定2011年11月11日結婚,可小舞剛到福州就被男友母親的操作嚇得目瞪口呆。

為了討好婆婆,小舞特意買了名貴的皮帶和手錶,送給公公婆婆,就連男友的奶奶和姐姐

送了禮物。可未來婆婆對小舞仍然沒有好臉色,這讓小舞明白,婆婆或許根本就不喜歡自己,或者看不上自己。

直到男友的母親拿出了那份婚前協議,小舞徹底打消了和婆婆妥善相處的念頭。別的不說,光是協議的第一條就讓小舞難以接受。協議白紙黑字的寫著,小舞必須要給男友生下一個男孩,且透過親子鑑定無誤後,才能登記結婚。

以案說法|生不出兒子就不結婚!這樣的婚前協議有效嗎?

這不僅是對小舞的不信任,更是對她人格的侮辱。因此小舞最終沒有簽訂婚前協議,她表示自己寧願不結婚也不願意被侮辱。好在小舞的男友思想開放,他願意為小舞購置一套新房,將來兩人結婚就單獨出去住。

對於這份婚前協議,網友的評論也很多。有的人說這份協議是赤裸裸的侵犯人權,將小舞當做商品來買賣,女性甚至變成了一個生育的工具。也有人站在婆婆的角度看問題,之所以立婚前協議,也是擔心兒子被騙,家產被心懷不軌的女性分走。

那麼從律師的角度出發,小舞婆婆所定下的婚前協議是否合法?又能不能得到法律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