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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箱禮品3箱假貨”,奧利粵餅乾、太白兔奶糖亂入

由 環球網 發表于 影視2023-02-04
簡介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成員、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斌近日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時說,農村消費者本身識假辨假能力不強,加上農村地區較為分散,監管力量和消費者維權意識、維權能力都相對薄弱,造成山寨食品在農村長期存在,節假日尤甚,亟待加強整治

奧力給下一句怎麼說

本文轉自【澎湃新聞】;

趙麗/法治日報

桌上一盒零食,裡面有“小白兔奶糖”“奧密奧餅乾”等,熱情的親戚抓了一把塞到袁成程手裡;臨走時,親戚又拿出一盒“六個甄核桃”作為回禮……這是今年春節期間在北京打工的袁成程回到湖南老家,走親訪友時遇到的一幕。

袁成程已不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山寨食品。

春節期間購買禮品走親訪友是我國傳統習俗,然而在農村一些地區,部分商家仿冒名牌、生產銷售山寨禮品和“三無”產品的情況屢見不鮮。不僅擾亂市場秩序、損害消費者權益,也使心意打了折扣。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成員、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斌近日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時說,農村消費者本身識假辨假能力不強,加上農村地區較為分散,監管力量和消費者維權意識、維權能力都相對薄弱,造成山寨食品在農村長期存在,節假日尤甚,亟待加強整治。

“4箱禮品3箱假貨!”今年1月25日,重慶一女士發影片稱過年收到“六個石磨”“養生核桃”“新六純核桃”,4件禮品中3箱是假貨。影片一出,立刻引發廣大網友共鳴,紛紛表示春節期間買到過“六個鐵核桃”“康帥傅”“奧利粵餅乾”等。

據公開報道,春節期間,在各地尤其是農村市場,既有山寨食品,還有山寨菸酒等。為此,相關部門採取了不少整治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未根本解決問題。

在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看來,山寨禮品橫行農村市場,既反映出消費者品牌意識缺失,會因為山寨食品價格低廉而選擇購買,也說明責任主體法律意識淡漠。農村地域遼闊,商超網點分散,給監管和整治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

對此,袁成程深有體會。他發現不少親戚對山寨食品要麼是“不在意”,要麼是“不知情”。

以“六個核桃”這一品牌為例,袁成程就至少接觸過4個山寨變種:“六個土核桃”“六個核彈”“六個純核桃”“六個甄核桃”。

“這些山寨商品的包裝與‘六個核桃’相比,除多個字或換個字外,其他顏色、字型、圖案近乎一致。”袁成程吐槽道,甚至有親戚告訴他,“這屬於‘六個核桃’的升級版,口味更好喝”,還有些老人從未發現其中有異樣,一直以為家裡喝的就是“六個核桃”。

各種山寨禮品之所以橫行,關鍵在於生產廠家“高明”的“竊取”手法。“就拿‘雲碧’飲料來說,瓶子的大小、顏色、外包裝等都和‘雪碧’一模一樣,粗看一眼真假難辨。”袁成程回憶說,自己在農村小賣部裡都買錯過,喝了兩口才感覺到異樣。

陳音江告訴記者,農村居民中老年人較多,主要消費的食品種類為瓜果、糧食等未經加工的食品,對零食瞭解甚少,偶有購買時也不太會關注產品真偽。

天津商業大學的研究者曾對307位農村消費者進行問卷調查發現,在魚龍混雜的消費市場上,農村消費者對於山寨食品的辨別能力不強,警惕性較低,50%的消費者因“仿製逼真,難以區分”購買過山寨食品,26。6%的消費者因“價格低廉”而購買山寨食品。

雖然近年來農村電商和連鎖超市加速佈局,但在一些偏遠地區,小超市、小賣部仍大量存在,由於價格較為低廉,其消費群體覆蓋面較廣。為了降低成本,一些不規範的小超市往往與黑作坊、三無生產廠家合作,長期遊離於監管之外。

在安徽工作的劉婷,今年春節返鄉時就曾在一些小賣部裡發現,擺在顯著位置的是“銀鴛八寶粥”“頂旺雪餅”“太白兔奶糖”“六個傳奇核桃”……對此,劉婷還專門詢問了小賣部的老闆,得到的回覆是“賣了一兩年了,也沒出過什麼問題,村民們喜歡,銷路好,沒見過回來退貨的,就你們這些外面打工回來的事情多”。

“一個正常的品牌需要透過產品質量和良好的售後服務來獲得消費者的認可,但山寨食品不需要投入品牌經營的過程,可以直接獲利。如果消費者不維權、自認倒黴,也縱容了這些商家。此類商品的質量和售後服務很難保證。”陳音江說,這類現象屢禁不止除了監管難外,這些商家大多本身規模不大,打一槍換一個地方。

“不少山寨食品是趁農村趕集時售賣,主要是一些流動小商販,都是一次性買賣,賣了就換下一個鄉鎮,發現不對想退貨,基本沒可能。”袁成程說。

採訪中,也有不少消費者向記者提到,當前,“食品溯原始碼”已經開始在全國多地推廣普及。假冒偽劣商品之所以大行其道,來路不明是一大原因,出現問題難以找到責任主體。

“食品安全直接關係到消費者生命健康安全,所以食品安全法明確了四個‘最嚴’。這也要求食品必須有溯原始碼,從而保證一旦出現問題,可以第一時間查到源頭以及危害範圍、涉及區域和消費者,這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措施。”陳音江說,但在一些農村地區,監管的覆蓋面還不夠廣,檢查的頻次也不夠高,而且農村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和法律意識相對淡薄,給不良商家提供了可乘之機。

為此,陳音江建議,一方面加大日常監管的監督檢查力度和行政處罰力度,要讓不法商家承擔違法成本,以此形成有力威懾。尤其要針對農村地區的農貿市場這類重點場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另一方面,加強依法誠信經營的宣傳,讓商家主動為消費者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和高質量服務。消費者也要提升自我保護意識,瞭解山寨或三無產品的危害性,如果被誤導購買,要及時收集好相關證據,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舉報。”陳音江說。

“在建立監管體系方面,農村地區可以加快建立包括集中收集、追溯、跟蹤等制度在內的食品監管體系,對於所有流入農村市場的商品,儘快建立溯源機制,明確生產、流通責任,對全鏈條規範運營起到有效約束作用。”李斌建議,要努力實現齊抓共管社會共治,政府監管是一方面,作為市場主體,行業協會等要有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主體責任意識,同時要有效利用諸如村規民約等,加大對村民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約束。

2022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於為促進消費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其目的就是要發揮司法對於促消費的功能和服務保障作用,嚴格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對食品和藥品生產、運輸、倉儲、銷售全鏈條所涉製假售假行為進行嚴厲打擊,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和‘針尖上的安全’。”李斌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