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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建設局關於2022年第三季度建設工程材料質量工程實體質量和檢測機構檢查有關情況的通知

由 中國質量新聞網 發表于 音樂2022-12-16
簡介管理行為檢查情況大部分預拌混凝土企業均能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標準和規定建立試驗室管理制度,開展試驗室工作和組織生產,但個別預拌混凝土企業在原材料進廠資料管理、檢驗過程管理、混凝土生產等環節仍存在管理缺失的問題,主要如下:(1)原材料進廠檢驗

鋼筋送檢幾天出報告

廈門市建設局關於2022年第三季度建設工程材料質量工程實體質量和檢測機構檢查有關情況的通知

各區建設(與交通)局,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各預拌混凝土企業、檢測機構,各建設(代建)、施工、監理單位:

根據《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暫行辦法》(閩建建〔2006〕59號)、《福建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標準》(閩建〔2016〕3號)、《福建省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標準(2018年修訂版)》(閩建建〔2018〕27號)和《廈門市建設局關於印發2022年廈門市建設工程檢測監督檢查方案的通知》(廈建工〔2022〕12號),我局組織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以下簡稱市質安站)對全市預拌混凝土企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以及市管工程施工現場使用的建築材料和實體質量開展監督檢查。2022年第三季度工作情況如下:

一、監督檢查情況

(一)預拌混凝土企業

本季度採用隨機抽取的方式,對22家預拌混凝土企業進行監督檢查,主要抽查企業原材料進廠驗收、試驗室管理和混凝土生產等環節,並對廠內的原材料進行監督抽樣,具體檢查情況如下:

1。管理行為檢查情況

大部分預拌混凝土企業均能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標準和規定建立試驗室管理制度,開展試驗室工作和組織生產,但個別預拌混凝土企業在原材料進廠資料管理、檢驗過程管理、混凝土生產等環節仍存在管理缺失的問題,主要如下:

(1)原材料進廠檢驗不符合規定:個別預拌混凝土企業的水泥進廠檢驗弄虛作假,安定性、凝結時間試畢樣品未按規定留樣。

(2)生產管理環節不符合規定:個別預拌混凝土企業配合比通知單與生產配合比不一致,混凝土生產投料偏差超標準規定,生產用砂含水率與檢驗記錄不一致,配合比調整人員未授權。

(3)砼出廠檢驗不符合規定:個別預拌混凝土企業的砼抗滲試驗弄虛作假,砼試塊抗壓試驗的載入速率不符合標準要求。

(4)試驗室環境不符合規定:個別預拌混凝土企業的水泥室、砼成型室、力學試驗室環境控制不符合要求。

2。材料抽檢情況

本季度共抽檢混凝土原材料(水泥、粉煤灰、礦渣粉、外加劑、砂)、出廠混凝土拌合物氯離子含量和混凝土出廠檢驗試塊187組。其中150組樣品合格,1組粉煤灰細度不合格,36組樣品尚在檢驗中。

3。2022年第二季度通知中註明尚在檢驗中的原材料檢驗結果均合格。

(二)在建工程建築材料和實體質量

本季度對95個市管在建工程進場原材料和連線件(鋼筋原材、型鋼、鋼筋機械連線接頭、鋼筋電渣壓力焊等)進行監督抽檢,共抽檢234組,其中231組樣品合格,2組鋼筋機械連線接頭抗拉強度不合格,1組型鋼力學效能不合格。

本季度對172個在建工程實體質量(鋼結構焊縫質量、瀝青路面厚度及壓實度、混凝土路面厚度及抗壓強度、水泥穩定土厚度及壓實度、路床壓實度、混凝土構件抗壓強度等)進行監督抽檢,共抽檢724個構件或部位,其中704個合格,11個測點瀝青路面芯樣厚度、4個測點水泥穩定土厚度和壓實度、1個混凝土路面芯樣厚度和4個混凝土構件芯樣抗壓強度不合格。

(三)檢測機構

本季度依據《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關於全省房建市政工程質量檢測專項整治層級督導有關情況的通知》(閩建辦建函〔2022〕16號)和《廈門市建設局關於印發 2022年廈門市建設工程檢測監督檢查方案的通知》(廈建工〔2022〕12號)檔案要求,抽查我市3家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試驗室,並對上季度立案查處的廈門原正工程檢測有限公司試驗室進行復查。重點對檢測機構資質合規情況、報告(資料)真實性、量能匹配、承攬業務、人員配備、樣品管理和檢測儀器裝置情況等進行檢查。

從檢查情況看,各檢測機構能按規定在資質範圍內開展檢測業務,質量管理體系基本健全,但部分檢測機構在執行中仍存在質量管理不規範的問題。主要存在問題如下:

(1)檢測過程或方法不符合要求:砼試塊未按標準要求壓至破壞;環刀檢測採用委託送檢且同一天內的檢測包含同部位不同標高的土層;鋼筋保護層掃描器測試前未標定;砼強度回彈適用曲線選擇錯誤。

(2)儀器裝置(環境)管理不到位:儀器裝置無計量檢定(校準)證書或計量標識錯誤;試驗環境控制不符合要求;危化品管理不符合要求。

(3)樣品管理不符合要求:試驗室樣品無標識;樣品標識與實際不一致;養護期間的抗滲試塊數量與臺賬不符;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試畢留樣。

二、處理意見

(一)對預拌混凝土企業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由市質安站發出13份《責令改正(整改)通知書》,責令相關企業限期整改,予以動態記分共195分。對檢查中問題突出的2家企業予以記錄批評類企業信用監管行為,並約談企業負責人,具體詳見附件1。

(二)對監督抽檢施工現場建築材料和實體質量發現的問題,由市質安站責令建設(代建)單位牽頭組織相關責任主體整改,消除質量安全隱患。

(三)對監督檢查檢測機構檢測行為發現的問題,由市質安站發出4份《責令改正(整改)通知書》,責令有關檢測機構限期改正。對存在問題較突出的3家企業予以記錄批評類企業信用監管行為,並約談企業負責人,具體詳見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受檢的各責任單位應對檢查中提出的問題舉一反三、全面自查,落實整改,及時消除質量安全隱患,並按要求將整改情況書面反饋至市質安站。

(二)建設(代建)單位應按照《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令141號)和《關於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通知》(建質規〔2020〕9號)的規定,落實質量首要責任,並按照《關於推動市級財政投融資重點專案代建工程全方位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廈建規〔2021〕2號—協)檔案要求,將工程檢測費列入專案常見二類費用清單,與檢測機構單獨簽訂委託檢測合同,依法依規委託工程專案檢測業務,按時足額支付檢測費用,不得違規減少依法應由建設(代建)單位委託的檢測專案和數量,同時強化對專案相關參建單位檢測行為的監管。

(三)施工單位應嚴格建立原材料、半成品、建築構配件進場報驗和驗收的管理制度。重點加強鋼筋機械連線接頭加工工藝控制和混凝土構件的養護。監理單位應嚴格實行見證取樣及見證送檢制度,對見證取樣試樣的代表性和真實性負責。

(四)各預拌混凝土企業應按照規範標準及地方管理規定,建立健全生產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以試驗室為核心的質量管理體系,並確保質量管理體系持續有效執行。預拌混凝土企業應加強對原材料的進廠管理,嚴格落實進廠檢驗,嚴控混凝土生產過程,確保生產原材料和混凝土質量合格穩定。

(五)各檢測機構應嚴格按照規範標準和地方管理規定開展檢測活動,保障質量管理體系正常執行,確保檢測質量。同時,應認真學習並按照《廈門市建設局關於印發2022年廈門市建設工程檢測監督檢查方案的通知》(廈建工〔2022〕12號)的檔案要求進行自查自糾,加強試驗室和現場檢測行為的管理,保證檢測資料的可追溯性、檢測報告真實有效。

附件:1。2022年第三季度預拌混凝土企業檢查結果處理一覽表

2。2022年第三季度檢測機構檢查結果處理一覽表

廈門市建設局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1

2022年第三季度預拌混凝土企業檢查結果處理一覽表

廈門市建設局關於2022年第三季度建設工程材料質量工程實體質量和檢測機構檢查有關情況的通知

附件2

2022年第三季度檢測機構檢查結果處理一覽表

廈門市建設局關於2022年第三季度建設工程材料質量工程實體質量和檢測機構檢查有關情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