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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 安 處 罰(一)

由 法律小憩 發表于 音樂2022-12-29
簡介從“盜竊”的例子可以看出,實際上生活中存在的許多行為,都是治安違法行為,都是可能被處以警告、拘留、罰款等治安處罰的,許多人經常在“冒險”而不自知,直到某天被處罰了還覺得是公安在故意刁難他

交通違章屬於治安處罰嗎

治 安 處 罰(一)

治 安 處 罰(一)

什麼是治安處罰?哪些行為是治安違法行為?本文來講講。

一、什麼是“治安處罰”

1、什麼是“行政處罰”?

簡單的理解,就是行政機關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人進行處罰的行為,行政機關指的是全國各級政府及其一些下屬,主要的法律依據是《行政處罰法》(2021年修訂)。

2、什麼是“治安處罰”?

“治安處罰”,全稱是治安管理處罰,是行政處罰中的一種,指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進行處罰的行為,主要的法律依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法》(2012年修正)。

3、有哪些治安處罰的型別?

(1)警告;

(2)罰款;

(3)行政拘留;

(4)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是的,總共就四種,前三種是主要的處罰型別,罰款有罰款數額的變化,行政拘留有拘留天數的變化,針對不同的治安違法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法》會確定一個處罰區間,以便公安在處罰時根據具體案情確定處罰輕重。

二、哪些行為是治安違法行為?

《治安管理處罰法》(2012年修正)

第二條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1、總結

侵害了別人或社會公共的合法權益、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且不構成犯罪的,就是治安違法行為。

2、與民事侵權的主要區別——社會危害性

以“借錢”舉例:

某天,甲向乙借了500元,表示三天後還錢,三天後甲沒有履行承諾,向乙表示手頭緊,還不了。

上述甲借錢不還的行為就是一種民事侵權行為,這種行為實際上只侵害了乙的權益,沒有社會危害性,乙只能透過向法院起訴等民事程式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某天,甲向丙表示,向丙借500元現金到商店買東西,微信轉賬還他,丙答應,甲拿到錢進了商店,但半天沒有出來,丙進去才發現甲早從後門跑路了,錢也沒轉過來。

上述甲以“借”為名,但實際是在騙錢,結合數額判斷,這是一種治安違法行為。我們認為,騙錢是具有社會危害性的,不僅侵害了受害人丙的利益,還破壞了社會的穩定與秩序。

某種行為是否具有社會危害性,有時候依靠常識和邏輯並無法準確判斷,最好的判斷方法是熟悉法律,畢竟,“法無禁止即可為”。

3、與犯罪的主要區別——零門檻

以“盜竊”舉例:

《刑法》(2020年修正)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從法條內容可以看出,盜竊財物的,需要達到盜竊數額較大,或者有一些嚴重的情節,如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持兇盜竊、扒竊等,才會受到刑事處罰。換句話說,偷東西,不一定會犯罪。

《治安管理處罰法》(2012年修正)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同樣從法條內容可以看出,盜竊財物的,不論數額多少,情節輕重,公安都是可以進行拘留、罰款等治安處罰的。換句話說,偷東西,一定是治安違法行為。

有人會覺得,那平時一些小偷小摸也沒見受到過處罰。那是什麼原因呢?很多情況是沒人報警,公安自然是不知不理。還有一些情況是,報警了但是情節太輕了,調解處理了,公安也就不處罰了。我們可以認為,這是公安的自由裁量權,即不是不能罰,而是公安不想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2012年修正)第十九條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一)情節特別輕微的;

(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並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三)出於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

(四)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

(五)有立功表現的。

從“盜竊”的例子可以看出,實際上生活中存在的許多行為,都是治安違法行為,都是可能被處以警告、拘留、罰款等治安處罰的,許多人經常在“冒險”而不自知,直到某天被處罰了還覺得是公安在故意刁難他。

法律依據:

1。

《行政處罰法》(2021年修訂)

2。

《刑法》(2020年修正)

3。

《治安管理處罰法》(2012年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