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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量款商品只退不換不合理

由 中國家庭報 發表于 音樂2023-01-16
簡介或者在消費者購買時,以顯著明示的方式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此款限量商品後若發生質量問題,經營者只能提供退貨,無法滿足消費者換貨或修補的需求,並做到一物一確認,或者在消費者選擇退貨後給予消費者更為合適的補償方案

買的商品有問題商家不給換怎麼辦

限量款商品只退不換不合理

限量款作為熱門的營銷手段經常活躍在消費領域。但是當限量款商品遇到退換貨問題時,常常令消費者感到頭疼,最主要的問題在於,限量款商品溢價部分的補償如何清算。近日,上海市徐彙區消保委出具了一份處理案例。

消費者李先生在某企業商城購買限量款鞋子發生質量問題,經營者回復只能退貨退款並補償100元優惠券。消費者表示鞋子官方商城購買時支付1199元,但是這雙鞋子市場溢價很厲害,非官方售價在1700-1900元。消費者認為經營者的退款及補償並不能讓其買到同樣的商品。李先生訴求希望徐彙區消保委協調商家更換相同型號的鞋子。經徐彙區消保委與經營者反覆溝通,經營者確認該鞋子已經沒有庫存。同意消費者退貨退款,並補償消費者200元現金。消費者表示接受。

上述案例中,消費者在該運動品牌購買限量款商品後發現質量問題,無法進行換貨或修理,只能選擇退貨。但商家給出的處理方案,顯然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以及《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經營者對其售出的商品應當承擔修理的義務,承擔修理義務的期限不得少於六個月,但低值易耗商品除外”的規定,侵犯了消費者的換貨修理權利。

鑑於知名運動品牌限量款商品庫存的原因,徐彙區消保委建議其在銷售限量款商品時預留部分庫存作為退換貨售後之用。或者在消費者購買時,以顯著明示的方式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此款限量商品後若發生質量問題,經營者只能提供退貨,無法滿足消費者換貨或修補的需求,並做到一物一確認,或者在消費者選擇退貨後給予消費者更為合適的補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