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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那些不通“人性”的制度,每一種既殘忍又符合歷史發展

由 超級行者 發表于 音樂2023-01-21
簡介到康熙時期,明令廢除人殉制度,但是思想上還是鼓勵夫死妻殉,鼓勵做烈女,所以人殉在民間還一直存在,一直到民國以後,思想解放後才徹底退出歷史

制度瓦解就等於退出歷史舞臺嗎?

我們生活在法制健全的社會,但當人們回顧歷史時,往往會發現許多殘忍的,甚至不通“人性”的制度,而這些制度往往都是伴隨當時社會發展所固有的產物。

古代那些不通“人性”的制度,每一種既殘忍又符合歷史發展

1。奴隸制度

中國的奴隸制大約是從夏朝開始,歷經商朝、周朝、春秋戰國時期,奴隸制從推動生產力發展到逐步拖累社會發展,至秦漢時期,徹底被封建制度所替代。奴隸的來源主要是從戰爭中掠奪,勝利方將掠奪來的俘虜分配給貴族,作為貴族參戰的獎勵,奴隸就變成了貴族的私人財產,用於陪葬和勞作。到了春秋時期,隨著鐵器和牛耕的出現,井田制逐漸瓦解,奴隸主貴族階級需要激發勞動力去墾荒,而奴隸的積極性很差,不利於大生產,於是奴隸制慢慢退出歷史舞臺,而封建制的地主、佃農慢慢成為新的生產關係。

古代那些不通“人性”的制度,每一種既殘忍又符合歷史發展

2。人殉制度

人殉制度物件包括奴僕和妻妾等,主要是古代人想要死去後仍然像活著那樣被侍奉。夏商周時期,由於奴隸制盛行,所以人殉的情況很普遍。到了春秋時期,人殉制度逐步退出歷史舞臺,一方面奴隸制逐步開始瓦解,奴隸數量變少;另一方面是由於戰爭的需要,需要大量人口補充兵源。秦獻公時期廢除人殉制度,轉而用陶俑代替人。假如人殉制度還保留著,那著名的秦始皇兵馬俑也就不復存在了。但是在遼金元明時期,人殉制度死灰復燃,由於很多少數民族還處在奴隸制社會,加上這些民族統治區域擴大,人殉又愈演愈烈。而朱元璋時期規定後宮除了皇后和生子的嬪妃都要殉葬,直到明英宗朱祁鎮臨死時遺詔才廢除人殉制度。到了清朝時,滿人也有人殉,但不再大規模殉葬,而是夫死妻隨。到康熙時期,明令廢除人殉制度,但是思想上還是鼓勵夫死妻殉,鼓勵做烈女,所以人殉在民間還一直存在,一直到民國以後,思想解放後才徹底退出歷史。

古代那些不通“人性”的制度,每一種既殘忍又符合歷史發展

3。立子殺母制度

漢武帝晚年,立五六歲的劉弗陵為太子,而劉弗陵的母親鉤弋夫人還很年輕,漢武帝為了避免鉤弋夫人成為第二個呂后,就創立了“立子殺母”制度。雖然只是權宜之計,防止外戚干政,但後世帝王也學得有模有樣。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就借鑑了漢武帝的立子殺母,把立子殺母當成了一種制度延續下去,道武帝拓跋珪殺了明元帝拓跋嗣的母親劉貴人,導致許多後宮妃子都不願意生兒子,一直到北魏宣武帝元恪,才在胡靈皇后的勸說下廢除了立子殺母,但後來胡靈當了太后,臨朝稱制,把持朝政,導致河陰之變,致使北魏滅亡。

古代那些不通“人性”的制度,每一種既殘忍又符合歷史發展

4。官妓制度

官妓分為宮妓、營妓、官妓三類,主要是為了滿足特定人群的需要而設定的。官妓的來源包括戰爭俘虜和罪犯及其後代等。

宮妓,是皇宮中專門服侍皇上的技師,如宮女樂師等,春秋以前就有了,隋唐元明時期的教坊就是專門管理宮妓和官妓的機構,一直到雍正時期,廢除樂籍,用太監作樂,宮妓才退出歷史舞臺。

營妓,是軍隊中專門服侍軍人的娼妓,身兼色藝,營妓最早出現於春秋的越國,在漢武帝時期作為一種制度確定下來,朱元璋時期覺得營妓影響軍隊士氣,廢除了營妓。

官妓,是專門服侍官員的娼妓,有專門的戶籍,叫樂籍,由國家供養,從春秋時期的管仲開始,一直到雍正時期,雍正廢除樂籍,官妓制度廢除。

古代那些不通“人性”的制度,每一種既殘忍又符合歷史發展

5。吃絕戶

吃絕戶指的是家裡男方去世,如果沒有後代或者沒有兒子,就叫絕戶。絕戶家庭的財產一般會分給家族裡的其他叔侄,如果沒有家族成員,就會被所在村落以幫忙辦喪禮的名義,搬空絕戶的家庭財產,甚至賣房賣田辦流水席,而絕戶只能等死。而這一制度起源在兩宋時期,程朱理學得到了的發展,將男尊女卑發揮到極致。隨著人們思想的解放,新中國後就基本滅絕了。

古代那些不通“人性”的制度,每一種既殘忍又符合歷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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