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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分手,需要不需要個儀式?

由 溜溜的她Lucy 發表于 音樂2023-01-24
簡介有人分手想做個小結,甚至需要個儀式,當事人覺得需要,兩人商討過

分手說拜拜是什麼意思

情侶分手,需要不需要個儀式?

有個朋友,座標一線城市,女朋友在老家公務員。討論了很久:是男方回老家定居,還是女方過來一線城市,無果,最終分手。

當然分手原因比較多,不僅僅是因為決定不了婚後的定居地,具體情況不好意思問。

朋友說這幾天回老家為這件事做個結束。

我和先生,屬於槓精。為男女朋友分手後是否需要來個儀式,與往事幹杯,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先生主張,分手就分手,不需要儀式,不需要回去做個小結,不需要拖泥帶水。

先生說這話符合他的個性: 個性剛毅,不拖泥帶水,有時候惹急了寧折不彎,這是對私事。對公事對工作,當然是公辦,與私事不同。

我“批評”先生: 你分手不需要個儀式,不代表別人都不需要。人有千萬種,你代表不了別人,你的做法也不是標準模版大家都來follow。

有人分手想做個小結,有人分手不需要。到底需要不需要,由當事人自己決定。

處於婚齡的年輕人,面臨的比較多的,煩擾比較多的,不就是感情之事麼?這不就屬於什麼年紀做什麼事麼?沒毛病。

有人分手想做個小結,甚至需要個儀式,當事人覺得需要,兩人商討過。見過這樣的人,貌似比較需要一個分手儀式,才表明正式與往事告別,開始新生活。當然到底開始與否,也只有當事人心裡清楚,這是私事,無需外人評判。只要不傷害別人,人家不論舉行什麼儀式,都合理合法合情。

有人分手不需要分手儀式,就與前任說拜拜一別兩寬,生活再無交集,成為最熟悉的陌生人。這種做法也可以。

需要不需要儀式,是個人私事。私事不等於公事,既然不是公事,那就100 個人有100 種做法。

需要分手儀式的情侶,沒錯;不需要分手儀式的,也對。

你會說,你這不是廢話麼?滾刀肉一樣,怎麼說都有道理。

的確,想有分手儀式有當事人的道理,不需要分手儀式也有當事人的道理。就看當事人怎麼看,沒必要上升到三觀的高度。

所以先生回答朋友,“不干涉他的私事,由兩個人自己決定”,是典型的自說自話。

你是沒過問過人家的私事,行動上也證明如此,沒必要這麼表決心表一番。尤其是朋友發過來“分手了,心裡比較難受”,先生表決心一樣的一番話,屬於沒有看到別人,更別說共情了。

沒有人能體會當事人的感受,所以最好什麼也不要說。尤其不用給建議,人家不需要。人都知道該怎麼做,但是情緒想在難受裡呆一會,只有呆夠了,自己想出來才能出來。正在悲傷時外人硬要人家“別傷心,別多想,以後會有更好的……”,屬於人家不想出來,你白白送個手,人家不爽不接受。

以“別……。”為開頭的句子,幾乎都是對別人當下感受的否定。

我們大部分人喜歡給人建議,但往往別人不需要建議,需要的是一雙握住他們的手,傾聽的耳朵,和懂他們的心(People don‘t always need advice 。Sometimes all they really need is a hand to hold ,an ear to listen ,and a heart to understand them)。後者往往更難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