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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婷事件讓人深思,普法教育還需加強,造謠誣衊不可取!
簡介這個案件如果兇手家屬拿不出400萬,寧願坐牢,按照正規的法律判決,兇手方根本拿不到多少錢,最多幾十萬
為什麼不能以暴制暴保護自己
兇手家中是否有通天背景和萬貫家產來左右司法、網路媒體、寫手??
目前各種證據表明:兇手方不想和他們打,離開房間,走到大門外,不料死者繼續追著打,還叫人前來幫忙一起打。兇手開始反擊,形成廝打。兇手家屬開始打110,死者方開始害怕,紛紛逃竄,走的時候身體是好好的,回家死亡。死者常年橫行鄉里、前科累累,毆打親生父母,違反計劃生育。死者家屬要價400萬元訴求。
該案件從
綜合來看:。
一,是毆打致死或過失殺人可能性較大等,
不是預謀故意殺人
。,
二,
不存在冤假錯案。
在場人員眾多,事實清楚。
三,公安機關、檢察院已經將本案查的明明白白,兇手家屬
確實存在
造謠汙衊。
四,公安機關等部門進行多次法律解釋,普法教育,死者方認為警方是在威脅恐嚇。五、葉婷家提出了鉅額賠償,對方賠不起。
我國最高法:對於認罪認罰、積極賠償、取得對方諒解,可以從輕處罰。
這個案件如果兇手家屬拿不出400萬,寧願坐牢,按照正規的法律判決,兇手方根本拿不到多少錢,最多幾十萬。因為雙方都有責任,比如兇手方承擔70%,死者30%。當地賠償標準,農民工會很低,比如每月800元,賠償20年,也就20萬元左右。加上各種喪葬費、醫療費等,加起來也最多30萬元左右。具體分析兇手得失:
兇手不賠償:兇手坐牢7到10年,賠償30萬元左右,在牢裡面表現好一點,減刑6到8年就出獄。
兇手賠償:賠償400萬元,判最低刑5年,減減刑3到5年出獄。當下判緩刑、監外執行幾乎不可能,因為這類案件影響極壞,社會不能提倡拿錢買命的風氣!
兇手多賠償370萬元只能換來少坐牢2到3年。關鍵是兇手都是農民工,為了1800元工資和人打架的人,你覺得能拿得起370萬元嗎?另外兇手3年能掙370萬元嗎?所以兇手已經下定決心,如果對方不降價,寧願坐牢,也不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