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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過婚,算不算一個人的“汙點”,你怎麼看?

由 人文生活小妖 發表于 寵物2023-01-14
簡介很多人因為這點心結,被動捆綁在沒有感情的婚姻裡,維持著一份脆弱的體面,殊不知單純離婚這件事,是不會成為一個人的“汙點”的

未婚打胎算是女人人生汙點嗎

離過婚,算不算一個人的“汙點”,你怎麼看?

很多人因為這點心結,被動捆綁在沒有感情的婚姻裡,維持著一份脆弱的體面,殊不知單純離婚這件事,是不會成為一個人的“汙點”的。

但如果一個人品行惡劣,那也不單會體現在婚姻失敗裡,也會體現在為人處世其它方面,使得人畜勿近,惡名昭彰,這才是一個人真正的“汙點”。

離過婚,算不算一個人的“汙點”,你怎麼看?

離婚不是羞恥之事

哪怕在先秦時代,雖然儒家思想中有出現禁止婦女再婚的言論,但婦女再婚的現象,依然普遍存在。周禮的規定,男性貴族可以娶妾多人,但正妻只能一個。《公羊傳》上講:“諸侯一娶九女,諸侯不再娶。”這個習俗在禮制上流傳到後代,一直到明朝。

春秋戰國時代,是我國古代一個大動盪、大變革的時代,舊有的禮制傳統和社會秩序崩壞淨盡,出現了各派學說異彩紛呈、百家爭鳴的局面,但主張限制喪偶婦女再嫁也只是一般的學說,沒有什麼普遍性的約束力。

秦國時期,婦女在某些方面基本可以和丈夫擁有平齊地位,只是對未婚先孕持否定態度。

西漢武帝之後,部分儒者和官僚提出“男有再娶之意,女無再適之文”。隨後也有單方面日漸加深出一種封建腐朽思想來規制女性權益,還被後世很多王朝的老夫子遵從,簡直貽害千年。

離過婚,算不算一個人的“汙點”,你怎麼看?

在古代實際生活中,婦女再婚的現象依然屢見不鮮。

光武帝劉秀的姐姐湖陽公主守寡後,看上了有婦之夫宋弘,光武帝親自替她作說客。

東漢末年的著名文學家,蔡邕之女蔡文姬,先嫁河東衛中道、被擄入匈奴後與左賢王成親,並生有子女,歸漢後又嫁與董祀,先後改嫁兩次。

這樣的身世並沒有成為她一生的汙點,相反她由於傳奇的經歷和文學上的才華,被南朝人范曄收入了《後漢書。列女傳》……

唐朝相對又更開放些,宋朝又翻了老賬,自西漢劉向因趙飛燕淫亂而著《列女傳》起,特別是 宋明理學盛行,大肆提倡節烈貞女。

離過婚,算不算一個人的“汙點”,你怎麼看?

“ 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後史因之,成為定則,《晉書》、 《魏書》、 《北史》、 《隋書》、 《舊唐書》、 《新唐書》、 《宋史》、 《遼史》、 《金史》、 《元史》、 《明史》以及《新元史》、 《清史稿》等,都設有《列女傳》。

所謂列女幾乎全都是保持貞操、不事二夫的節婦,修史者認為女人其它的才能都不值得一提,婦女唯一值得旌表的品行就是堅守節操這一項了。

但南宋著名女詞人李清照守寡再婚,後又訴訟離婚,為婦女婚嫁權益直接做了一次代言。

離過婚,算不算一個人的“汙點”,你怎麼看?

離婚,只是個人感情經歷了一次創傷,人有選擇的權利。

歷史上朝代更迭,對離婚再婚的思想雖然一直多有變動,但婦女離婚,或者再嫁,從來都不是羞恥之事,只是受制於制度下禮教思想的束縛而已。

如果一定要把離婚,當成是件不光彩的事情來看,也只是當事人自己的認知和心態作祟。自己認定離婚為“汙點”,思想不能解放,為此束縛了思想的自由,揹著離婚的壓力潛行於世俗之中,實在可憐亦可悲。

對於男人來講,現代生活不允許三妻四妾而已,能老實按照婚姻法來一步步行事的,就算是好公民了,更不存在“汙點”之說。

離過婚,算不算一個人的“汙點”,你怎麼看?

但婚姻期間家暴,品行不端,為夫不良等等造成了離婚主因的,還是會被後來者進行檢視的,女人也是一樣,品行的汙點和離婚是兩件事,分開看。

離婚很多時候,不一定做遇人不淑看,感情或者三觀不合,才往往最後鬥成了冤家。甚至離婚後還去敗壞彼此的名聲,讓對方揹負汙點,奉勸大可不必如此,傷敵一千,自損八百,都分了,愛誰誰,寬容些。

人活在世上,別太在意別人的眼光,只顧遷就世俗,太累。問問本心,想要什麼,想做什麼,只要不違背公序良俗,就按照自己的願望去做,活得開心自在,才能成為別人眼裡一道美麗的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