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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風雲(三百五十二)

由 紹興李珍 發表于 明星2022-12-23
簡介魯師開始驚恐,陽虎乘機突圍,逃亡齊國,並請求去討伐魯國,話是這樣說的:“討伐三次,必能佔取魯國

男的送女的紅豆什麼意思

《春秋》風雲(三百五十一)

定公九年(上)

第三百四十三回 用其竹刑殺其人 史家鳴聲果因陳

九年春王正月。夏四月戊申,鄭伯蠆卒。得寶玉、大弓。六月,葬鄭獻公。秋,齊侯、衛侯次於五氏。秦伯卒。冬,葬秦哀公。

九年周曆四月戊申日,鄭獻公姬躉卒,位13年。

宋景公首先派遣右師樂大心去晉國做二件事:第一件與晉國結盟;第二件去迎回司城樂祁(子梁)的靈柩,樂大心裝病推辭。

不得已,第二派遣向巢去晉國做前面二件事。樂祁之子樂溷(子明)要求樂大心出國門去迎接,話是這樣說的:“我穿著喪服,您擊鐘以樂,是什麼緣故?”

樂大心的理由:“喪事不在我這裡辦。”事後想想這個理由有點對不起人家,又說出一個理由:“是穿喪服時孩子出生,我為何不能敲鐘了?”樂溷聞知發怒,去對宋景公說:“樂大心將對宋國不利,不肯去晉國想作亂。不然何必裝病?”這樣,宋國驅逐樂大心。

鄭國執政大臣駟歂(子然)殺鄧析,但鄧析製作並刻在竹簡上叫《竹刑》的刑律,且是照用不誤。

這一下,史家忍不住了,鄭國執政大臣子產、子太叔二任都很不錯,新執政大臣如此操作,史家便借君子之口表明態度,先把駟歂對這件事的處理定性為:“不忠誠”。為什麼說“不忠誠”?接著講述理由:“如果有益於國家,不能指責其邪惡。”

下面開始舉例:形容《詩經·邶風·靜女》,好比女子贈送的彤管草。認識這是首什麼詩?必須先認識“彤管”這個詞,後人解釋得五花八門,它就是一種彤管草,好比紅豆。如果說“彤管”好比是筆,那麼,“紅豆”表示什麼?紅豆是男子贈送女子、彤管草是女子贈送男子,這是相異區,但相思不變色的意思是一樣的。後人對《詩經·邶風·靜女》這首詩是抨擊的,因為是私定終身,無媒妁之言,認為此風氾濫,會帶來門戶不當之禍,思慮不周之患。

但是左史官丘明先生不這樣認為:既然已經接收了彤管草,理應不能相棄、不能辜負;除非事前不接受。究竟誰的觀點更好一些,相信各位仁人君子自會有明徹的答案。小編認可史家之說,人可以有一錯、不能再錯。

言歸正傳,下面史家接著又是一首《詩經·鄘風·幹旄》:“何以告之?”這種任性行為,以後用什麼來勸告忠誠賢良之士?既然採用其忠誠,就不能捨棄此人。

史家想得遠,所走的每一步,都是考慮可以教化、可以操作、可以暖人心這種節點,好比戲文鑼鼓之點的亮相,過程很清楚。

《春秋》風雲(三百五十二)

想想還不能說明問題,又形容一首《詩經·召南·甘棠》:“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譯成:“棠梨枝葉茂,勿剪莫砍伐,召伯歇腳處。”想念召公尚知愛樹,何況用其主張,怎能不體恤此人?駟歂這種行為無法勉勵賢能。彰顯史家諄諄教誨的良苦用心,與淳厚民風積累的過程。

小編總結如下:就算是門戶不當,當然,這已經是退一步說了,既然覺得《竹刑》可用,理應留用其人;目的是為了勉勵賢能,達到獻智獻能的忠誠態度;也表明官方用人的是非標準。因為這是治理國家的大問題,史家才會有滔滔之說;否則,就會出現混亂的無序狀態。

夏季,季氏家臣陽虎把寶玉、大弓送回魯國,史書記載“得”,“得”表示是器物用具。凡獲得這一類器物用具叫“得”,用器物換取叫“獲”。

六月,安葬鄭獻公。

陽虎討伐“陽關”(今山東泰安偏東),派遣人焚燒陽關邑門叫“萊門”。魯師開始驚恐,陽虎乘機突圍,逃亡齊國,並請求去討伐魯國,話是這樣說的:“討伐三次,必能佔取魯國。”齊景公同意。

鮑文子(鮑國、姒姓)勸諫:“臣曾在魯大夫施氏任家臣,魯國不能佔取。”原因:“上下調和,百姓和睦,能侍奉大國,又無天災。如何佔取?”再說陽虎:“陽虎希望勞齊師,齊師疲憊,大臣必多死亡,這是陰謀。陽虎受季孫氏寵信,但將殺死季孫氏;對魯國造成危害,用來討好他國。喜歡富貴但不喜仁愛,君主焉能用他?君主比季孫氏富有,齊國強大於魯國,陽虎就想顛覆魯國。他出走,魯國免除其禍;君主收容,怕是在增加危害。”

齊景公如何處置,且聽下回分解:

《竹刑鳴冤》

竹刑制刻被殺夭,死後竹刑治鄭昭;

史家鳴聲因果事:利國為何命殘凋?

流弊賢良忠誠隱,智慧不彰自保高。

巧語強國真幾分?行為隨心百姓號。

壬寅年六月十四日

《春秋》風雲(三百五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