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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彭誠信:合同解除有關問題探析

    例如如果有解除權的一方當事人行使解除權而對方沒有異議或雙方當事人都有解除權而達成了合同解除協議,都發生解除合同的效力,從而沒有法律嚴格的固定程式的適用...

  • 租戶未按期交租,兩年後出租人還能以此要求解除合同嗎?

    而且解除權的行使應具有合理期限,合同履行亦應具備穩定性,即使合同約定的解除權形成,因天天公司沒有積極行使,且後續三年中天天公司繼續收取了後續繳納的租金,並開具了全部發票,所以現在不應支援天天公司以三年前的事由解除合同...

  • 合同解除的方式及合同自動解除

    再就是解除權的條件成就時,並不必然導致合同的自動解除,必須由解除權人行使解除權、透過法律認可的方式通知對方,才能解除合同,也就是說在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以後,只有享有解除權的一方當事人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解除合同,合同的權利義務才能夠終止...

  • 合同簽訂後是否可以進行解除?滿足什麼情況是可以解除的?

    聶媛律師補充: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方法,《合同法》第96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