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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VOCs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開始試點

由 中科新藍環保 發表于 旅遊2023-01-27
簡介2021年5月,金華市生態環境局承接全省VOCs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聯合發改部門積極推進,制定印發了《關於開展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選取武義、永康兩地涉排率達80%以上的包裝印刷、保溫杯為試點行

武威萬嘉壹號院怎麼樣

2021

5

月,金華市生態環境局承接全省

VOCs

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聯合發改部門積極推進,制定印發了《關於開展揮發性有機物(

VOCs

)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選取武義、永康兩地涉排率達

80%

以上的包裝印刷、保溫杯為試點行業,指導兩地推進

VOCs

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先行先試,改革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截至目前,

VOCs

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覆蓋

426

家企業,累計徵收有償使用費

330。28

萬元,試點經驗在全省推廣。

浙江VOCs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開始試點

武義縣:

定量定價“雙規範”

存量增量“兩手抓”

武義生態環境、發改等部門聯合第三方機構、行業協會等組成試點工作小組,將涉排率達

80%

以上的五金塗裝、包裝印刷等行業列為首批試點行業。建立首批

VOCs

政府儲備庫總量

1692。51

噸,釋出《武義縣金屬製日用品製造(保溫杯)和印刷(撲克)行業

VOCs

初始排汙權有償使用費徵收標準》,確定

VOCs

排汙權有償使用初始價格為

6000

/

噸·年。

在試點工作推進中,武義以“新舊有別、分類處置”為工作原則,建立存量、增量企業收費標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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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依法取得環評審批、備案或取得排汙許可證的現有排汙單位為存量企業,對在規定期限內繳清

5

年有償使用費用的存量企業,按徵收標準的

30%

收取排汙權有償使用費用,激勵引導企業積極配合徵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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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取得環評審批或備案的企業為增量企業,需透過浙江省排汙權交易網以競拍交易等形式獲得排汙權。同時,將

VOCs

排汙權作為企業開辦的前提條件,強化排汙企業源頭管控。截至目前,武義縣已成功舉辦二期

VOCs

排汙權網上競拍活動,

8

家企業競得排汙權,共計徵收

35。97

萬元。

永康市:

以領跑者的姿態打造試點經驗

結合行業特點,永康市選取金屬製日用品製造(保溫杯)和印刷(紙製品及塑膠製品印刷)行業作為有償使用試點,委託第三方技術單位對

20

家代表性企業進行現場調研核查,編制《永康市試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初始排汙權指標核定技術報告》與《永康市金屬製日用品製造(保溫杯)和印刷(紙製品及塑膠製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

VOCs

)排汙權有償使用費初始價格研究報告》,聯合發改、稅務等部門進行核算定價,出臺《永康市金屬製日用品製造(保溫杯)和印刷(紙製品及塑膠製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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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排汙權有償使用費徵收標準》。在一個月之內將首批納入揮發性有機物(

VOCs

)排汙權有償使用試點的

265

家企業全部完成費用繳納,總金額為

182

萬元。

圍繞試點成功經驗,金華市生態環境局永康分局建立以精細化管理為核心的

VOCs

汙染防治長效機制工作重點,加快構建“量化監管、准入監管、執行監管、執法監管、管家監管”加“星級評價”的“五監管一評價”依證精細化管控

VOCs

的監管體系,從量化管控、智慧監管到源頭替代、高效治理、產業升級等方面,系統探索

VOCs

高效治理和有效管控的新思路,有效提升五金塗裝行業

VOCs

的全過程監管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根據省生態環境廳出臺的指導意見,金華市生態環境局將進一步總結武義、永康試點經驗,聯合發改部門全力推進全域全行業

VOCs

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先行先試改革試點工作,持續加大

VOCs

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改革政策宣傳,積極調動企業治汙減汙的內生動力,實現排汙減量化、生產綠色化,使排汙權交易市場有效執行、有序運轉,實現資源有限、使用有償、交易有市、改革有效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