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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國家海關已與中國聯網,大力打擊低開發票、低價報關行為

由 大小娛樂家 發表于 綜藝2021-08-18
簡介據俄羅斯《新聞報》援引俄海關總署發言人的訊息報道,鑑於中俄兩國海關總署11月簽署了關於規範國際電子商務框架下進出境貨物通關監管秩序的備忘錄,俄羅斯海關可以從中國海關方面獲得郵寄商品的品名以及商品是否侵權等資訊,而且可以從中方獲取所寄商品價格

發票低開有什麼影響

注意!這些國家海關已與中國聯網,大力打擊低開發票、低價報關行為

買家要求把發票金額做低這種操作,大家或多或少遇上過。

但,到目前已經有部分國家與中國海關交換資料,主要目的就是嚴打低價報關行為。

做低發票金額對進口商和供應商又有什麼具體影響?

對於進口國來說,這實際上是偷稅漏稅行為,海關是要打擊的,遇到比如像印尼或印度這樣的國家,很可能會直接扣貨。對於出口方來說,長時間低報出口,可能會被進口國認定為傾銷,然後他們搞反傾銷瘋狂加稅,受苦的就是全行業了。

這些國家海關已與中國聯網,大力打擊低開發票、低價報關行為

巴基斯坦

中巴為什麼這麼重視電子資料互換?上財年巴基斯坦對華出口17。4億美元,自華進口達157億美元。但據很多官方和非官方研究表明,大約有30-60億美元的自華進口存在低價報關現象。

2018年4月30日,中巴共同宣佈啟用電子資料交換系統;同年11月份巴總理訪華後,中巴雙方再次簽署諒解備忘錄,電子資料交換進入實際執行狀態。

雙方將每季度交換一次出口資料,打擊低價報關現象

自2018年4月30日起,“中國-巴基斯坦原產地電子資訊交換系統”正式上線執行,實時傳輸《協定》項下原產地電子資料。

據悉,巴方海關高度重視

貨物離岸價格

,巴基斯坦當地進口商申報的清關金額,

必須與中國出口商向中國海關申報的出口金額一致,才能順利完成清關

。否則,巴基斯坦當地的進口商將被罰款。而出口商的產地證也會被巴方海關退證,從而境內商檢機關也會查處境內企業!

如果有巴基斯坦客戶要求代開發票,一定說NO!

進出口巴基斯坦企業注意事項:

中巴系統實現資料交換後,中方向巴方海關傳輸的電子資訊,包括紙質原產地證書全部欄位以及出口報關單的編號、發貨人、出口人、提單編號、運輸工具、集裝箱編號、對應的原產地證書編號和項號、商品描述、稅號、數量等。

因巴方海關高度關注中方傳輸的電子資料,尤其是原產地證書所記載的貨物離岸價格資訊,所以未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29號和2016年第51號要求申報的貨物,可能會在巴方通關受阻。

提醒相關進出口企業,一定要合規申報,才能透過該系統實現資訊資料的正常交換。

這些國家海關已與中國聯網,大力打擊低開發票、低價報關行為

菲律賓

2018年3月的訊息,菲律賓海關和中國海關同意建立資料交換系統,以促進貿易資訊及時分享,並幫助兩國開展反走私和反漏稅活動。

菲律賓海關記錄的自中國進口的數值較之中國海關記錄的出口至菲律賓的數值,有巨大差異。2010年時相差高達60%,2015年是57%,2016年為48。7%,2017年前7個月為48%。

所以菲律賓方面向中國海關要求傳輸2015年至2017年之間中菲的進出口資料,以及2018年按商品計算的每月、每季度中菲進出口資料。

目前雖然還沒有訊息明確指出這樣的系統已經上線,但是顯然菲律賓海關已經對低報這件事很上心。再碰上菲律賓客戶開口就要做低50%發票金額的,還是仔細掂量一下風險!

這些國家海關已與中國聯網,大力打擊低開發票、低價報關行為

俄羅斯

俄羅斯總理梅德韋傑夫2018年11月5日至7日對華進行正式訪問期間,中俄雙方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俄羅斯聯邦海關署關於規範國際電子商務框架下進出境貨物通關監管秩序的備忘錄》。

據俄羅斯《新聞報》援引俄海關總署發言人的訊息報道,鑑於中俄兩國海關總署11月簽署了關於規範國際電子商務框架下進出境貨物通關監管秩序的備忘錄,俄羅斯海關可以從中國海關方面獲得

郵寄商品的品名以及商品是否侵權

等資訊,而且可以從中方獲取

所寄商品價格方面的資訊

,從而打擊從中國透過郵寄向俄羅斯進行灰色商品出口的行為,有助於避免低報價格的現象發生,有利於關稅計算。

發言人表示,目前還只是對個別品類的高風險商品以及可能存在違反智慧財產權的商品資訊進行交換,將來資訊共享的商品清單將會擴大。

發言人沒有詳細說明目前對具體哪些品類的高風險商品資訊進行共享。據俄羅斯電子商務聯合會主席索科洛夫稱,這些商品是指報關不實或有可能是進行走私的商品,比如以兒童髮夾的名義郵寄黃金、虛報商品的重量或價值等。

其他還有哪些國家/地區已經啟用了原產地電子資訊交換系統?

目前,在我國已實施的18個優惠貿易安排中,已建成並上線執行的原產地電子聯網系統,傳輸各《協定》項下原產地電子資料。

分別為:

1。

港澳

CEPA原產地證書聯網核查系統

2。

兩岸海關

(ECFA)原產地電子資訊交換系統

3。

中瑞

(士)原產地宣告資料交換系統

4。

中韓

原產地電子資料交換系統及亞太貿易協定項下中韓原產地電子資料交換系統

5。

中新

(西蘭)原產地電子資訊交換系統

6。

中巴

(基斯坦)原產地電子資訊交換系統

7。

經香港/澳門中轉

貨物原產地管理系統中轉確認書籤發子系統

2019年1月1日起,“

中國-智利

原產地電子資訊交換系統”正式執行,實時傳輸《協定》項下原產地證書電子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