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綜藝首頁綜藝

勞動法第五講:集體合同如何訂立?

由 法官解疑 發表于 綜藝2021-08-21
簡介職工個人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

勞動部門集體合同多少日內異議

一、

集體合同概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透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推舉的代表與企業簽訂。”

勞動法第五講:集體合同如何訂立?

集體合同是亦稱 “勞動協議”、”團體協約”。指企業行政和工會雙方簽訂的,以完成生產任務和改善職工的物質生活條件、勞動條件為中心內容的書面協議。集體合同最早產生於資本主義企業,勞動者為了增強自己的力量,聯合起來實行罷工運動,迫使資本家對工人作出某些臨時性的讓步。之後,他們推舉工人代表和資本家簽訂集體合同,而不由個人規定出賣勞動力的條件。

二、集體合同的內容應當包括:

1、關於企業的生產計劃、財務計劃與發展計劃的各項指標;

2、關於企業行政方面為實現各種計劃所必須解決的問題及為實現計劃應當採取的技術措施;

3、關於職工技術培訓的各種制度,舉辦技術培訓班等促進職工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的措施;

4、關於勞動報酬、工作時間長短、休息休假、工資制度和獎勵制度以及福利待遇的問題;

5、關於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安全衛生狀況的問題,確定如何使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基金以及勞動保護的具體措施與計劃;

勞動法第五講:集體合同如何訂立?

6、關於鞏固勞動紀律的問題,制定廠規,確定對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制裁的措施和制度;

7、關於提高職工生活水平和舉辦集體福利事業的具體措施

8、關於實施勞動保險的辦法等問題的規定。

三、訂立集體合同應遵循的程式:

1、企業應當成立集體合同起草委員會或者起草小組,主持起草集體合同。起草委員會或者起草小組由企業行政和工會各派代表若干人;起草委員會或者起草小組應當深入進行調查研究,廣泛徵求各方面的意見和要求,提出集體合同的初步草案。

2、集體合同草案制定出來以後,應組織企業行政和全體職工或在職工代表大會上對集體合同草案進行討論、修改和補充,使集體合同充分反映企業行政和廣大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3、集體合同應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推舉的代表與企業簽訂。

勞動法第五講:集體合同如何訂立?

4、集體合同簽訂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字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5、依法訂立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職工個人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集體合同中的報酬和勞動條件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

勞動法第五講:集體合同如何訂立?

三、集體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集體合同的履行,是指集體合同生效後,雙方當事人全面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的義務。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標準性條款,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內始終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各項標準履行勞動合同;對於約定不明確的內容,凡國家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無明確規定的,按照當事人協商議定。對於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法第五講:集體合同如何訂立?

2、集體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集體合同的變更,是指集體合同生效以後,未履行完畢之前,由於主觀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對原合同中的某些條款進行增加或修改。集體合同的解除,是指集體合同生效以後,未履行完畢之前,由於主、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依照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提前終止合同的行為。

依據《集體合同規定》,集體合同變更與解除的條件為:(1)雙方協商一致;(2)用人單位因被兼併、解散、破產等原因,致使集體合同無法履行;(3)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體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4)集體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條件出現;(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法第五講:集體合同如何訂立?

3、集體合同的終止

集體合同的終止,是指由於某種法律事實的發生而導致集體合同所確立的法律關係的消滅。集體合同終止的原因:①合同期限屆滿;②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