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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零時起,成都解除重汙染天氣預警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由 人民資訊 發表于 綜藝2022-12-30
簡介五、下列車輛不受“尾號限行”措施的限制:(一)懸掛新能源汽車號牌的載客汽車

現在是幾九天氣了2022年12月12日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宋豪新

12月11日,記者從成都市交管局獲悉,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決定於2022年12月12日零時起,解除重汙染天氣期間臨時交通管理措施。交通管理措施解除後,成都機動車“尾號限行”時間恢復為:工作日7:30至20:00。

全文如下:

根據成都市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三大戰役”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12月12日零時解除重汙染天氣黃色預警的通知》要求,按照《成都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2022年修訂)》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於重汙染天氣期間實施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決定於2022年12月12日零時起,解除重汙染天氣期間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成都市機動車尾號限行措施恢復如下:

一、“尾號限行”時間:工作日7:30至20:00。

二、“尾號限行”範圍:成都市繞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內所有道路。

三、“尾號限行”車輛:所有“川A”“川G”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四、“尾號限行”規則:

(一)上述限行車輛按照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分為五組,每個工作日禁止一組上述限行時間和限行區域內通行。尾號組合及對應規則分別為:星期一為“1”和“6”;星期二為“2”和“7”;星期三為“3”和“8”;星期四為“4”和“9”;星期五為“5”和“0”。

(二)星期六、星期天因法定節假日調休變更為工作日的,當日不實施“尾號限行”。

五、下列車輛不受“尾號限行”措施的限制:

(一)懸掛新能源汽車號牌的載客汽車;

(二)持C5駕駛證的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汽車;

(三)軍車、警車、消防救援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和巡遊計程車;

(四)懸掛使領館號牌車輛及經批准臨時入境外籍車輛;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受行駛線路、行駛方向限制的車輛。

六、對違反本通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