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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明星同款”標籤標低價賣,算告知消費者是“冒牌貨”嗎?

由 央視網 發表于 綜藝2023-01-05
簡介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 劉俊海:實踐當中的確有一些商家利用明星同款這種吸引眼球的宣傳來打“擦邊球”,比如當下年輕人喜歡使用的美瞳產品

怎樣搜明星同款衣物

05:15

央視網訊息

(記者 徐也晴 影片 豆瑞華):“OOTD(即今日穿搭)”“對鏡自拍”在社交平臺上颳起“同款穿搭”旋風,熱門影視劇或綜藝中出現的服裝首飾甚至生活用品,即便刻意隱去品牌標籤,依然會“種草”大批粉絲和觀眾。名人效應帶火了一大批產品,看似給消費者指引了一條購物“捷徑”,免去了挑選比對的時間,但你買到的真的是“明星同款”嗎?

據觀察,在電商平臺,同類型的產品一旦打上“明星同款”的標籤銷量往往會更高,但其中不乏有商家售賣的是山寨“同款”,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樣子貨”。這種“樣子貨”售價比正品要低出不少,且僅限於在產品的樣式款式上進行模仿,無法保證質量和安全。前日,有媒體曝光當前市場中有大量美瞳品牌掛著“明星同款”的名頭在銷售,而美瞳又屬於醫療器械,這種利用“明星同款”宣傳來刺激銷售的行為更是在打“擦邊球”。對此,央視網邀請業內律師以及專家解讀“明星同款”標籤下存在的法律問題。

央視網記者:打著“明星同款”等字樣售賣物品或存在哪些法律問題?

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 張新年:

從一般人的正常理解,所謂明星同款,就是明星使用過的同一種商品。如果商品不是明星使用過的,至多可稱之為明星仿款,因此產品如果被標註為明星同款,就應當是真正的明星同款。

如果產品真的是明星同款,而且經過明星授權使用其肖像,這是沒問題的,否則擅自使用他人的照片或影片做宣傳,屬於侵犯他人

肖像權

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

民事責任

;如果產品根本不是明星同款,而是一種山寨模仿,則既侵犯了明星的肖像權,也對明星所使用的產品的商家構成了

商標專用權

外觀設計專利權

的侵犯,除了需要承擔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甚至會

觸犯刑法

,還會面臨

刑事責任

。同時這也是一種虛假廣告或虛假宣傳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 劉俊海:

實踐當中的確有一些商家利用明星同款這種吸引眼球的宣傳來打“擦邊球”,比如當下年輕人喜歡使用的美瞳產品。美瞳屬於醫療器械的一種,按照我國《廣告法》第十六條的規定,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其中就包括利用廣告代言人做推薦證明。所以相關商家利用明星同款蹭流量,吸引眼球,刺激消費,擴大市場的做法,是違反《廣告法》的規定的。

這種“擦邊球”的行為既會受到《廣告法》規定的行政處罰,同時受害的消費者也有權要求不法商家承擔懲罰性賠償的責任。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的1+3倍的懲罰性賠償,商家要返還美瞳產品的購買價款,同時加賠購買價款的三倍,作為對消費者予獎勵的懲罰性賠償。

央視網記者:商品價格遠低於正品“明星同款”,是否應告知該商品是“仿製品”?

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 張新年:

首先,明碼標價不是免責的理由。商家對商品本身就應該明碼標價,這是保障消費者知情權的應有之義;其次,價格明顯低於真正的“明星同款”,也不等同於告知消費者這是“仿製品”。一方面如果是仿製品,就應該如實告知,另一方面消費者可能並不知道商品的價格,而且即便消費者知道價格,同一種商品在不同商家的售價也有高低之分,這是屬於正常現象。

法律從來沒有要求消費者購買物品必須先了解和比對不同商家的售價,也不可能容許售價低的商品以假亂真,更不可能因為某一商家的售價低就視為告知了消費者這是仿製品。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 劉俊海:

有些商家打著明星同款,但標註的價格明顯低於真正的同款。這種行為嚴重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

知情權

選擇權

公平交易權

安全保障權

。希望各企業能夠慎獨自律、見賢思齊、擇善而從,自覺尊重和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央視網記者:該行為如何監管?平臺是否要承擔部分責任?

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 張新年:

根據

避風港

紅旗規則

,要看平臺是否知情或者應當知情。需要指出,網路平臺的稽核義務不是無限的,因為對於海量的交易資訊,任何交易平臺實際上都無法保證絕對真實可靠無害,這屬於客觀不能。

如果平臺對於商家的註冊和資訊釋出等行為在事前、事中、事後盡到了法律所規定的注意、監測、排除、披露義務,且對相關的侵權、違法或者犯罪行為不明知、不應知,發現後能及時採取必要措施,一般就可以免於承擔法律責任;反之,平臺如果不能盡到法定的義務,則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 劉俊海:

市場會失靈,監管者不該失靈。如果有經營者繼續透過明星同款進行虛假宣傳或者誤導性宣傳,來從事不法經營行為,監管部門應當依法用好、用夠、用足法律賦予的市場準入、行政監管和行政處罰許可權,淨化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公平的交易秩序,同時也維護企業和企業之間自由公平的競爭秩序,否則就會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

同時,廣大消費者也要樹立科學文明理性的消費理念,一定要有對於明星同款的廣告或者宣傳的戒備心,學會明明白白看廣告,認認真真籤合同,淡定從容存證據,依法理性去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