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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璐律師談隱私權,孩子的日記該不該看?

由 付璐律師 發表于 綜藝2023-01-19
簡介北京京訟律師事務所主任付璐律師提及兒童,她認為現在很多的父母經常將孩子的依賴性、缺少知識、沒有社會化、不能控制情緒等弱點看的太重,而忽略了他們本身所具有的潛力,受傳統觀念的影響,父母總是將孩子看做是自己的附屬物,而忽視了孩子本身也是一個獨立

看孩子日記犯法嗎

今天是六一兒童節,付璐律師先祝願所有的小朋友都能永遠幸福快樂,平安健康地成長!孩子們是純潔、弱小的,他們需要被保護,對於大人有極強的依賴性;他們活潑、可愛、對世界充滿好奇心,他們是國家和民族的未來,所以我們整個社會都有責任為他們創造一個良好的生長環境,他們的性格應當在和諧與合作的社會中養成,他們的生命應當在拓寬視野和增長經驗的過程中成熟。

付璐律師談隱私權,孩子的日記該不該看?

北京京訟律師事務所主任付璐律師提及兒童,她認為現在很多的父母經常將孩子的依賴性、缺少知識、沒有社會化、不能控制情緒等弱點看的太重,而忽略了他們本身所具有的潛力,受傳統觀念的影響,父母總是將孩子看做是自己的附屬物,而忽視了孩子本身也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他們不僅僅是成人的延伸,他們擁有自己的權利並獨立存在。今天就這個專屬於孩子們的節日,付璐律師想就孩子的隱私權問題聊聊自己的看法。

隱私權。從多年前社會討論該不該偷看孩子的日記到今天討論該不該偷看孩子的手機,這是一件好事,意味著社會在發展,人們的思想也在與時俱進。無關乎年齡大小,在我們國家每一個人都擁有隱私權。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資訊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而且權利主體對他人在各種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你對自己的隱私是否向他人公開隱私以及公開的人群範圍和程度等具有決定權。隱私權是一種基本的人格權利。關於隱私權涉及多方面的內容,而其中一項便是個人生活資訊保密權。

個人生活資訊的內容相當廣泛,例如,未經權利人的許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權利人的身體上隱秘的缺陷;不得佔有、閱知權利人私生活資訊的物質載體,如翻閱他人的日記本、存摺等。所以身為家長如果翻閱孩子的日記、手機的話也屬於對孩子隱私的侵犯,人與人之間都是相互的,親子關係也是如此,只要平時多多留意孩子的日常生活,尊重體諒孩子,那麼孩子也一定會反過來信任父母,建立了親子之間的信任之後不用翻閱孩子日記也能明白他們的所思所想,發現問題及時引導溝通,避免孩子誤入迷途。

因此,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父母要把孩子作為獨立但又有依賴性的個體,儘可能地尊重他們的權益,經常考慮他們的需求和特點,在某些方面與他們一起討論和決定,而不是居高臨下地強制執行,可能會獲得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