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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陵區司法局“援法議事”範例展示——完善“援法議事”制度,夯實法治社會根基

由 北青網 發表于 綜藝2023-01-22
簡介為進一步推進城鄉基層“援法議事”活動與基層社會治理創新工作相結合,實現“援法議事”規範化、特色化、全覆蓋,推動全區“援法議事”活動向常態化、長效化轉變和發展,推廣典型做法,做到點面開花,努力打造“援法議事”廣陵樣本,有效助推基層社會治理體系

如何提高個人社會公德

為進一步推進城鄉基層“援法議事”活動與基層社會治理創新工作相結合,實現“援法議事”規範化、特色化、全覆蓋,推動全區“援法議事”活動向常態化、長效化轉變和發展,推廣典型做法,做到點面開花,努力打造“援法議事”廣陵樣本,有效助推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廣陵區委依法治區辦於2022年7月26日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推進城鄉基層“援法議事”活動的實施意見》。

堅持三治融合,強化社會共治

突出自治為基礎、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為保障。各單位要重在培養法治精神,發揮法治在基層社會治理領域的引領、規範和保障作用,同時又要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培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重視發揮德治的滋養、教化和支撐作用,促進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發展,實現基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推動社群和諧共治。

群眾自治是“援法議事”的社會基礎。各單位要秉持“民事民提、民事民察、民事民商、民事民決、民事民辦、民事民管、民事民督”的理念,依法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政府與公民的關係。堅持在法治的軌道上,充分尊重和保障實現基層群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自我完善的權利和權益。

把握“援法議事”範圍,壯大“援法議事”主體

要進一步梳理村(社群)工作事項目錄,明確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界定服務工作範圍,完善村(社群)履職事項,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7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24條規定事項,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利益或多數群眾合法權益、群眾關注度高的事項等,列入援法議事範圍,將村(社群)重大事項、群眾的合理訴求、各類矛盾糾紛作為“援法議事”活動的重點議題。

“援法議事”活動能否切實發揮實效,關鍵在人。要積極引導和精心培育老黨員、老軍人、老模範、新鄉賢和村(社群)工作骨幹成為村(社群)“法律明白人”,培育村(社群)領導班子成員、人民調解員、網格員等成為村(社群)“法治帶頭人”,充分發揮“三官一律”即法官、檢察官、警官、律師和村(社群)法律顧問的作用。援法議事過程中,除有村(社群)幹部、利害關係人代表和群眾代表外,還應當有村(社群)法律顧問、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三官一律”等法治人員參與並發表意見。

拓展“援法議事”陣地,營造“援法議事”氛圍

要因地制宜打造多層次、多領域議事平臺。將“援法議事”活動開展與法治文化陣地建設相融合,對現有法治公園廣場、法治文化長廊、法治書屋等一併提檔升級,作為開展“援法議事”活動的主陣地。同時,可與“有事好商量”“鄉賢+法律服務”等議事平臺相融合,將“援法議事”嵌入各類議事平臺之中。透過重點打造、以點帶面的方式,年內實現全區123個村(社群)“援法議事”活動全覆蓋。今年底,全區所有村(社群)均建有“援法議事”陣地不少於1個,其中經濟開發區和各鎮(街道)必須建有功能完善、運轉高效的典型陣地不少於1個。

要把培樹村(社群)幹部和群眾的法治信仰作為“援法議事”活動的先導性工作來抓,形成村(社群)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提升“兩委”領導班子的法治意識,藉助於基層法治建設機構工作,抓好法治培訓,提高“兩委”領導班子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基層穩定的能力水平。完善普法教育機制與守法激勵機制,深入村(社群)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結合“民法典”宣傳主題開展“農民工學法活動月”、“以案釋法”基層行等系列活動,將有形載體和無形文化相結合,形成尊法守法學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廣司宣 葛學濤

(揚州日報-揚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