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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披上馬甲”的電子煙燻壞未成年人

由 大眾網 發表于 動漫2023-02-05
簡介國家菸草專賣局釋出的“《電子煙管理辦法》和《電子煙》國家標準等有關問題解答”中提到,“鑑於水果、食品、飲料等調味電子煙和無煙鹼電子煙對未成年人具有較強的吸引力,容易誘導未成年人吸食,標準明確規定不應使產品特徵風味呈現除菸草外的其他風味,並明

馬甲名字是什麼意思

產品外觀可愛,包裝像零食,吸一口就能吐出煙霧……這種號稱“氣體口香糖”的產品正在未成年人中悄然流行。據紅星新聞報道,某知名科普自媒體在測評了這種“氣體口香糖”之後釋出影片,提醒人們對這種“兒童電子煙”要高度警惕。就在十多天前,南方都市報也曾經報道過“奶茶杯”、“可樂杯”、“大煥彩”、“調味棒”等諸多一次性電子煙產品悄然興起,在少年兒童中流行的現象。

警惕“披上馬甲”的電子煙燻壞未成年人

“奶茶杯”電商平臺上依然有售。圖片來源:網路截圖

經過檢測發現,這類產品裡面有電池、霧化器和某種“刺激性香味的不明液體”,無論從結構上還是霧化物成分上,都與電子煙類似。在電子煙被嚴格管理的當下,這些簡陋的、山寨的三無準電子煙產品,卻打著“清新口氣、健康提神”的旗號,以“玫瑰荔枝、檸檬百香果、薄荷、茉莉白桃”等誘人口味,用機器貓、小老虎等可愛造型吸引著不明就裡的未成年人。這些產品精準地踩中了青少年所有的心理特質:對新事物有無盡的好奇心,對成人世界懵懵懂懂地模仿,希望自己是同齡人中最酷的那一個,希望假借某種東西表達自己的叛逆,但又對可愛的事物沒什麼抵抗力……這些點無論哪個都能引發消費慾望。但實際上,這些專門針對未成年人的產品在我國均屬於不得進入市場銷售的東西。

國家菸草專賣局釋出的“《電子煙管理辦法》和《電子煙》國家標準等有關問題解答”中提到,“鑑於水果、食品、飲料等調味電子煙和無煙鹼電子煙對未成年人具有較強的吸引力,容易誘導未成年人吸食,標準明確規定不應使產品特徵風味呈現除菸草外的其他風味,並明確要求‘霧化物應含有菸鹼’,即不含菸鹼的電子煙產品不得進入市場銷售。”《電子煙》國家標準也明確規定,電子煙的霧化物“不應對未成年人產生誘導性,不應使產品特徵風味呈現除菸草外的其他風味”。

拿到電子煙生產許可證的有550家左右,可畢竟電子煙不是高科技產品,據業內專家分析,電子煙企業數以萬計,其中一些沒拿到許可證的企業,一些原有的化學制劑還沒有消化完的企業,轉而開始生產三無“奶茶杯”、“氣體口香糖”等。對這些黑心企業而言,好像改個名字、改個形狀就不是電子煙了,就可以躲過監管,而且可以光明正大地去禍害未成年人了。這可不是什麼精準營銷,也沒有什麼創意可言,有的只是再一次暴露了電子煙企業的見利忘義,也再一次提醒社會未成年人禁菸形勢的嚴峻性。

解決電子煙非法生產和售賣問題,源頭監管是關鍵,需加強執法,不給“奶茶杯”等違法電子煙可乘之機。另外,市場管理部門要加大打擊力度,學校和家長也要及時更新知識,把這種三無產品的壞處給孩子們講通講透。抽菸並不酷,傷身最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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