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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和電動車相撞究竟該如何界定?

由 環球網 發表于 舞蹈2022-12-22
簡介其實在此之前,電動車市場一直按照十幾年前老舊的電動腳踏車規範在執行,如電動車需要符合最高車速應≤20公里時、整車重量≤40公斤、單次充滿電續航大於等於25KM、額定輸出功率≤240W,因此只要違反以上任意一條規範的話,此時的電動車就已經屬

電車和汽車相撞誰的錯

如今,電動車/電動腳踏車已經成為大眾出行首選的代步工具,而由於此前電動車市場並無統一標準規範,因此導致不少電動車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時候無法界定。特別是對於大家關心的,紅綠燈右轉時候汽車會與騎電動車/電動腳踏車的行人相撞的情況下,究竟該如何界定責任進行判罰呢?

其實在此之前,電動車市場一直按照十幾年前老舊的電動腳踏車規範在執行,如電動車需要符合最高車速應≤20公里/時、整車重量≤40公斤、單次充滿電續航大於等於25KM、額定輸出功率≤240W,因此只要違反以上任意一條規範的話,此時的電動車就已經屬於“機動車”的範疇。

因此,如果按照此前的規範,違規的電動車屬於機動車的話,當紅綠燈前騎行電動車過馬路不巧與右轉汽車相撞的話,責任界定應該是屬於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的交通事故。此時,汽車使用者可根據機動車道路交通相關法規進行流程——120、122、保險電話。有人受傷則叫救護車拯救傷者,其次打電話報警,而此時電動車車主則無理由逃避責任。

當然,今年針對電動車市場出臺了新國標規範,因此電動腳踏車的最高車速由20KM/h調整為25KM/h、含電池在背的整車質量則由此前的40KG調整為55KG,以及電動腳踏車的電機功率由240W調整為400W等細節標準。所以,今後如果有電動車違反這些標準的話,也已經屬於機動車的範疇,屆時可以根據情況進行判罰。

同時,我們也要呼籲廣大電動車/電動腳踏車主朋友們,購買符合國家標準/3C認證的電動腳踏車,且要及時登記上牌,出行需要按照非機動車相關法規進行上路,當然在紅綠燈或十字路口/斑馬線前面有必要下車推行,以確保自身與他人安全,杜絕一切交通安全隱患。

汽車和電動車相撞究竟該如何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