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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依法公正裁判,正義不“和稀泥”

由 法制網新播報 發表于 影視2022-12-28
簡介之後李某家屬將喪宴組織者王某及同席飲酒人劉某等共九人告上法庭,以喪宴組織者及同席飲酒人未盡對醉酒人李某的照管義務,導致李某酒後發生溺水事故為由,要求九名被告承擔侵權責任,共同賠償李某家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20餘萬元

怎樣維護正義

(通訊員:黃瓊 沈朋)12月13日一早,西鄉法院峽口法庭法官幹警們像往常一樣,在辦公室緊張有序地忙碌著。突然,一陣敲門聲咚咚響起,兩名中年男人滿臉笑容,擎著一面印有“公平公正、不和稀泥”的感謝錦旗,遞給法官。

以案說法|依法公正裁判,正義不“和稀泥”

案情簡介:當事人王某的母親去世喪葬時,李某受邀參加喪宴,與其他人自行組桌入席,席畢自行離席後不知所蹤,王某尋人未果,遂向公安機關報警。公安機關發動周圍群眾、利用警犬搜尋,九天後,在附近河道發現李某屍體。李某死亡原因經司法鑑定為溺水死亡,心血毒物檢測中未檢測出酒精。之後李某家屬將喪宴組織者王某及同席飲酒人劉某等共九人告上法庭,以喪宴組織者及同席飲酒人未盡對醉酒人李某的照管義務,導致李某酒後發生溺水事故為由,要求九名被告承擔侵權責任,共同賠償李某家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20餘萬元。

以案說法:該案經西鄉法院峽口法庭審理後認為: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李某受邀參加王某在母親去世安葬後按習俗舉辦的喪宴,席間王某家屬對客人的答謝敬酒行為,李某與劉某等同席飲酒者之間發生的相互敬酒、勸酒行為,均為禮貌性的禮節行為。王某作為喪宴的組織者,對宴席上醉酒的客人負有妥善照顧的責任和義務,劉某等同席飲酒的被告,對宴席上同席飲酒過程中醉酒的客人負有提醒和告知宴席組織者照料醉酒客人的責任和義務,但是該責任和義務應當具有正常合理的限度。在不能確定李某散席時是否醉酒的情況下,原告對同席人及宴席組織者散席時苛以高度注意義務,不具有期待可能性,也超出正常人的合理預期。故一審法院對李某家屬要求被告共同承擔賠償責任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援,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李某家屬不服提起上訴,該案經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一審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在終審判決後,王某等人為表示對峽口法庭法官幹警主持正義的感激之情,便發生了本文開頭贈送錦旗那一幕。

責編:翟力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