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影視首頁影視
案例:兄弟3人為搶銀行,化身悍匪瘋狂作案,因買燒餅落網被捕
有什麼稀奇的病
在《周易》中有這樣一句話:
“兄弟齊心,其利斷金。”
意思是,只要兄弟們有一條
共同努力的
心,就能發揮很大的力量。
但這句話的前提是,兄弟三人合力去做一件正確的事情,如果是做錯誤的事情的話,將造成十分嚴重的後果,
比如本文中的王某德(化名,文中人名均為化名)兄弟三人。
1986
年
9
月
20日,在某市的火車站發生了一起持槍殺人案,案件發生不久後,警方就將犯罪嫌疑人逮捕歸案
。
經審訊,警方得知了該男子名叫李某,不是本地人
,
當警方問及其槍支是從何而來時,
他
支支吾吾不知如何是好
。
警方隨即對槍支的槍號展開了調查,經調查發現了眼前的男子就是幾起大案的唯一在逃兇犯王某康。
經審訊,王某康承認了自己與弟弟王某平和王某軍的犯罪事實。
那麼,這兄弟三人的犯罪之路是從何時開始的呢?他們又犯下了什麼嚴重的罪行呢?
歡迎大家跟隨筆者的腳步一同走進今天的案
例。
王
某康
是家中的老大,
他
有三個弟弟和一個妹妹,
兄妹五人全都由他們的母親一個人撫養,生活十分困難。
王某康在年輕的時候為了補貼家用,換過多份工作,他在印刷廠當過工人,給人開過車,自己也經過商,但由於的好逸惡勞,每次都以失敗告終。
老二王某平,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民,靠種地過日子,雖收入不高,但也算過得去。
老三王
某軍,
有著一份固定的工作,但由於廠子裡的效益不高,所以也過著一窮二白的生活
。
而老四王
某
天
則
不怎麼老實,有著小偷小摸的習慣,並且因為盜竊多次入獄
。
後來王某康
在一次
做生意失敗
後
,勸說兄弟三人和他一起進山打獵
,一旦成功,將會有數之不盡的財富。
兄弟三人架不住金錢的誘惑,答應了王某康。
但由於此時王某天,剛剛從監獄中出來,怕被發現獲得更重的懲罰,於是他就沒有參與這次行動。
兄弟三人拿著獵槍進了山,他們不但沒有打到獵物,反而碰到了警察被捕入獄。
在這件事情中,老三王
某
軍被認定為
主犯獲
刑一年半,而老大和老二
則被
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
從監獄出來之後的老二王某平,想過安定的日子,於是他便於其餘的兄弟三人劃清了距離。
後來,
王某軍在一次戶外勞動時
從
監獄中逃脫,跑回了家中
,大哥王某康為了他不被發現,便帶著老四王某天,三人一起逃亡。
但
此時的王某
軍因為自己
罪犯的身份,決定幹一筆大的,就是去搶銀行
。
在他的勸說下,
大哥和四弟
加入了他的行動
,搶銀行必須要有武器,他們上次行動中的獵槍已經被警察收走。
再加上幾人正在逃亡,沒錢再買第二隻,一番商議過後,兄弟三人決定去偷。
幾天之後,他們趁著夜色來到了當地的武裝部,偷走了
3只長槍和近百發的子彈。
做完這一切之後,兄弟三人逃到了臨近的縣城,預謀搶劫此地的銀行,但由於沒有交通工具,兄弟三人一合計打算去偷一輛車。
他們三人到了一處大院,順利的偷到了一輛汽車,但就在汽車出門時,不小心和大門發出了碰撞。
碰撞聲吸引了兩個保安,看到保安之後,兄弟三人拿起了手中的槍威脅保安上了車,在車行至一處荒涼的地方時,將二人殺害。
而後兄弟三人
準備
開著這輛車逃亡,但此時的汽車已經沒油了,於是三人又找到了一個油庫,準備給車加油
。
但在偷油的過程中,被人發現,隨即被幾十個人團團圍住,
最終三人
支付了一大筆汽油費用後,離開了現場
。
在
離開了之後,兄弟三人為了事情不被暴露,將汽車燒燬,逃回了家中
。
回到家中的三人安分了一段時間,但他們並不甘心,於是他們又
預謀起了搶銀行。
他們拿起之前偷
來
的槍來到了火車站,準備乘車離開,等車時,值班民警見三人
行蹤
可疑,於是便打算對三人進行盤查
。
王
某
康眼看
三人
即將暴露,於是就拿起槍將該民警當場打死,同時還將這位民警身上的手槍搶走
。
做完這一切之後,三人知道
襲警的嚴重性
,於是迅速離開現場,開始了逃亡
。
但此時的他們並不知道,之前自己所做的事情已經被警方發現。
並且警方
根據火車站所殘留的子彈
,
確定了行兇的槍支
,
就是之前失竊的槍支
。
隨後,警方根據周圍人的
證詞
,畫出了三人的畫像,並對三人展開了追捕
。
三人為了躲避追捕,躲進了山上的密林之中,但他們很快就把帶的乾糧吃完
,
為了不被餓死
,老四便下山購置乾糧。
當
王某天
買完東西回山上時,聽到了附近傳來的
槍聲,
他便知道自己的大哥和三哥被警方發現
。
於是他
就
開始了逃跑
,
由於身上並沒有什麼
錢
,他就逃回了自己的家中,
而後面對警方的抓捕他選擇了束手就擒。
而王某平和王某康,在與警方的槍戰中僥倖逃跑
,他們商量過後,決定去火車站坐火車逃到別的城市。
為了加快進度,他們
在逃跑的過程中
,
殘忍殺害了一個年輕男子,並搶了他的摩托車
用來逃跑。
到了火車站之後,
王
某
平起身去買燒餅,
但在
買燒餅時被人發現
,
王某康無奈
只好
自己
坐火車
逃跑
。
於是就發生了文章開頭的一幕,王某康在下火車後與人發生爭執,然後用手槍將人射殺,隨後被警方逮捕。
兄弟三人在被警方逮捕後,都向警方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過程。
1986年12月17日,經法院審理此案後,以盜竊罪、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槍支罪判處王某康、王某平、王某天三人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在兄弟三人被判死刑後,他們的母親終日以淚洗面,她認為是由於自己沒有教育好,才讓他們做出如此危害社會的事情。
但事實並非如此,他們三人皆是被利益矇蔽了雙眼,才做出了一系列令人髮指的事情,不知道他們三人在臨行前能否為自己的行為感到懺悔。
(圖片源自網路,僅配合敘述,與文章內容無關,侵刪
;原創文章,禁止轉載、搬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