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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0歲女童在家裡做作業,事後發現懷孕,罪魁禍首卻是男鄰居

由 張律師科普法律 發表于 音樂2023-01-18
簡介在心理恐懼之下,小葉也就一直沒有將此事說出去,直到她被家人送到醫院進行救治後,醫生在察覺事情的嚴重性後,便立刻向警方報案

孩子6歲離婚對孩子影響大嗎

《說岳全傳》中有這樣一句話:“虎豹不堪騎,人心隔肚皮”,雖說在平常生活上,誰家要是遇到什麼事情需要幫忙,有時候住在附近的鄰居更方便提供幫助,而鄰居之間的互相幫忙和照應也讓彼此之間的關係變得更加和諧。但有時,在和他人交往的過程中,付出的信任也要有個底線。

而在山東發生的一起案例中,一名10歲女童在家裡做作業發現肚子痛,父母事後竟發現女兒懷孕,警方調查後得知,罪魁禍首卻是面色和善的男鄰居老劉,這又是怎麼一回事?

2008年,葉某在外地務工時與其妻子相識,在二人隨後的接觸和交往的過程中,彼此心生好感,並且也有了結婚的打算,而對於兩人的婚事,兩家人也都沒有拒絕。於是,2009年的一天,在雙方家人的組織和籌備下,葉某便與其妻子攜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在結婚次年,二人的女兒小葉便降生到了他們的家庭之中。

案例:10歲女童在家裡做作業,事後發現懷孕,罪魁禍首卻是男鄰居

小葉的出生讓他們的家庭變得更加幸福了一些,但為了幫女兒創造一個更好的生活條件,在女兒開始上小學之後,葉某夫婦便一起到外地務工,而在他們走後,小葉的生活起居也就交給了家裡父母幫忙照顧。

對於兒女們的囑託,葉某的父母也都滿心歡喜的答應了下來,但二老的年紀比較大,體力和精力有時候跟不上孩子,照顧孩子的時候也顯得有心無力。而這時,他們的鄰居老劉在看到活潑可愛的小葉後,心裡便對這個小姑娘有了些喜歡,於是,他便在隨後的一天表示可以幫他們照看小孫女。

老劉的孩子在長大後為了改善家庭的條件,便都離開了老家在外地打工生活,而前些年老劉的老伴因病去世,於是家裡就留下了他一人生活。老劉和葉家人作為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的鄰居,在一起生活的這些年裡,彼此之間也都互相幫助過對方,這讓兩家人之間的關係變得非常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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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在聽到鄰居的提議後,他們也就沒有多想的答應了下來,而有了鄰居的幫助,他們老兩口身上的壓力也減輕了一些,但他們卻沒想到,老劉竟然會對年幼的孫女下毒手。

2019年年末的時候,小葉的精神狀態變得沒有以前那麼樂觀開朗,爺爺奶奶在察覺到這一情況後,便向孫女詢問情況,但小葉卻一直迴避沒有說出來。漸漸地,他們也就認為是孩子在學習上遇到了難題,也就沒往心裡去,但到了2020年3月,小葉的這種情況變得更明顯了一些。

2020年中旬,天氣變得炎熱之後小葉的爺爺奶奶發現孫女的身體有些發胖,但覺得孩子在這個年紀發育比較快,也就沒有在這件事上想太多。但在2020年8月的一天,小葉在放學回家後便在家中做著老師佈置的作業,爺爺奶奶忙著在家裡給她做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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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這時,老兩口卻突然聽到孫女痛苦的叫聲,這讓他們趕忙放下手上的活跑到屋裡檢視情況,而這時,小葉不知道該怎麼去形容,便只是說自己肚子痛。在將孩子帶到醫院後,醫生在檢查後卻帶著孩子去了婦產科,而當醫生再次為小葉進行了一次檢查後發現,小葉已經懷上了身孕,而且已經懷孕有21周。

根據《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中的規定,當具備先期核實條件的相關單位,如醫院,其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發現有

不滿14週歲

的未成年人

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懷孕、流產的

,在進行初步核實後,應當及時報案或進行舉報,並將相關材料一併提交公安機關。

在向小葉的家屬確認了孩子的年齡後,醫院醫生當即便撥打了報案電話,隨後將小葉的檢查結果和相關病歷等材料進行整理,在警方趕到後將情況和這些材料交給了民警,以方便警方對此案展開偵查。醫院隨後將小葉安排到了一個單獨的病房內,在那裡,民警耐心地對小葉進行安慰,並詢問到了事情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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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小葉在放學後外出玩耍時,鄰居老劉便將她招呼到家裡,說是有好玩的玩具要送給她,但被帶到老劉的家裡後,對方卻對她做出了不好的事情,隨後還威脅著不讓把這件事說出去。在那之後,小葉便不敢接近老劉的住處,但2020年初,假期結束後小葉的父母便再次外出務工,爺爺奶奶有時為了照顧農活或者去鄰居家串門等,將她留在家中寫作業。

而這時,老劉便趁機進入她的家中,為了滿足一時的慾望,便透過按手、堵嘴等手段阻止小葉反抗,在強行與其發生了不正當關係後,在臨走前依舊警告其不準將此事說出去,否則她的爺爺奶奶都要沒命。在心理恐懼之下,小葉也就一直沒有將此事說出去,直到她被家人送到醫院進行救治後,醫生在察覺事情的嚴重性後,便立刻向警方報案。

在小葉監護人的同意下,醫院最終為小葉採取了終止妊娠的手術,隨後手術產物被移交公安機關進行DNA檢測,而這再一次確定嫌疑人正是劉某。10歲女童在家裡做作業突然感到肚子痛,檢查後醫生髮現其竟然懷孕,在向警方報案後,罪魁禍首卻是關係不錯的男鄰居,那麼這件事最終的結果將會如何?

案例:10歲女童在家裡做作業,事後發現懷孕,罪魁禍首卻是男鄰居

根據《刑法》的規定,以暴力手段對婦女進行QJ的,屬於刑事犯罪行為,基準刑在3年以上,而對未滿14週歲的幼女實施QJ行為的,屬於本罪中的加重情節,依法從重處罰。

而本案的特殊之處還在於,根據醫學推斷,年僅10歲的小葉在事發時已經懷孕21周,那麼這便屬於情節惡劣的情形之一,即:JY不滿十週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而此時,嫌疑人的量刑基準將在10年以上,最高可達死刑。

而在本案中,劉某為了滿足其個人私慾,在明知小葉系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的前提下,依舊透過哄騙、暴力控制、言語威脅等手段,違背其個人意願,強行對其實施不法侵害的惡劣行為,最終造成不滿14週歲幼女懷孕的情況發生,對其身心造成嚴重影響,那麼他也就需要為此承擔法律的代價。

案例:10歲女童在家裡做作業,事後發現懷孕,罪魁禍首卻是男鄰居

最終,經法院審理後,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

在事情發生後,當地有關部門為了幫助小葉走出心理的陰影,不僅對其進行心理輔導,還根據其監護人意見,為其辦理異地就學的手續,在其父母工作的地點完成學業,幫助他們一家儘快恢復正常的生活。

(《案例:10歲女童在家裡做作業,事後發現懷孕,罪魁禍首卻是男鄰居》中,圖片為網圖僅配合敘事,案例源自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姓名系化名,內容情節有所潤色;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