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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卡、加油卡等預付卡超全賬務稅務處理

由 財稅財之道 發表于 寵物2021-09-01
簡介一、單用途購物卡(如沃爾瑪卡、家樂福卡、肯德基卡、美容美髮卡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第三條的規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以下簡稱“單用途卡”)業務按照以下規定執行:(一)單用

加油費可以入業務招待費嗎

一、單用途購物卡(如沃爾瑪卡、家樂福卡、肯德基卡、美容美髮卡等)

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徵管問題的公告

》(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

)第三條的規定:

單用途商業預付卡(以下簡稱“單用途卡”)業務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單用途卡髮卡企業或者售卡企業(以下統稱“售卡方”)銷售單用途卡,或者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售卡方因發行或者銷售單用途卡並辦理相關資金收付結算業務取得的手續費、結算費、服務費、管理費等收入,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三)持卡人使用單用途卡購買貨物或服務時,貨物或者服務的銷售方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

(四)銷售方與售卡方不是同一個納稅人的,銷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售卡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並在備註欄註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售卡方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作為其銷售單用途卡或接受單用途卡充值取得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的憑證,留存備查。

二、多用途購物卡-支付機構預付卡

(一)支付機構銷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幣資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資金,不繳納增值稅。支付機構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多用途卡,是指髮卡機構以特定載體和形式發行的,可在髮卡機構之外購買貨物或服務的預付價值。

(二)支付機構因發行或者受理多用途卡並辦理相關資金收付結算業務取得的手續費、結算費、服務費、管理費等收入,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三)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向與支付機構簽署合作協議的特約商戶購買貨物或服務,特約商戶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

(四)特約商戶收到支付機構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支付機構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並在備註欄註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支付機構從特約商戶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作為其銷售多用途卡或接受多用途卡充值取得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的憑證,留存備查。

三、購物卡賬務處理

購入購物卡時,掛往來“預付賬款-預付卡”,然後根據購物卡的不同用途進入不同會計科目。作為職工福利,進“管理/銷售費用-職工福利費”;用於購買辦公用品,進“管理/銷售費用-辦公費”;用於送客戶,進“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四、加油卡

根據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徵收管理辦法》(稅務總局令第2號)

第十二條的規定: 發售加油卡、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納稅人(以下簡稱“預售單位”)在售賣加油卡、加油憑證時,應按預收賬款方法作相關帳務處理,不徵收增值稅。

預售單位在發售加油卡或加油憑證時開具普通發票,如購油單位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待使用者憑卡或加油憑證加油後,根據加油卡或加油憑證回籠記錄,向購油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單位與預售單位結算油款時,接受加油卡或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單位根據實際結算的油款向預售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賬務處理:購入購物卡時,進“預付賬款”;實際加油消費,取得專票後,進“管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