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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結婚3天,丈夫被逼成上門女婿,13年後丈夫有錢了直接離婚

由 青青情感屋m 發表于 寵物2022-12-28
簡介”李丹告訴調解員,丈夫曾經說過別說我姐在這幹活,就算她什麼都不幹的話,我一個月給她5000塊錢都可以,後來丈夫經不住她的吵鬧,是把姐姐送回去了,但是他又承諾每年都要給姐姐兩三萬塊錢來幫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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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雙標這個詞,相信大家並不陌生,就是雙重標準的縮寫。

其實所謂雙標,是指一個人對同樣的事情,因為自己的喜好、利益而有兩種不同的看法。

在工作中,如果有人說領導雙標,其實是帶有諷刺意味的。

在生活中,夫妻一方如果被貼上雙標的標籤,則有可能引起家庭矛盾,有的甚至會因此感情不和。

事件回顧:

被逼

吳濤在和和李丹(化名)結婚之前是一個名副其實的窮小子,婚後他白手起家,建立了屬於自己的廠子,之後靠著精明的頭腦和辛苦的付出賺得缽滿盆滿。

回顧,結婚3天,丈夫被逼成上門女婿,13年後丈夫有錢了直接離婚

有錢之後的吳濤並沒有得意忘形,他不僅拓展了跟廠子有關的其他業務,還把妻子孃家的幾個姐姐都安排到公司上班。

在吳濤的幫助下,李丹的幾個姐姐都過上了小康生活,他們不僅感激吳濤,還經常說李丹是最有福氣的。

李丹聽到姐妹們的誇獎後心里美滋滋的,她期盼著自己的一雙兒女長大成人,自己好和丈夫能夠退休去周遊世界。

可是讓人沒有想到的是,結婚十三年後,吳濤直接提出了離婚。

為了挽回自己的幸福,也為了解開夫妻之間的結,李丹向調解員尋求了幫助。

在調解現場,吳濤告訴調解員,當年他是明媒正娶的妻子,但是結婚三天後,妻子就直接回了孃家,他沒辦法的情況下,只好到丈母孃家做了所謂的上門女婿。

對此,李丹表示,她並沒有說自己不回去,而是一直跟丈夫說你願意去哪裡住都可以。

妻子的話讓吳濤很無奈,也很無力,他說:“你不回來,我能去哪裡住,我只能跟你一起住到你們家了。”

雙標

吳濤接著說,好在丈母孃對他一直都不錯,這讓他的心裡有了一絲慰藉。

後來他創業成功了,就想著回報丈母孃,但是丈母孃語重心長地對他說:“我老了,啥都不圖,只要你們過得好,我就過得好,你要是真孝順我,就幫幫我那幾個閨女。”

原來李丹是家裡最小的女兒,她的上面還有三個姐姐,如今三個姐姐都成了家,但是她們過得並不好。

回顧,結婚3天,丈夫被逼成上門女婿,13年後丈夫有錢了直接離婚

吳濤聽了丈母孃的話後,就把她的三個姐姐都安排到了公司,還給了他們股份。

說到這裡,吳濤就氣不打一處來,他告訴調解員,我把公司的股份給她的大姐和二姐一人20%,他們一年啥也不用幹,就能收入幾十萬,可是我說要幫襯我的兄弟姐妹的時候,她死活都不同意。

對此,李丹解釋說,她覺得每個人都應該靠自己的勞動獲得收入,而不是要靠別人的施捨去生活。

“我並沒有說要直接給他們,而是說把他們安排到公司,讓他們有個工作,有穩定的收入。”

“我是不同意讓他們來,可是你不也一樣安排你姐姐吳玲(化名)來了嗎?還每個月給她開5000塊錢。”

一提起姐姐吳玲的事情,吳濤就更生氣了,他鼻子一酸說:“我姐姐是家裡條件最差的,我實在看不過去就把她安排到了我們廠子的流水線工作,一個月給她5000塊錢,但是我老婆總是看不上我姐,她總是說我姐偷懶什麼的。”

“她本來就是偷懶嘛,你還不讓我說,如果都像她那樣的話,那廠子還能開下去了嗎?”

“我姐已經四十多歲了,又是農村出來的,幹活慢點很正常。”

“她幹那麼點活,你不光給她開5000塊錢,還經常偷摸地給她拿錢,我能高興嗎?”

妻子的話再次讓吳濤無奈,他告訴調解員,他有的時候會私下裡偷偷給姐姐二百三百的,讓姐姐買點吃的和穿的,妻子知道後不光跟他大吵大鬧,還總給姐姐臉子看,後來他實在沒辦法就讓姐姐回家了。

“你是拿錢送她回去得好不好?”

回顧,結婚3天,丈夫被逼成上門女婿,13年後丈夫有錢了直接離婚

李丹告訴調解員,丈夫曾經說過別說我姐在這幹活,就算她什麼都不幹的話,我一個月給她5000塊錢都可以,後來丈夫經不住她的吵鬧,是把姐姐送回去了,但是他又承諾每年都要給姐姐兩三萬塊錢來幫襯她。

說到這裡,李丹再次強調,她覺得每個人都應該靠自己的雙手去掙錢,而不是一味地靠別人施捨。

矛盾

“那你三姐和三姐夫呢?你三姐夫原本也被安排到咱們公司上班了,可是他天天除了打牌就是睡覺,我看不過去說了他幾句,他就把我打了一頓,我自然是把他攆走了,但是最後我不還是看在你和咱媽的份上給了你三姐股份嗎?”

“他們又是靠自己的雙手獲得的財富嗎?”

吳濤的反問讓李丹沉默了,不過片刻後,她說:“你想讓我無條件地幫你們家的親戚,我做不到,我也不願意。”

接著李丹告訴調解員,她之所以這樣完全是因為婆家的人根本不把她當一家人看。

原來在五六年前,吳玲的女兒結婚,按照習俗出嫁的女兒有出嫁鞋,吳玲就當著李丹的面給吳濤拿了一雙鞋,吳濤起初不想要,吳玲的女兒就說:“媽,你把鞋子給舅媽。”

可是吳玲還是堅持給弟弟吳濤,後來吳濤也說你把鞋子給我媳婦吧,吳玲這才給了李丹。

李丹說,諸如此類的事情太多了,反正他們家的人都把我當成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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愧疚

李丹的話讓吳濤特別不滿,他生氣地說:“我媽媽已經七十多歲了,她想看看兩個孩子都不行。”

“孩子是我媽帶大的,咱們平時都在外面,好不容易回老家,當然得先去看我媽啊。”

“就算孩子是你媽帶大的,但是我媽也是孩子的奶奶,這個血緣關係是改變不了的,我就問你我媽想看看孩子有錯嗎?”

也許是覺得愧疚七十多歲的老母親,吳濤說著說著泣不成聲。

情緒穩定後,吳濤接著說:“每一年過年,我老婆都要求去她媽家過年,我就算是想念我父母也只能一個人偷偷地抹眼淚。”

吳濤還說:“這樣的日子我真的過不下去了,我現在就想離開家,離開她。”

調解員:“你是覺得對父母和家人有愧嗎?”

吳濤點了點頭,他說:“我不是從石頭裡蹦出來的,我父母把我養大不容易,我現在有錢了,我想陪陪父母不可以,我想給父母錢也不行,我想幫幫我的兄弟姐妹也不被支援,我真的是愧對他們啊。”

說罷,吳濤再次淚灑當場。

調解

可是一旁的李丹根本無動於衷,她表示自己也有個小家要經營,不可能對所有的親戚都幫助。

李丹的雙標讓調解員非常不滿,調解員說:“你可能是一個好女兒、好媽媽,但是你絕對不是一個好妻子,也不是一個好兒媳。你作為一個女人,嫁給他後,就跟他的父母是一家人,可是從頭到尾你根本沒有把他們當成一家人,從你結婚三天就回孃家待著就可以看出你是一個自私的人。”

“你可以給你的姐姐們股份,卻不能容忍你的丈夫適當地幫助他的家人,可見你是多麼的小氣。”

“現在你的丈夫因為愧疚感,要跟你離婚,你們的家就散了,如果你稍微大度一點,稍微關心和心疼一下你的丈夫,你們這個家還可以繼續幸福的生活下去。”

在調解員的勸說下,李丹意識到自己的問題,她表示會改變自己。

接著調解員告訴吳濤:“如果能幫到你的兄弟姐妹固然是好,如果幫不到也不要內疚,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

回顧,結婚3天,丈夫被逼成上門女婿,13年後丈夫有錢了直接離婚

吳濤點了點頭,他表示有機會的話他會給予姐姐一些技術上的支援,讓姐姐自己創業。

調解行到這裡,夫妻倆之間的矛盾看起來算是解決了,但是吳濤卻提出了基本要求,他說如果妻子不答應的話,兩人就離婚。

後來經過協商,吳濤和李丹達成了以下協議:

1。每年給男方一萬塊錢,讓男方孝順父母,如果超出一萬塊錢的話男方會告訴女方,並取得女方的同意後再花;

2。輪流回家過年,比如今年在男方家過年,明年就要在女方家過年,以此類推。

3。女方支援男方幫助自己的兄弟姐妹,但是要有底線,而且要和女方商量。

協議簽完後,吳濤的臉上終於露出了一絲笑容,他主動牽著妻子的手,兩人一起感謝了調解員,之後他們就回家了。

結語:

人們常說,夫妻同心,其利斷金,說的是夫妻團結一心,可以發揮巨大的力量,不管是什麼困難都會迎刃而解。

不過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夫妻在窮困潦倒的時候能做到團結一致,因為他們的時間和精力都放在了掙錢養家和照顧孩子上。

但是一旦富裕起來,夫妻之間就開始有分歧了,正如故事中的吳濤和李丹一樣。

富裕起來的吳濤沒有忘本,他無私地幫助了李丹的幾個姐姐,讓他們從底層生活直接奔赴了小康生活,可是他做的這一切並沒有換來李丹對他的家人的大度和關愛。

作為妻子,李丹不能理解丈夫對自己父母和家人的情感,也不能將心比心地對待公公婆婆和婆家的親戚,可見她的冷漠無情。

作為兒媳,李丹不讓孩子回老家看望年邁的奶奶,更不陪同自己的丈夫去孝順父母,由此可見她是多麼不稱職的兒媳。

李丹反而因為幾年前的一些小事耿耿於懷,這不但表露出她的小心眼和自私,還說明她是一個典型的雙標女。

回顧,結婚3天,丈夫被逼成上門女婿,13年後丈夫有錢了直接離婚

其實婚姻幸不幸福,不僅僅是靠感情基礎和物質基礎,還要看雙方的脾氣秉性和對對方家人的態度。

如果一個人真的愛你,就一定會愛屋及烏,也就是說他/她會善待你的家人。

不過雙標的人卻會混淆視聽,他/她們只會幫助自己的親人,而不會善待對方的親人,因為他/她們覺得這麼做是有損自己的利益的。

其實婚姻想要幸福長久,真的不要把金錢當作第一位的,而是要把感情放在第一位,不管何時何地都考慮彼此的感受,尊重對方的想法,為對方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當然在幫助別人的時候要有底線,要守住自己的小家,而不是敞開自己家的大門,任人拿取,那樣的話到最後反而會好心不得好報。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