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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美》:認識美、享受美、欣賞美,人生本來就是一種藝術美
什麼是欣賞的距離什麼是移情作用
朱光潛先生(1897-1986)是我國著名的美學家、文藝理論家、教育家、翻譯家。他一生潛心研究美學,在溝通中西美學、舊唯心主義美學和馬克思主義美學方面有深厚的造詣和獨特的見解,是享譽世界的美學大師。
朱光潛先生(1897-1986)
《談美》是先生在1930年代針對當時“有文藝嗜好的青年”就憑東鱗西爪地學來一點“雜拌兒”美學知識就到處批評別人的作品這一不良風氣而寫的一本小書。
這本小書雖不及先生此前《文藝心理學》這部大作那樣系統完整地詳述,但正如先生所述:“大作是給研究美學的專業人士看的,我看十幾部書後才敢動筆寫一章;小書就像寫信一樣,我所說的話都是你能瞭解的。”
小書雖小,但內容深刻
但就是這本小書卻蘊含了先生對美學的深刻認識,他將深奧的美學知識娓娓道來,引讀者由藝術走向人生,又將人生納入藝術,這種信手拈來但又分量十足的乾貨知識,仍然值得今日的我們認真學習思考:
美究竟意味著什麼。
美是客觀存在的嗎?
關於美是什麼這一永恆的話題,先生在書中引用了古羅馬帝國時期有位著名的天主教思想家——聖·奧古斯丁的一則軼事。
一天有人問他:“時間是什麼?“他回答說:”你不問我,我本來很清楚地知道它是什麼;你問我,我倒覺得茫然了。“
的確,世界上許多眾所周知的東西基本如此。尤其在生活中,
關於“美“這個東西,我們本不覺得這有什麼難以理解
,比如說“美酒”、“美女”、“美文”,或者衣服美、顏色美、花色美什麼的。
這麼顯而易見的問題,可為什麼幾千年來,有那麼多哲學家、藝術家或者更明確地說是美學家要苦苦探索什麼是“美“?這些人的解釋是故弄玄虛嗎?怎麼聽得我們反而越來越糊塗?
美景美女似乎無需解釋,大家都能感受到美
但凡做學問研究,不管是研究自然學科還是人文學科,基本都要考察、總結一下被研究物件的共有性質
。根據先生的指引,我們試著分析一下美酒、美女等不同型別的“美”有沒有共有性質呢?
酒給人以美的感覺是由於其滋味使人愉悅舒服;
美女則是給人視覺享受,使人愉悅舒服;
看一篇美文,感覺酣暢淋漓、回味無窮,這也是一種愉悅舒服;
賞一處風景,頓感心曠神怡、神清氣爽,又是愉悅舒服的感覺。
到這裡我們似乎就此得出結論:美就是一種愉悅舒服的感覺,不管什麼東西,只要能給人帶來愉悅舒服的感覺,那麼這個東西就可以說是“美的”。
但這個結論卻經不起一星半點推敲:
酒對於愛酒之人可謂“美”,但對不喜者而言,無疑是比湯藥還難喝的東西;
再“美”的酒,在不喜歡喝酒的人眼裡都不如一杯白開水好喝
你眼中的“美女”在別人看來可能乏善可陳;
一片山水在遊客眼中是無上美景,但常年居住在此的人卻視之為窮山惡水;
我認為時尚的一套美搭,小夥伴卻吐槽我土味十足。
遊客嚮往的世外桃源,是當地人要想法設法地走出大山
問題的癥結慢慢浮出水面了,
原來”美“不是一種客觀事實或一種自然現象,也不是物的一種屬性
。為什麼這樣說呢?
如果美是客觀的,是物的固有屬性,那但凡長眼睛的人都應該能看到,都應該承認它美,可為什麼人們的意見卻經常不一致?
客觀的、固有的不就意味著“放之宇宙皆準嗎?”例如,我的這件衣服是白色的,無論什麼人也都會認為是白色的,白色就是一種客觀存在,一種固有屬性;但如果我說我這件衣服很美,那肯定會有不少人反對,可是我卻沒什麼精確的或者公認的客觀標準去說服那些人改變意見。
說這件衣服是白色的,100%沒人反對;可要說是美的,不同的聲音就多了
可見,
美不完全在物,美是帶有個人主觀色彩的
。
主觀的東西是最沒有清晰標準的,所以,關於審美差異,關於美的標準究竟是什麼,人們基於自身經濟條件、教育水平、文化信仰等差異,自然就會產生非常大的分歧。
決定主觀認識差異的因素有很多
美是心靈創造出的藝術品
既然美不是客觀存在的,那世界上就沒有天生的美,美是經過人的心靈創造出來的。
美感來自人對一個形象的直覺
。形象屬物而卻不完全屬於物,因為若沒有人,就看不出形象;直覺屬人但又不完全屬於人,因為沒有物的存在,人的直覺就無從感知。
美的構成既有物理又有人情,二者缺一都不能稱之為美。
美,就像一個硬幣的兩面,物理人情各佔一面
按照這個認識去理解,我們可以認為:看同一個物體,每個人感覺到的形象千差萬別,
每個感知的形象都是每個人憑著自己的人情創造出來的。
比如賞同一朵花,有人感受到的是 “待到山花爛漫時,她在叢中笑”,也有人感受到的是“感時花濺淚”。
其實花就是那朵花,它不會笑也不會哭,但觀賞者把自己的心靈情趣投影到花的身上後,就完成了對花的審美。花的美,一半是人的貢獻,一半是花的貢獻。
同一處景,不同的人,甚至同一人在不同的心境下看到的美都不同
這種把無生氣的東西看成有生氣的東西,覺得物體同人一樣有情感,把自己的情感移到外物身上去的心理活動,在美學概念裡通常叫做
“移情作用”。
審美活動中常常含有移情作用,而且審美中的移情作用不單單是由人到物,同時也是由物到人的。它不僅把人的性格和情感移注於物,同時也把物的姿態吸收於人。所謂審美,不過是在聚精會神之中,人的情趣與物的情趣往復流動而已。
因此,可以說
每個人所感知的物體形象就是每個人所創造的藝術品
。這個藝術品注入了創作者的心靈情趣,而藝術品表現出的個性特徵,又可以反映創造者的心靈情趣。
美有沒有評價標準?
“美是心靈創造出的藝術品”並不是指美是完全主觀的、完全個別的、完全分歧的,如果這樣人類也不會把它作為一門學科來研究了。因為研究的目的在於從個別現象中歸納提煉普遍原理。
普遍原理都有一定的客觀性,美既然完全主觀,沒有普遍原理,它自然就不能成為科學研究的物件。
關於美,分歧之中又有幾分一致性,一個東西如果是美的,雖然它不能使大家都覺得美,但起碼能讓多數人覺得美,美還是有幾分客觀性的。
我們常聽到的關於對某人的評價:“審美太差了、審美有問題”。這裡面就蘊含著美的客觀標準問題。
如果是以該評價者的標準來衡量美,這是不公平的,人人平等,你憑什麼以法官自居對他人橫加指責?所以
美的一個客觀性評價標準應該是“社會性
”:
即社會上的大多數人都能感受到,或者至少是某一個圈子大多數人能夠感受到。
美是具象的、需要用形象思維來感受,那種孤芳自賞的美已然脫離物體形象,徹底唯心抽象成了哲學概念,離開了美學世界。
孤芳自賞的美已不脫離美學範疇,抽象成了哲學概念
前面說過“美感來自人對一個形象的直覺,每個人所感知的物體形象就是每個人所創造的藝術品。”有藝術創造必有欣賞。
人是社會性的,人們見到一種意境或感受到一種情趣,不都是怡然自得的,還希望周圍的人見到這種意境,感受到這種情趣
。
這在日常生活中也頗為常見:當你新買了一件自以為很美的衣服,迫不及待地穿了出去,你當然不希望街上的人用看怪物一樣的眼光看你。
審美是極其私人的事,但也要考慮社會接受度
藝術好比一朵花,社會好比土壤,土壤比較肥沃,花自然比較茂盛。
這就話用來形容美與社會性的標準也很貼切。
美的風尚是個人與社會共同決定的,既有精英人士教育引領,又有社會大眾的推動普及。
在這點上,無論文學藝術還是妝容服飾,不管在東方還是在西方,其風尚趨勢都是符合這一判斷。
用什麼態度對待你審不出的美?
既然把每個人所感知的物體形象(審美)稱之為每個人所創造的藝術品,那麼藝術品就有能不能被人欣賞的問題。
舉個最常見的例子,城裡人喜歡去鄉下看山山水水,鄉下人喜歡去都市看高樓大廈,鄉下人認為山水有啥好看的,城裡人認為鋼筋水泥不值一觀。城裡人、鄉下人互懟“什麼審美品味”。
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美學理論認為這是“
與實際人生沒有保持適當的距離
“。距離太近,則難免讓實用的、科學的、道德的態度佔據上風,把你從美感的世界拉回到現實世界。
距離產生美,是一句充滿美學智慧的俗語
持實用的態度看事物,它只是你實際生活中的工具或障礙物,只能引起慾念或厭惡,比如鄉下人看到山水就會想到砍柴挑水的辛勞;
持科學的態度看事物,它只能引起你求真的慾望,比如地質人員看山水就會不自覺地分析岩層土壤構成;
持道德的態度看事物,它會以善惡的標準來判斷,比如生態環保人士看山水就會聯絡到”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科學發展觀。
而距離過遠,又容易使人無法瞭解欣賞。
比如對於一個普通中國人來講,去觀看西方傳統歌劇只會讓他哈欠連天,瞌睡連連。這就是西方歌劇離他的實際人生距離太遠,他不能瞭解,無法欣賞,更談不上審美,你問他這出歌劇怎麼樣?他肯定說太無聊了,什麼玩意兒。
美和實際人生有一個距離,要見出事物本身的美,須把它擺在適當的距離之外去看。
明白這個道理後,我們就可以探討一下以什麼樣的態度去對待那些你審不出的美:
一、少一些批判
有了美學的基本意識後,你就知道“審美太差了、審美有問題”這種批評性語句的問題在哪裡了:
一方面美不是客觀的,美是個人在感知物體形象後創造出的藝術品,每個人、甚至同一個人在不同情況下感知物體形象時的心靈情趣均不同,創造出的藝術品也是千差萬別;
另一方面你無法感知的美,是因為這個美距離你的實際人生太近或太遠,
美本身沒有善惡、高低之分,你無權評價美的好壞。
美與你的實際人生距離太近太遠,你都get不到
二、多一些稱讚
審美是一種情趣活動,人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情趣豐富的,對於許多事物都覺得有趣,而且到處尋求享受這種趣味;另一種是情趣乾枯的,對於許多事物都覺得沒有趣味,也不去尋求趣味,終日蠅營狗苟。
情趣越豐富,生活越美滿,人生的情趣化就是人生的藝術化。
對於那些經常向你宣揚美,甚至是有點炫耀美的人,你應該感概他生活是那麼的情趣豐富,儘管他所說的美是你感受不到的,或者是你厭惡的,請記住這是因為你的實際人生與這個美沒有保持適當距離,但你要稱讚他有發現的眼光,他有追求情趣生活的態度,
快意人生不是人人都向往的嗎
?
用心發現生活之美,做一個情趣豐富的人
結語
近日在一位紳裝同好那裡看到兩句話:“你的衣服我真的一點也不喜歡,但你說的都是對的”、“你的衣服好看,雖然我一點兒也不喜歡”。
這種豁達、開放的討論“美”的心境,這種“君子和而不同”的追求,才是符合美學精神的。那種動不動就把“審美太差了、審美有問題”這種大帽子扣在別人頭上的人,簡直是夜郎自大、強詞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