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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1萬塊,“擺平”職業打假人

由 虎嗅APP 發表于 攝影2022-11-29
簡介一位楊老闆稱,其餐飲店2021年似乎再次遇到2018年因為冷盤盯上他們的打假人,這一次的理由是“經營環境不健康”,對方提出了私了,價格是10000元

如何判別專業打假人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

餐企老闆內參(ID:cylbnc)

,作者:陳黎明,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一、拍黃瓜又“惹事”

這兩天大家都在討論安徽餐飲店因為拍黃瓜被罰5000元的事。

起因是7月25日,一位餐飲老闆在安徽池州一論壇上發了篇帖子。該帖內容介紹,發帖人因在外賣平臺上售賣拍黃瓜兩度遭到舉報,最終被當地市場監督局依法處以罰款5000元。

我花了1萬塊,“擺平”職業打假人

本圖為示意圖,非該案餐飲店截圖

媒體記者從青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上,找到了這家餐館被罰款的原因:

未取得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在外賣平臺上售賣涼拌黃瓜。法律稱這種違法行為為“超過許可的經營專案範圍從事食品經營”。

因為這個原因交罰款的餐飲店很多。合肥就有兩家餐館跟池州這位老闆因為一模一樣的原因

(無證賣拍黃瓜)

被罰5000元、並在近期登上新聞。全國範圍內,超過許可經營專案範圍從事食品經營的案例數不勝數。

這反映出兩件事:

餐飲店超範圍從事食品經營頻率不低;

發現、取證、舉報餐飲店超範圍從事食品經營,不會特別麻煩。

所以判決結果上,餐飲老闆幾乎都是態度良好地認了,交付罰款。但5000元對一家小餐飲店來說是個不小的數目,老闆心理上“過不去”這事。

發帖的池州老闆更是如此。他非常憤慨,自家的拍黃瓜被舉報了兩次,第一次被舉報後門店沒有被罰款,是在第二次被罰款的。他覺得,自己碰上職業槍手了。

我花了1萬塊,“擺平”職業打假人

餐飲老闆在池州論壇上發的帖子

二、這些年,職業搶手屢屢盯上餐飲

池州老闆說的“職業槍手”是職業打假人。他起這個疑心不是沒有道理。因為這些年,餐飲圈遇到不少打假事件。

2021年,山東11家餐飲單位被同一位男子以沒有經營冷食許可為由,向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此前,該男子曾透過外賣平臺在11家餐飲單位購買冷盤。

北京昌平一餐飲店因售賣紅牛飲料,被舉報超範圍經營。

一雲吞品牌線上店被告上法庭,要求10倍賠償。原因是有打假人在其線上店鋪買了3085公斤的港式雲吞麵,在鑑定機構檢測該批雲吞麵矽酸鈉

(俗稱水玻璃,非食品新增劑)

含量嚴重超標。

一位楊老闆稱,

其餐飲店2021年似乎再次遇到2018年因為冷盤盯上他們的打假人,這一次的理由是“經營環境不健康”,對方提出了私了,價格是10000元。

這位舉報人一直郵件溝通,不肯露面,楊老闆認為,她碰上的應該是打假人。

內參君盤點了一番,職業打假現象在餐飲圈屢屢發生,近兩年案件數量呈上升趨勢。此外,還有一些並未查明真相的案件,也並不排除職業打假的存在。

三、餐飲店哪些細節容易被盯上?

職業打假人做的事情可以分為兩種:

1。 摳字眼:餐廳的多“說”、少“說”和亂“說”

多“說”:

王婆賣瓜,自賣自誇。餐飲店在經營過程中為了宣傳自家產品好,容易多“說”。比如“我們家的瓜,全世界第一好吃”。新《廣告法》規定,“國家級”“最高階”“最佳”等用語被禁止在廣告中使用。因為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上述詞語不僅違反了公平競爭原則,還違背了廣告的真實性原則。

少“說”:

少說同樣也是餐飲店容易被“打”的問題,

主要體現在食品中成分標註不明,或者點單時店員未對食品中特殊成分說明。

去年,一些茶飲品牌推出微醺奶茶。媒體記者走訪發現:部分微醺奶茶酒精度可達2~3度,這已經是“低度酒”了。但奶茶主要消費群體為年輕學生群體,奶茶店在售賣“微醺奶茶”時未主動告知未成年消費者其含有酒精也沒有勸阻,涉嫌向未成年人販賣酒精。

亂“說”:

一些餐飲店為了體現產品質量上乘,選擇優質原料時,將餐廳一般品質產品包裝為時下社會推崇質量的產品。比如“本果茶使用野生水果”,最終被查出實為養殖水果。比如“本產品零糖零脂”,最終被發現虛假廣告。

也有一些餐飲店為了“物盡其用”,篡改食品保質期標籤,延長保質期時間或者延後生產日期時間。

去年9月,四川某冷鏈庫中,5位工人將牛油火鍋底料從2020年9月的外包裝拆封放入2021年8月的標籤,最終,涉案企業被處以3300餘萬元的行政處罰。

2。 找現象:餐廳超範圍經營

門店許可證上沒批的

“拍黃瓜”的冷盤事件就屬於這一案例。東西是可以賣的,但是需要餐飲店申請該類的經營許可。在沒有經營許可之前,門店不可以擅自經營這類產品。

違法違規的食材原料、新增劑

這一類超範圍經營跟批不批沒關係,是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做的,比如在菜品中使用過期、變質、有毒有害的原材料,或者不被許可的食品新增劑。

滬市監靜處〔2019〕06201900160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某餐飲服務提供者製作的蝦餃中使用了微量的某進口品牌食用金粉作為著色裝飾。經調查,該食用金粉產品未按照規定標示資訊,最終該餐飲服務提供者被處以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的行政處罰。

以上幾類是打假人在餐飲行業裡打得比較熟練的,並非全部,打假人的“操作內容”還有很多。

四、起底職業打假:從保健品到餐飲圈

打假人並不是一早就盯上餐飲的。

這是一個名聲在外、譭譽參半的群體。他們透過打擊假冒偽劣商品賺錢,先在市場上發現有問題商品後大量購買,存證,然後舉報商家,要求商家支付高額賠償金,從而獲得收入。

我花了1萬塊,“擺平”職業打假人

“職業打假第一人”王海和關於他的報道

不少人對打假的認知是從王海開始的。百度百科顯示:這位最早出名的打假人成立了四個職業打假公司,一年裡“買了202萬元假貨,賺了400多萬元”。

內參君查閱資訊後發現:王海職業生涯中打擊了不少零售食品/保健品,但打擊餐飲的案例很少。可以猜測,

餐飲並不是打假人的常規關注點。

這可能有兩方面原因:

零售食品比餐廳產品更方便購買、檢測,檢測結果能代表更多產品,檢測結果更有影響力;

批次購買大眾日常接觸的零售食品、保健品成本更高,收益更大。

據瞭解,《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正以前,沒有“假一罰十”的內容。因此,

對職業打假人來說,餐飲不是個投入產出比高的專案。

2015年4月,《食品安全法》修訂透過。修訂後的《食品安全法》更加清晰地規定了法律細則,增加了法律條例,加大了處罰力度。

比如,修訂前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經許可生產食品新增劑的,金額不足一萬元,處罰2000~5000元,金額超過一萬元,按5~10倍罰款。修訂後金額不足一萬,處罰5~10萬元,金額超過1萬元,按10~20倍罰款。

一位餐飲業內人士表示,就是從2015年開始,餐飲圈的職業打假人多了起來。

五、小本生意,經不起打擊

餐飲行業是一個低淨利的行業,賺得不多。很多餐飲老闆都是天沒亮就起來,用一方門店撐起一家的日常開銷。

季節交替時期,在店內增加應季菜品、飲品,裝飾菜品是很多餐飲店“引流”的方式,即便是賣得好,利潤也不多。對於小餐飲店來說,被舉報後動輒成千上萬的賠償,真的“傷不起”。

“餐飲人是經不起職業打假的,本身餐飲的鏈條就很長,環節複雜。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任何一個環節被盯上,都給我們帶來毀滅性打擊。”一位老闆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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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企老闆內參(ID:cylbnc)

,作者:陳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