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標簽 > 生育權首頁標簽妻子私自墮胎,到底有沒有侵犯丈夫的生育權?所以,妻子單方面打胎、引產、終止妊娠的行為,是對婚姻法34條男方不得提出離婚條件的突破(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男方在這種情況下,不得請求女方進行賠償,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離婚生育權打胎妊娠婚姻法2023-01-20閱讀原文標籤雲航炮不給力沈薇帝修寒小青團連篇近親通婚毛辣角最行藤澤秀行dreamtMBTI超階旱田壓煤伯渝南容秋皮包公司ASC40林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