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旅遊首頁旅遊

企業所得稅這5個優惠常識,會計要記牢

由 老三會計 發表于 旅遊2021-08-21
簡介收入總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執行,具體是指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

什麼是企業所得稅包含哪些內容

1、享受延續執行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還需要向稅務機關申請嗎?

按照《稅務總局關於釋出修訂後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2018年第23號)的規定,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均採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以此降低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辦理成本。企業享受延續執行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無需向稅務機關申請,直接按照23號公告規定申報享受。

企業所得稅這5個優惠常識,會計要記牢

2、公司從事多業經營,在判斷企業所得稅是否符合製造業條件時,收入總額的口徑如何掌握?

收入總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執行,具體是指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其他收入。

3、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在透過重新認定前企業所得稅按什麼稅率進行預繳?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4號)規定:“ 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在透過重新認定前,其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按規定補繳相應期間的稅款。”

企業所得稅這5個優惠常識,會計要記牢

4、公司取得了一張國外票據,能否作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

企業從境外購進貨物或者勞務發生的支出,以對方開具的發票或者具有發票性質的收款憑證、相關稅費繳納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若稅務機關在納稅審查時有異議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或註冊會計師的確認證明,經稅務機關稽核認可後,方可作為記賬核算的憑證。

企業所得稅這5個優惠常識,會計要記牢

5、企業收到違約金,需要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嗎?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一)銷售貨物收入;……(九)其他收入。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餘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後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