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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管道各種間距彙總

由 海驕壓力管道專家 發表于 旅遊2021-10-02
簡介5.與其他管道共同敷設時,其淨距應滿足下列要求:呈水平平行敷設時,淨距一般不小於100毫米

燃氣軟管最長不能超過幾米

天然氣管道:各種間距彙總

地下燃氣管道:

一、埋深要求(路面至管頂):

1 、埋設在車行道下時,不得小於1。0米

2 、埋在非車行道下時(含人行道),不得小於0。7米

3 、埋設在機動車不可能到達的地方時,不得小於0。6米

4 、埋設在水田下時,不得小於0。9米

注:當採取行之有效的防護措施後,上述規定可適當降低。

二、與地下其它管道之間的間距見表

表3 聚乙烯管道與建築物、構築物或相鄰管道之間的水平淨距(m)

天然氣管道各種間距彙總

天然氣管道各種間距彙總

如受地形限制無法滿足表3和表4時,經與有關部門協商,採取行之有效的防護措施後,表3和表4規定的淨距均可適當縮小。

天然氣管道各種間距彙總

地上燃氣管道:

室內燃氣管道

一、設定要求:

1.燃氣室內管道,不應敷設在易燃易爆的場所或倉庫、配電間、變電室、電纜溝、煙道和風道等處。

2.當必須敷設在潮溼或有腐蝕性介質的場所時,必須採取特別防腐措施。

3.室內燃氣管道應明管敷設,當建築物或工藝上有特殊要求時,可敷設在帶有蓋板和通風孔的管槽、管溝或建築物的裝置層、管道井及可拆卸的吊平板頂等處。明設時,管道應橫平豎直,水平管應有0。003的坡度,分別坡向立管或灶具,不準發生倒坡和凹陷。

4.室內燃氣管道坡度(不應小於0。003或不低於0。01)小口徑坡向大口徑,支管坡向幹管,必要時設集水管集水(集水管可採用與管道口徑相同的,長約300米的短管,下端加管塞,管道不得坡向燃氣表,橫向同口徑管道應坡向集水管,高層建築內的燃氣管道應設定自動切斷閥門,洩漏警報器和送風系統等的自動切斷連鎖裝置,25層以上建築宜設燃氣洩漏集中監視裝置和壓力控制裝置等安全設施。

5.與其他管道共同敷設時,其淨距應滿足下列要求:

呈水平平行敷設時,淨距一般不小於100毫米。

呈豎向平行敷設時,淨距一般不小於50毫米,呈交叉敷設時,淨距應不小於10毫米。

6.當穿越樓板時,應設定在套管中,套管的上端應高出樓板80-100毫米,下端應與樓板平齊。套管與煤氣管之間的空隙應用瀝青和油麻填實。

7.多隻灶具並列設定時,分支管的間距不得小於900毫米。

8.室內燃氣管道與牆面的淨距:當管徑小於25毫米,不少於30毫米,管徑在25-50毫米時,不小於50毫米,管徑大於50時,不小於70毫米。立管安裝時,距牆角的垂直投影距離不小於300毫米,距水池不小於200毫米。燃氣管道與電纜引入管的進線箱水平距離不小於30釐米;與明裝或暗裝電線的水平間距均不小於10釐米;與明裝或牆內的閘箱、錶盤、接線盒的水平間距不小於10釐米。與明裝或有暗裝電線交叉淨距不小於3釐米;禁止在裝有電纜的總溝道內敷設燃氣管道。

9.室內燃氣管道閥門的設定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燃氣表前、用氣裝置和燃燒器前、點火器和測壓點前、放散管前、燃氣引入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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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平支管

透過水平支管,立管中的燃氣分流到各廚房,其管徑一般為15-20毫米,用三通與立管相連,水平支管距廚房地面不低於1。8米,上面裝有燃氣表及表前閥門。每根水平支管兩端應設託鉤。水平管除兩端設託鉤外,管徑≤25毫米時,每2米增設一個,管徑為30-100毫米時,每3米增設一個,管道彎頭附近和長度超過1米的接灶水平管上應增設一個。

五、下垂管

水平支管與灶具之間的一段垂直管線叫下垂管。其管徑為15毫米,灶前下垂管上至少設一個管卡,若下垂管上裝有燃氣管嘴時,可設兩個卡子。

六、燃氣表裝置的設計原則

1.設定部位,應儘量靠近幹、支管,要便於施工、維修、調錶和抄表,並需進出方便。

2.大型燃氣表在室內時,應選擇通風良好之處或設定在單獨的房間內,裝在室外應採取保護措施。

3.在下列場所嚴禁裝置燃氣表:臥室、浴、暗、更衣室及廁所內、易燃燃爆品堆積處,機要室和人員不便以及不宜進入的場所,有腐蝕性、氣、液體、潮溼及有放射性超出安全量的場所有礙於工作的場所,電氣電錶間、地下室、鍋爐房低於5攝氏度或經常高於40攝氏度的場所。

4.對於採用硬鑲及鉛管鑲接的燃氣表的設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燃氣表掛裝時,其表底高度應高出室內地坪1。8米,高低的允許幅度分別為200和100毫米,3米3/時以上的表底設計鐵架支撐。家庭用燃氣表掛裝於同一側牆面時,表與表之間的淨距應不小於100毫米,呈直角掛裝於兩側牆面時,兩表內側離牆距離應不小於700毫米。煤氣表與炒菜灶、大鍋灶等灶具間的水平淨距應不小於1。0米。燃氣表與正在使用的煙囪間的水平淨距應不小於1。0米。

5.安全距離:與電氣刀閘開關、電錶盤等電氣裝置淨距離應在0。6米以上;與灶臺板邊緣的水平淨距不小於0。3米,有的要超過0。5米以上,與煤火爐的垂直淨距應保持1。0米,與相鄰的燃氣表的間距須保持0。15米;裝在房間高度不小於2米的專用廚房內,,表底離地面應大於1。6米。表安裝後要求橫平豎直,不得歪斜或有掉下來的危險。表背面不得緊貼牆壁,應有0。1-0。3米的淨距。當裝在燃氣灶具的上方時,其與燃氣灶的水平淨距不得小於30釐米。

6.表前閥額定流量在3米3/時以下的家用燃氣其表前閥門採用介面式旋塞。

7.灶前閥用鋼管與灶具硬連線時,可採用介面式旋塞。用膠管與灶具軟連線時,可用單頭或雙頭燃氣旋塞(燃氣嘴)。

8.隔斷閥為了在較長的燃氣管道上,能夠分段檢修,可在適當位置設隔斷閥。在高層建築的立管上,每隔六層應設定一個隔斷閥,一般選用球閥,閥後應設有活接頭。

七、燃氣灶具安裝部位要求

天然氣管道各種間距彙總

八、燃氣熱水器的安裝

1.燃氣表的出口裝出三通,熱水器前應裝有閥門,閥後一般採用鋼管與熱水器連線。設定其的房間應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風,房高不低於2。6米。熱水器應設定在牢固的牆上,底部離地面不小於1。2米,應設有煙囪排除廢氣,或設定內外通風管。直接排氣式熱水器嚴禁安裝在浴室內;煙道排氣式熱水器和平衡式熱水器可安裝在有效排煙的浴室內;安裝煙道排氣式熱水器的房間,房門和牆的下部應設截面積不小於0。02立方米的面積,或在門與地面之間留有高度不小於30毫米的間隙,以便進風。

2.熱水器與對面牆壁之間應有不小於1米的通道。

3.設定熱水器的房間的高度應大於2。4米。

4.熱水器的房間棉高度以其觀火孔與人眼相齊為準,一般距地面1。2-1。5米。

5.熱水器與燃氣表、灶及電器裝置水平淨距不小於300毫米,其上部不應有電力明線,電器調裝置和易燃物。

6.熱水器的用氣管管徑不得小於熱水器燃氣進口直徑。

九、調壓站的安裝與要求:

1.公稱直徑13-20毫米的管道,距牆淨距10-15毫米,公稱直徑25-50毫米的管道距牆淨距為20毫米,管道應坡向調壓站內豎向管道。

2.調壓站可設在道路邊,街坊內、廣場和綠化帶等處。儘量避開城市繁華地段,遠離明火。

3.調壓器一般安裝在地上單獨的建築物(調壓室)或調壓箱內。當環境許可時,可設定在露天。當受限制時,進口壓力為中壓可低壓的調壓可設定在地下單獨的構築物內,但需加強安全措施。

4.單獨使用者的專用調壓器,當其進口的燃氣壓力為中壓或低壓時,可設定在與用氣建築物毗連的建築物內。該建築物的耐火等級應不低於二級,並用防火牆與用氣建築物隔開等。

5.當中、低壓調壓器進口管道的公稱直徑小於或等於50毫米時,可安裝在用氣房間的通風良好處。

6.在調壓器燃氣入口處宜安裝過濾裝置及清除雜質的裝置。

7.調壓器作用半徑的確定:每隻調壓器所能供應的範圍(供氣面積);調壓器在最低進口壓力時的有效透過能力;在相鄰調壓器事故情況下擴大供氣需要;調壓器室和管道投資應是最低。

十、調壓箱的設定:

1.落地式調壓箱的箱底距地坪高度宜為30釐米,可嵌入外牆壁或置於庭院的臺上;調壓箱的安全放散管管口距地面的高度不應小於4米。

2.懸掛式調壓箱的箱慮地坪的高度宜為1。2-1。8米可安裝在用氣建築物的外牆壁上或懸掛於專用的支架上。

3.調壓箱到建築物的門、窗或其他通向室內的孔槽的水平淨距應不小於1米,且不得安裝在建築物的門、窗及平臺的上、下方牆上。安裝調壓箱的牆體應為永久性的。

十一、閥門安裝

1. 穿越或跨越重要河流的燃氣管道,在河流的兩岸均應設定閥門。

2. 在高、中壓燃氣幹管上,應設定分段閥門,並在閥門兩側設定放散管。在燃氣支管的起點處,應設定閥門。

3.室內燃氣管道閥門的設定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燃氣表前、用氣裝置和燃燒器前、點火器和測壓點前、放散管前、燃氣引入管上。

十二、凝水缸的設定

1.凝水缸設定在管道坡向改變的轉折最低處。

2.設定間距、視冷凝液量的多少而定,一般每200-300米設定一個,在出廠、出站管線上還需加密。

3.河底管道的凝水缸的井杆應伸至岸邊,以便室期抽水。

十三、補償器的設定(防止因溼度變化,以及基礎沉陷等其他原因引起的管道位移,而引起的管道損壞)設定位置:設於過橋管,高層房屋室外燃氣立管等處。

十四、當燃氣燃燒裝置與燃氣管道為軟管連線時,其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家用燃氣灶和實驗室內的燃燒器,其連線軟管的長度,不應超過2米,並不應有介面。

2.工業生產用的需要移動的燃氣燃燒裝置,其軟管連線的長度不應超過30米,介面不應超過2個。

3.燃氣用軟管應採用耐油橡膠管。

4.軟管與燃氣管道、接頭管、燃燒裝置的連線處應採用壓緊螺帽(鎖母)或管卡固定。

5.軟管不得穿牆、窗和門。

文章來源於:天然氣智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