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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低於此價格!貴陽棚改中被預徵收房屋價值這樣補償

由 天眼新聞 發表于 旅遊2023-01-16
簡介徵求公眾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房屋預徵收環節,棚戶區改造範圍內的被徵收人同意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和已簽訂房屋徵收補償協議需達到的一定比例,由區(市、縣)房屋徵收部門結合改造專案實際和有關規定確定,在向本級人民政府申請啟動房屋預徵收工作時一併報請

棚戶區改造房價格怎樣

不得低於此價格!貴陽棚改中被預徵收房屋價值這樣補償

近日,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貴陽市棚戶區改造國有土地上房屋預徵收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規定,

被預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公佈實施房屋徵收補償方案之日被預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被預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該《意見》中對出臺的目的、房屋預徵收環節、房屋徵收補償方案、被預徵收房屋價值補償、房屋徵收補償協議內容等方面均作了規定。現將其中一些要點作個解讀。

不得低於此價格!貴陽棚改中被預徵收房屋價值這樣補償

為何出臺此《意見》?

規範棚戶區改造國有土地上房屋預徵收工作

為了進一步規範貴陽市棚戶區改造國有土地上房屋預徵收工作,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及省、市相關檔案精神,結合實際,制定了本《意見》。

該《意見》所稱房屋預徵收是指在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向棚戶區改造地塊內被徵收人徵求房屋徵收補償方案意見,與被徵收人簽訂附生效條件房屋徵收補償協議,根據同意補償方案的比例或者預徵收簽約期內已簽訂協議的比例決定改造專案房屋徵收是否繼續實施,充分尊重民意,讓群眾享有知情權、參與權,調動群眾積極性,依託群眾力量實施和推進房屋徵收的工作模式。

房屋徵收補償方案怎樣確定?

徵求公眾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

房屋預徵收環節,棚戶區改造範圍內的被徵收人同意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和已簽訂房屋徵收補償協議需達到的一定比例,由區(市、縣)房屋徵收部門結合改造專案實際和有關規定確定,在向本級人民政府申請啟動房屋預徵收工作時一併報請批准。

(市、縣)房屋徵收部門根據棚改啟動計劃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房屋預徵收啟動申請,經同意後在改造範圍內公佈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徵收範圍、徵收啟動條件、徵收補償方案的擬定、工作步驟、諮詢及投訴電話等相關事宜。

(市、縣)房屋徵收部門擬定房屋徵收補償方案,應報本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論證並予以公佈,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且應當及時公佈徵求意見情況和意見採納情況。

被預徵房屋價值怎樣補償?

不得低於被預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

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內容應包括房屋徵收範圍、實施時間或簽約期限、簽約生效條件、補償方式、補助和獎勵、搬遷過渡方式和期限等事項。

同意房屋徵收補償方案的被徵收人達到規定比例後,區(市、縣)房屋徵收部門應將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及時公佈實施。

(市、縣)房屋徵收部門在報本級人民政府公佈實施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前,可根據需要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被預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公佈實施房屋徵收補償方案之日被預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被預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區(市、縣)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將預徵收評估結果送達給被徵收人。

房屋徵收補償協議內容包含什麼?

包含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等

房屋預徵收範圍確定後,區(市、縣)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對改造範圍內房屋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預徵收範圍內予以公佈。未經登記建築,應當報請本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

區(市、縣)房屋徵收部門在房屋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房屋預徵收簽約期限內,組織被徵收人簽訂附生效條件房屋徵收補償協議,應在房屋預徵收範圍內實時公佈簽訂情況。

房屋徵收補償協議內容應當包括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麵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期限、協議生效條件等事項。

補償決定作出後被徵收人不搬遷怎麼辦?

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房屋徵收補償決定作出後,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未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區(市、縣)房屋徵收部門報請本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在區(市、縣)棚改部門、房屋徵收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指導下,棚戶區改造範圍內居民可成立以棟或單元為單位的自治改造委員會,協助開展入戶調查、宣傳動員、簽約搬遷等工作。

全文下載:

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印發《貴陽市棚戶區改造國有土地上房屋預徵收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來源:貴陽市人民政府網站、貴陽日報)

編輯:胡蓉 喻輝

統籌:王遲

編審:田旻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