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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離婚律師:婚姻中出現這樣的訊號,請勿再拖著不離婚!
內江堯勇結婚了嗎
你會因為男人哭,而原諒他打你的事實嗎?
這個問題,先不回答。
前段時間,網上曝光了男星王東家暴妻子的一段畫面。
短短不到兩分鐘的影片,卻讓人看得不寒而慄。
影片一開頭,他先撲到床上對妻子一頓暴打;
之後他從門口拿了一個木床板,往妻子身上掄了好幾次;
他嫌不夠,跑到廚房去拿刀。難以想象,這個女人正在經歷怎樣的虐待。
然而,這場家暴遠遠沒有結束。
男星王東從警局回來後,他特意避開監控,直接把妻子毆打至暈厥才停手。
王東家暴妻子的醜聞,可以說惡劣到令人髮指的程度。
可是這曝光的冰山一角,不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傷害頻率。
畢竟,生活中仍有許許多多的普通人經歷的現實,要比這沉重得多。
婚姻中,你被用皮帶抽打至滿身傷痕嗎?
你被強迫喝馬桶水嗎?
你被用孩子使用過的尿不溼堵住口鼻,無法呼吸嗎?
你被伴侶用刀捅過胸口嗎,還是兩次?
這些種種難以言喻的家暴行為,真實出在我們當事人身上。
她就是一開始說到的,因為男人哭一次次原諒,最終差點丟了性命的女人。
01
一段不幸的婚姻,離不開一個人的“無底線”容忍,不管對方人品如何。
我們案件的當事人,暫且叫她曹芳(化名)吧。
曹芳到了找物件的年紀,感覺相親並非想象中那麼糟糕,便打算在相親網站上試試,說不定能找到真愛。
上一年,她終於配對成功,結識了一位很有潛力的商人,人看起來溫文爾雅,也沒有過多的套路。兩人前前後後出去吃了好幾頓飯,彼此都有了好感。
相處了兩三個月後,他們和許多熱戀中的小情侶一樣,抵擋不住誘惑。
但兩人在安全期裡沒有做任何避孕措施,意外就這樣發生了。
沒過多久,曹芳發現自己懷孕了。
面對這個突然降臨的小生命,兩人都有點手足無措,不過經歷一番掙扎後還是倉促結了婚。
婚後感情基礎不牢固,夫妻倆總是矛盾不斷。
結婚一年了,孩子順利出生了,可兩人卻沒辦法坐下來心平氣和地說上兩句話。
她怎麼也想不到,眼前的男人還是個動手成癮的家暴男。
工作不順暢了,他就把曹芳當作發洩口,一連打好幾個小時,連皮帶都抽斷了。
男人情緒也容易失控,一不小心就觸碰到他的紅線,曹芳苦不堪言。
起先是無端辱罵、暴打一頓,輕則掰指頭、手掌,重則用皮帶抽。
之後男人一遍遍聲淚俱下乞求原諒後,他覺得曹芳是個心軟的女人,於是這一招屢試不爽。
他不止於施暴,還對曹芳進行身體上的侮辱。
逼著曹芳喝馬桶水;
孩子尿了一包的尿不溼捂住曹芳的鼻子,嘴巴;
言語上罵曹芳不如狗;
更恐怖的是,男人家暴紅了眼,覺得這些不刺激,他開始用尖利的刀刺向曹芳的胸口,看見對方流血了才收手。
對家暴男的每一次容忍,其實都是在“慢性自殺”。
長達一年多的家暴,曹芳患上了嚴重的抑鬱症。
尤其在她第二次懷孕,被強行流了產後所遭受的打擊更大。
你以為這就結束了嗎?
他先是用暴力威脅對方簽下“雙方並無夫妻共同財產”的婚內協議。
而後在曹芳終止妊娠6個月內提出了離婚訴訟。
如果事情按照這個常態發展,曹芳有可能被掃地出門。
02
很多網友無法理解,既然婚姻是一場修羅場,為什麼不離開這個人呢?
她的回答也讓人唏噓不已:他不是故意打我的,只是情緒找不到發洩口而已。
原以為曹芳會一直軟弱下去,也會為了孩子“瞻前顧後,唯唯諾諾。”
好在,曹芳邁出了歷史性轉折的一步,求助於家理律師。
接受了曹芳的委託後,我們確定了整個案件的訴訟思路:
以男方實施家暴為由,主張其構成婚姻過錯,要求男方向女方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
從男方性格暴躁、心理扭曲及工作等多個角度,證明不宜由男方撫養孩子;
以男方強迫女方簽訂婚內財產協議,企圖侵佔夫妻共同財產為由,要求確認婚內財產協議無效,從而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由於男方一直拒絕正常的證據交換,我們在最短時間內對男方的財產進行梳理,還有近300頁的家暴證據進行整理。
曹芳患有抑鬱症,情緒不太穩,開庭前我們盡最大的力量疏導對方的情緒。
庭審中,我們據理力爭,幫助當事人獲得了應有的權益。
最後,法官判決結果一出,曹芳第一次感受到“擺脫不幸婚姻”的滿足感。
當事人雙方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均同意離婚,故准予雙方離婚;考慮孩子年齡等因素,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原則,判決孩子歸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5000元直至孩子年滿18週歲為止;
考慮到被告的過錯和原告的家庭付出,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2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及5萬元家務勞動補償金;
對於按婚內財產協議分割財產的主張不予支援,且因已支援原告有關精神損害賠償金的主張,不再支援多分,判決雙方平分夫妻共同財產。
有人說,容忍犯罪也是一種犯罪。
這話說的一點沒錯。
就像曹芳無數次原諒動手打她的男人,其實是一種對家暴變相的支援。
所以呢,如果這個事情一再發生,想都不要想立馬走人。
在這裡,家理律師也想從法律層面給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科普一些救濟的途徑:
一、根據《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是法定的離婚事由,受害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法院一次性判決離婚。另外,根據《民法典》第1091條規定,因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主張損害賠償。損害賠償不僅包括物質損害賠償,還包括精神損害賠償。
二、面對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應當立刻撥打110自救,同時出警記錄還可以作為認定家暴的證據。如果遭遇家暴或面臨家暴的現實危險,可以向自己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家暴發生地的基層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當事人可以單獨提出申請,也可以在訴訟中提出申請,且均可以委託律師代理。
三、家暴行為情節比較嚴重的,可能會構成虐待罪、故意傷害罪等刑事犯罪,受害方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或者由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施暴方提起公訴。
家理律師觀點
“不聽話,要打”
“飯做晚了,要打”
“回家晚了,要打”
總之,家暴從來都不需要任何理由,想打就打。
本案中,曹芳草率地選擇了伴侶,草率地邁入一段倉促婚姻。
要是對方沒有那麼變態,或許感情可以慢慢培養。
但很不幸,她遇到了個極其變態,家暴成癮的男人。
家理律師聽完曹芳的遭遇,感慨頗多,但被對方家暴一次後,她沒有及時止損,才為往後的一切後果買了單。
我們沒有理由去責備她個人,作為婚姻家事律師,只能最大程度去關懷緩解當事人的痛苦,也只能按照他們的意願,努力爭取保護他們的權益,為他們發聲。
不過,律師還是提醒一下大家,有類似情況的已婚男女們,對於家暴要有零容忍的態度,有了第一次就不要有第二次,否則對方一旦跨越那條界限,就會變本加厲;
還未進入一段婚姻的你們,既然有了前車之鑑,與其讓自己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倒不如在最初就做好周全的準備,避免意外的發生。
婚姻中,總會有很多麻煩接踵而來,解決了一個又有一個,有時甚至陷入婚姻泥潭無法走出,但人嘛,要有保護自己以及分清夫妻共同財產的意識,才不會輕易落入對方的坑裡。
今天內容就和大家分享到這裡,希望以上的分享對你有所幫助。如果現在的你正在經歷婚姻中的困擾,可以私信留言諮詢我。也可評論區一起討論你的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