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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不慎把午餐撒在地上,被婆婆數落:我兒子娶你浪費3000彩禮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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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俗話說得好,得饒人處且饒人,畢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而且是無心之過的情況下,其實就沒有必要去耿耿於懷了。
尤其是面對家裡人,斤斤計較不僅會讓自己心累,影響自己的心情,還會遭到家人的不滿,從而影響到整個家庭的和諧與幸福。
就有這樣一個例子,女子不慎把午餐灑在地上,被婆婆數落過後,她告訴丈夫婆婆瞧不起她,所以很難再相處,堅決要離婚。
這名女子和丈夫是自由戀愛,兩人在準備結婚的時候,丈夫問她家需要多少彩禮錢。
當時她也拿不準,她表示婚姻大事需要父母做主才行,等她跟父母商量過後再做答覆。
經過商量,她的父母覺得女兒嫁過去之後就是在婆家生活,如果彩禮要得太多就會影響到女兒婚後的生活質量。
所以,對於彩禮這個問題,他們只要求男方家給3000元,做個樣子即可,不必給太多。
原本以為彩禮要得少,女兒婚後就會過得很幸福,豈料竟然還被婆婆嫌棄,說娶她浪費3000元。
記得那一次她在廚房負責做午餐,她把麵條煮好之後,想從廚房端到客廳給公公婆婆享用。
可是,途中不慎摔倒,把煮好的麵條全都撒在地上了。由於摔倒的時候,被熱騰騰的麵條燙到手,所以她大叫了一聲。
婆婆聽到有叫聲,便急急忙忙地從客廳裡走出來,看到兒媳婦趴在地上,婆婆沒有關心兒媳,反而關心起了撒在地上的麵條。
婆婆對她說:多好的麵條,就這樣被你給浪費了,真不知道我兒子當初怎麼會看上你。
她向婆婆解釋:我也知道把麵條弄撒在地是浪費的行為,可我不是有意的。
婆婆沒有理解她,並且還對她說:我兒子娶了你這麼個不會做事的媳婦,浪費三千塊彩禮。
說完,婆婆轉身就走回客廳,而她站在原地傷心哭泣。
晚上丈夫回到家的時候,她把三千塊錢交到丈夫的手上,然後提出離婚。
丈夫不明白她為什麼給自己三千塊,更不明白好端端的,她為什麼突然提出離婚。於是就問她:為什麼要離婚?是不是我做錯了什麼?
她解釋:婆婆說你娶我浪費三千元,我把錢還給你,然後我們離婚吧,婆婆瞧不起我,如果我還勉強留在這個家,相信大家都不會幸福。
她把話說完,還沒有等丈夫解釋,就提著行李離開了丈夫家。儘管丈夫怎麼挽留,她都執意要離開。
作者觀點:
文中所述的這位婆婆,她是一位不明事理,不懂得替自己兒子著想的母親。
因為她跟兒媳婦鬧矛盾,夾在中間為難的人,會是自己的兒子。
作為兒子,他幫母親說話,妻子就會認為自己得不到丈夫的保護,從而影響到夫妻之間的感情。
他若幫妻子說話,別人可能就會說他不孝順,娶了媳婦忘了娘。
當然了,這位兒媳婦也並非沒有錯,她錯在被婆婆數落之後,就把這些怨氣撒在丈夫的身上。
她這個做法,只是考慮到自己的感受,完完全全沒有替自己的丈夫考慮。
畢竟對於她被婆婆數落的這件事情,丈夫幾乎可是說是很無辜的,不應該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