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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點|整治“山寨禮品”,工夫更需下在平時

由 齊魯壹點 發表于 影視2023-02-06
簡介春節期間購買禮品走親訪友是我國傳統習俗,然而在農村一些地區,部分商家仿冒名牌、生產銷售山寨禮品和“三無”產品的情況屢見不鮮

山寨是什麼地方

桌上一盒零食,裡面有“小白兔奶糖”“奧密奧餅乾”等,熱情的親戚抓了一把塞到袁成程手裡;臨走時,親戚又拿出一盒“六個甄核桃”作為回禮……這是今年春節期間在北京打工的袁成程回到湖南老家走親訪友時遇到的一幕。春節期間購買禮品走親訪友是我國傳統習俗,然而在農村一些地區,部分商家仿冒名牌、生產銷售山寨禮品和“三無”產品的情況屢見不鮮。

哪些商品熱銷,哪些商品就容易成為被仿冒的物件。春節期間,這一“仿冒律”似乎表現得更加明顯,市場上湧現出大量禮品型山寨商品。尤其在農村地區,價格較低的山寨禮品獲得了不少消費者的青睞,有的甚至在某種程度上喧賓奪主,劣幣驅逐良幣,搶奪了被仿冒品牌的市場,損害了被仿冒品牌的商業信譽。

形形色色的山寨禮品隨著走親訪友的人們進入千家萬戶,不僅減掉了禮品的成色,褻瀆了送禮探望的誠意,也妨礙了公平競爭,擾亂了市場秩序,侵犯了消費者以及被仿冒企業的合法權益。

山寨禮品的主要違法點有兩個:一是擅自使用其他商品的“面板”—— 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或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二是擅自使用其他商品的商標。這些山寨行為均容易造成市場混淆,讓人誤把山寨商品視為是正品。

一些農村消費者認為“六個土核桃”“六個核彈”“六個純核桃”“六個甄核桃”等山寨變種就是“六個核桃”,甚至是“六個核桃”的升級版。山寨行為在法律拉出的“負面清單”內,踩踏了法律底線,也對應著沒收違法商品和相關工具、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法律責任。

山寨禮品多來自小作坊、黑工廠,迎合了消費者貪便宜、好面子的心理,也抓住了農村消費者辨識能力差或不以為意的弱點,鑽了農村市場監管相對薄弱的空子。實際上,山寨禮品的生產經營是一個持續性行為,只是在春節期間更加活躍。因而,整治山寨禮品不能把目光只聚焦於春節期間,還需把工夫下在平時,持續發力。

針對山寨禮品的“特色”,相關部門在治理過程中應對症下藥,多向施策。市場監管部門有必要建立完善對山寨禮品的常態長效治理機制,加強對農村大集、農貿市場、食品批發部、小賣部、小超市、小商店的關注,合理調配執法力量,延伸監管觸角,提升監管頻次和監管覆蓋率。嚴格督導經營者履行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義務,並針對檢查發現的山寨禮品追根溯源,從銷售末端一節一節往上捯,端掉山寨禮品的生產窩點,打掉山寨禮品的產銷鏈條,讓生產經營者付出對應的法律代價。

同時,市場監管部門應聯合司法行政部門、消保組織面向消費者,尤其是農村消費者廣泛開展消費普法、消費教育活動,幫助消費者提升對山寨禮品的鑑別能力,引導消費者認清山寨禮品的危害性,自覺抵制山寨禮品。應聯合相關行業協會加強對生產企業的合規指引,幫助企業積極建設培育自身品牌,走出“借船出海”的短視誤區,走上發展正軌。

這些措施形成合力,久久為功,山寨禮品以及其他山寨商品的生存成本就會提升,生存難度就會變大,生存環境就會變差,生存空間就會越來越小。

(作者:李英鋒,來源:《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