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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住建廳:力爭到2025年底,住宅滲漏問題基本解決

由 大眾網 發表于 綜藝2023-02-01
簡介住宅防水驗收應落實三級驗收,對涉水部位實行“舉牌驗收”並留存影像資料,對易滲漏部位應進行基層、防水層、面層三次蓄水試驗,蓄水時間不少於24小時,種植屋面不少於48小時,蓄水最淺處不少於30毫米

買了樣板房怎麼查防水

住宅滲漏是比較常見的工程質量問題,一旦出現嚴重影響群眾居住品質。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住宅工程滲漏防控工作的若干措施》,著力解決設計深度不足、材料質量不高、施工工藝不精、驗收把關不嚴等問題,力爭到2025年底,住宅滲漏問題基本解決,質量投訴大幅度降低,確保群眾買房放心、居住安心。

《若干措施》明確,建設單位承擔工程質量首要責任,是住宅滲漏防控第一責任人,對購房人負有防水工程質量10年保修責任。

在設計階段,住宅防水設計工作年限室內應不低於25年、屋面不低於20年,地下室不低於建築結構設計使用年限。要將滲漏防控要求納入施工圖審查範圍,對未按規定編制防控設計專章、設計深度不夠、節點做法不細、標準引用不明的,圖審機構應要求建設單位補充完善並重新審查。同時嚴格設計變更,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最佳化設計”“創新工藝”等名義,隨意變更防水設計或調整施工方案。

在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應按涉水部位,分別製作實物樣板,明確防水工藝操作要點和質量標準,由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共同驗收確認,住宅小區應按不同戶型設定實物樣板間。防水工程實際施工、竣工狀態應做到與實物樣板一致。細部處理方面,穿過地下室地面、頂板、外牆的管道應設帶止水鋼板的防水套管。外牆上的孔洞應封堵密實並做三遍防水處理。

住宅防水驗收應落實三級驗收,對涉水部位實行“舉牌驗收”並留存影像資料,對易滲漏部位應進行基層、防水層、面層三次蓄水試驗,蓄水時間不少於24小時,種植屋面不少於48小時,蓄水最淺處不少於30毫米;涉水房間每次蓄水時間不應少於24小時,蓄水高度宜為20毫米。地下室在回填前應進行防水效果檢查。並鼓勵帶水驗收、帶水交房。同時,建設單位應將防水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資訊納入質量資訊公示內容,未公示的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此外,山東鼓勵企業結合工程實際開展技術創新,積極推廣面板式防水、整體衛浴、非固化瀝青橡膠防水塗料以及各種成品預埋止水節,止水套管等新產品、新工藝。不得使用明令禁止、限制、淘汰的施工工藝和產品。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方壘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