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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這本2000年前的《物理學》,看亞里士多德如何理解運動

由 六百八影片 發表于 舞蹈2023-01-10
簡介所以這個“第一推動者”就只能是一個類似於靈魂的精神性的存在,它並不處在宇宙之中的任何一個位置上,而是在宇宙的邊緣,以某種方式推動著天體進行永恆的圓周運動,而天體的運動,導致了地球上的東西發生各種生滅變化

圓周運動是什麼性質的運動

昨天我們簡單介紹了亞里士多德,今天就讓我們進入亞里士多德的理論物理世界。這次先來看第一個問題,亞里士多德如何理解運動。

我們前面說到,“自然”就是事物之中運動和靜止的原理,這樣一來,運動和靜止也就成了《物理學》裡最核心的概念。不過亞里士多德更關注“運動”,“靜止”只是作為運動的對立面順便提到的,不是討論的重點。

讀這本2000年前的《物理學》,看亞里士多德如何理解運動

我們要注意,這裡講的“運動”並不是我們通常說的那種狹義的運動。比如我在操場上跑步,這只是亞里士多德要討論的幾種運動裡的一種,叫做“位移運動”。《物理學》裡討論的“運動”是一個非常寬泛的概念,基本上可以和“變化”劃等號。事實上,運動和變化這兩個詞在希臘語裡就是同一個詞,只是到了現代語言裡,才有了強調的重點的不同。在下面的解讀裡,我們會按照一般的語言習慣,有時候用“運動”,有時候用“變化”,你知道我說的是同一個東西就好。

讀這本2000年前的《物理學》,看亞里士多德如何理解運動

亞里士多德說運動或變化一共有四類。第一類叫“生成與毀滅”,指的是一個事物從無到有和從有到無,這是一種實體意義上的變化,或者說本質性的變化。比如一個孩子出生,一棵樹死亡。

第二類變化是“數量的變化”,比如一個孩子的體重從三十公斤長到四十公斤,身高從一米四長到一米五。

第三類是“性質的變化”,比如我因為曬太陽從白變黑,或者因為學習從無知變得有知識。

第四類就是“位移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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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做了區分還不夠,亞里士多德還想要知道,這四種運動或變化背後有什麼共同的原理或者要素,也就是說一切運動都少不了的共同特徵,瞭解了這些原理,我們就可以解釋一切運動了。亞里士多德認為,一切運動變化說到底都有三個共同的要素或原理:第一個是變化的主體或者說承載者,第二個是“缺乏”,第三個是“形式”。

這三者之中,變化的承載者是變化之前就已經存在的東西,也是變化之中不變的東西。缺乏是變化發生前的狀態,也就是某個事物還沒有存在,或者還沒有擁有某種性質。而形式就是經過運動或變化之後,一個事物存在了,或者擁有了某種確定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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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一個孩子的降生是一個“生成過程”,在精子和卵子結合之前,這個孩子還不存在,因此是缺乏存在的,而當精子和卵子結合到一起,形式與質料就結合到了一起,這個孩子也就具有了最初的萌芽。

再比如,我因為曬太陽從白變黑,這是一個“性質上的變化”,這裡變化的承載者就是我這個人,曬太陽之前和之後都是我。曬太陽之前的白色,就是尚未獲得黑這種性質的“缺乏”,而我曬完太陽之後的黑色就是透過這個變化過程獲得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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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解運動變化的時候,亞里士多德哲學裡經常出現的“潛能”與“現實”這對概念又一次發揮了重要作用。運動或變化就是一個潛在地存在,或者潛在地具有某種性質的事物,現實地存在了,或者現實地具有了某種性質。比如說,一個孩子在出生之前,還只是一個潛在的孩子,而“生成”這種運動將一個潛在的孩子變成了一個現實的孩子;再比如,我要從北京到天津,在到達天津之前,我只是潛在地“在天津”,而當位移運動完成,我就是現實地“在天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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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運動的這些分析,將亞里士多德引向了一切運動的最終原因。因為他認為,一切運動說到底都是被推動的。前面我們說過,一切運動都是從潛能到現實的過程,而這個從潛能到現實的過程不能自己發生,而是需要某種“推動”才能發生。雖然說“自然”是運動和靜止的內在原理,但是即便是那些“自然物”也是靈魂推動身體,形式推動質料,而不是嚴格意義上的“自己推動自己”。而且亞里士多德認為,這裡說的“推動”,還不是僅僅推一下就完了,而是伴隨在運動始終的。

從今天的角度看,這個理論顯然是錯誤的。不過他說所有運動都必然有一個持續的推動者,這個理論從實際經驗來看,也是有道理的,有一種直觀上的吸引力。比如我們推車,如果不推車就會停下來;我們跑步的時候,也是靈魂需要一直驅動身體,如果停止驅動,我們就會停下來。正是因為這種直觀上的吸引力,亞里士多德的理論才能一直主導著西方的科學研究,直到牛頓提出慣性定律之前,都被當作一條顛撲不破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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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如果一切運動說到底都是被推動的,而推動就意味著有一個推動者和一個被推動者。按照這個模型推論下去的話,任何一個運動 A,一定是被某個原因 B 推動的,而 B 是被 C 推動的,C 是又被 D 推動的……這麼看起來好像一直可以推到無窮。但是亞里士多德認為,從邏輯上講,一切無窮倒退都是不可接受的,因為這違背了人的認識規律。

根據這兩個前提,也就是第一,一切運動都是被推動的;第二,不可能有無限的因果鏈條,那麼結論就是,必然存在一個“第一推動者”,它本身不被任何東西推動,而只是推動其他東西,這個“第一推動者”必然是一個“不動的推動者”,是運動的永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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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第一推動者”也不可能是一個有形體的東西,因為有形體就意味著有質料和潛能,也就可以被推動。所以這個“第一推動者”就只能是一個類似於靈魂的精神性的存在,它並不處在宇宙之中的任何一個位置上,而是在宇宙的邊緣,以某種方式推動著天體進行永恆的圓周運動,而天體的運動,導致了地球上的東西發生各種生滅變化。

這就是我們今天說的,這本2000年前的《物理學》裡最核心的“運動”概念。亞里士多德將運動區分為四種,分別是生成與毀滅,數量變化,性質變化和位移運動。亞里士多德討論了一切運動的三個基本原理:運動的主體或載體、缺乏和形式。最終我們看到,亞里士多德用邏輯推論出了“第一推動者”。這個“第一推動者”讓他的物理學和形而上學最終殊途同歸,達到了同樣主題。

讀這本2000年前的《物理學》,看亞里士多德如何理解運動

在《物理學》裡面,他從運動的角度得出結論,必然有一個“不動的推動者”,作為宇宙之中一切運動的終極原因,但是他沒有更多討論這個“第一推動者”到底是什麼,他推動宇宙的方式又是什麼樣的。

而在《物理學》之後寫作的《形而上學》裡,他對這些問題做了更深入的討論。在那裡,他從實體的角度得出結論,宇宙中必然有一個最高的實體,那就是神,他是最高的實現,沒有任何潛能,它除了思考自身之外,什麼也不做。他推動宇宙萬物的方式,就是作為萬物嚮往的最高目的。這樣看來,亞里士多德物理學的最終歸宿就是形而上學,更確切地說,就是神學。

讀這本2000年前的《物理學》,看亞里士多德如何理解運動

題外話:讀書可以擴充我們知識邊界,獲得更多看問題的視角,但盲從是要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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