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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進羊群了嗎?拼團群的“羊毛”你薅過嗎?

由 青海普法 發表于 影視2022-12-06
簡介他向小邱催貨,小邱卻說現在已經無法發貨,只能退款,並願意承擔每人不超過1000元的賠償,讓蘇先生先代為賠付

想拼團怎麼聯絡

最近,

“羊了個羊”這款遊戲一夜爆紅

今天你進羊群了嗎?拼團群的“羊毛”你薅過嗎?

這款遊戲有多難呢?

就是每當你以為要通關的時候,

卡牌下面還有層層疊疊的套路。

在眾多網上購物的渠道中,

“拼團”也是熱門的網購方式之一,

不僅商品種類多、價格便宜,

還能直接送貨到家門口,

這羊毛薅得實在是過癮。

今天你進羊群了嗎?拼團群的“羊毛”你薅過嗎?

但是,

“拼團”消費並不一定都能薅到羊毛,

套路和損失也很常見。

思明法院近期就受理了一起

在網上“拼團”購買茅臺酒,

酒沒收到反而要賠錢的案件。

今天你進羊群了嗎?拼團群的“羊毛”你薅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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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蘇先生偶然得知微信好友小邱在“羊毛團”拼單平臺售賣茅臺酒,價格也很實惠。於是他透過小邱發來的“羊毛團”連結下單,並轉發連結組織團購。

沒想到,團購異常火爆,蘇先生陸續向小邱下單300多瓶飛天茅臺酒以及茅臺原箱酒1箱,累計轉賬了60餘萬元。

然而,

蘇先生僅收到了3瓶單價為2520元的飛天茅臺酒和1箱19000元的茅臺原箱酒。等了一個多月,還有約62萬元的貨沒發。

他向小邱催貨,小邱卻說現在已經無法發貨,只能退款,並願意承擔每人不超過1000元的賠償,讓蘇先生先代為賠付。

隨後,蘇先生便按這個標準,向下遊團購客戶賠償了26萬餘元。

又過了近兩個月,小邱一直沒有退還貨款,也沒有賠償蘇先生代墊的損失。

他說,商品發貨地遭遇嚴重洪澇災害,所以無法按時發貨,而且承諾的賠償也僅限透過“羊毛團”下單的“團長”。

但蘇先生認為,小邱無法證明發貨地就是遭受洪澇災害的地區,期間也沒有提出因暴雨延遲發貨,況且他至今都沒有發貨。另外,微信聊天記錄、電話錄音等也可以證明小邱同意向每人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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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

法院審理認為,蘇先生與小邱構成買賣合同關係。蘇先生已向小邱支付了貨款,但小邱未能發貨,也沒有履行他承諾的賠付義務。

法院認定小邱應當向蘇先生返還貨款62萬餘元及逾期利息,並賠償蘇先生代墊的賠償款20餘萬元。

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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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釋法

微信拼單、社群團購等消費模式雖然優惠便利,但線上交易也存在一定風險。作為拼團的“團長”雖然本身也是消費者,但對於拼團的其他成員而言,若上游商家無法及時發貨,或產生其他消費糾紛,“團長”亦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而“團長”賠付後,可向上游銷售者追償。

法官提醒

對於“消費者”而言:

#1

在參與拼單時,應儘可能事先考查團購平臺、供貨渠道以及“團長”商譽,瞭解商品的原材料、合格證、消費期限、售後服務等有關商品的自身情況,以及商標、廠家、生產地、經銷者等關於生產經營者的情況。

在團購時,注意保留購買記錄、聊天記錄、付款記錄等。出現糾紛時,消費者應當與平臺交涉,並留存相關截圖作為證據。合理使用網路的“7天無理由退貨”政策,消費者在簽收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可依法向商家申請退貨。

#2

#3

若遭遇商家以低價吸引消費者、但拼團成功後拒不發貨的情況,消費者可以與商家溝通,或向市場監管部門、消保委尋求幫助,必要時也可以透過訴訟維護合法權益。與此同時,要注意在訂單超時前申請退款以免錢貨兩失。

對於“團長”而言:

“團長”在開團時,應當盡到查驗貨物的責任。如果“團長”因不注意貨物來源、不核實貨物真偽、不檢視貨物運輸,導致團購被詐騙分子趁虛而入,“團長”可能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部分商家或渠道商以次充好、以少衝多、虛假宣傳,“團長”不經稽核便開團,作為有償“居間方”或者“代理方”,“團長”也可能在民事糾紛中承擔先行賠付的連帶責任。即便“團長”是無償組織團購,若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也應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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