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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真的不建議醫生給熟人看病

由 瀋陽跑腿 發表于 音樂2023-01-18
簡介近四成的患者期待透過關係找到的熟人醫生能夠提供更符合心意的診療方案,而對醫生來說,無論是不是熟人,都一樣會對患者負責

遇到熟人怎麼說話

周清(化名)工作的醫院是該市唯一的三甲醫院。

一個平平無奇的下午,周清接到了多年不聯絡的老同學的電話,「在你們醫院住了一天就花了 1900 多,光檢查費就花了 1200 多!」

「我本來也不想找關係的。」

在「老同學」的再三堅持下,周清硬著頭皮去找主任,取消了還未做的 CT 檢查。

可是,作為醫療技術手段之一的 CT 檢查僅僅因為熟人關係的運作就可以隨意減免嗎?

「熟人看病」的背後,醫療風險被人情蓋過。

房間裡的大象

從踏入醫學院校門的那一刻開始,醫生們就走上了一條漫長的健康諮詢之路。大到年夜飯桌小到偶遇寒暄,在醫生身份這個前提下,最常見的句式莫過於:

「最近我 XXXX 不太舒服,你看是什麼毛病?」

而當醫生們邁入工作大門後,大家就會欣喜地發現——自己成為了朋友圈中被動聯絡最為頻繁的那個人。

從丈母孃糖尿病、二舅姥爺腦血栓、爸媽高血壓到媳婦兒生孩子、老公結紮、孩子高考心理輔導,一個內分泌科的醫生也要無所不包。

一項對南京中醫藥大學常州附屬醫院的調查結果表明,受訪的 119 名門診住院患者中 69 名有過直接或間接託人看病的經歷,其中 56 名有過不止一次託人看病的經歷。

吉林大學屈英和教授在另一項研究中抽樣調查了 200 名臨床醫生和 500 名患者,

問卷結果顯示,透過「找關係」就醫是患者的首選

。9。3% 的人每次就醫都找關係,45。6% 有時會找關係,15。7% 想找關係但找不著,從不找關係者僅佔 29。4%。也就是說,七成多患者希望透過熟人就醫。

這個人情難題不止困擾著中國醫生,國外醫生的診室可能也早就被親戚朋友佔領。

德國一項對 1643 名外科醫生的研究顯示,有 77。6% 的外科醫生曾經為朋友或親戚做過手術。另一項對德國北萊茵地區全科醫生的調查顯示,受訪的 393 名醫生中有 96。7% 的醫生承認在過去 12 個月中至少治療了一名家庭成員。

2010 年在一項對美國 1086 名兒科醫生進行的調查中,四分之三的人(325/429)表示,他們曾被要求為親屬開具處方藥;51% 的人(186/363)曾被配偶要求開具處方藥。其中,還有近一半的受訪者曾為自己開過處方,同樣數量的人曾非正式地向同事要求開處方。

親朋好友提出的要求五花八門,從插隊檢查到主刀手術,總結起來無非就是一句話,

「咱倆關係好,你認認真真給我治一治」

。而實際上,聽完這些要求的醫生也只能默默仰

天長笑

,「臣妾真的做不到啊」。

屈英和在《「關係就醫」取向下醫患互動錯位分析》一文中指出,調查顯示,醫生認為對關係病人的照顧排在前三位的是「在病房安排上給予照顧」(33。7%),「看病、檢查和手術優先」(28。4%)和「對病情、病因、治療方案說明更詳細」(26。8%)。

不少醫生都表示,對關係病人的照顧主要是優先和溝通等方面的照顧。「無非也就是對病情解釋得更細緻一點,話說

更多一點,讓人家清楚地瞭解自己的情況。」

而對患者的調查顯示,患者希望得到的照顧排在前三位的分別是:「對病情、病因、治療方案說明更詳細」(53。6%)、「診治更慎重更負責」(40。9%)和「看病、檢查和手術優先」(39。8%)。

近四成的患者期待透過關係找到的熟人醫生能夠提供更符合心意的診療方案,而對醫生來說,無論是不是熟人,都一樣會對患者負責。

在調查中,43.1% 的醫生認為關係對治療方案沒有影響,而 76.1% 的患者認為關係對治療方案有影響。

給找上門來的七大姑八大姨多解釋一下病情、安撫情緒,這一點無可厚非。但是除此之外,當熟人成為患者,一些看不見的風險早已在背後張牙舞爪。

熟人患者 ≠ 普通患者

有著熟人身份的患者並不能等同於普通的患者,當在普通的醫患關係間夾雜進親情、友情等人情關係,一些常規的診療判斷可能會失真。

第一個風險來自於資訊獲取。在問診的過程中,醫生往往需要獲取一些敏感資訊,比如是否抽菸、是否長期喝酒、是否正在備孕或避孕,有時甚至還會詢問是否正在服用成癮性藥物。

雖然出於職業道德,這些問題只是幫助醫生提供更嚴謹的提供診療方案,對敏感資訊會保密,

是在家庭聚會上滴酒不沾人畜無害的遠房表哥真的會願意告訴你他其實每天都抽菸喝酒燙頭嗎?

至於那些更加敏感或隱私的問題,如是否發生過性行為、是否患有精神類疾病等資訊,即使熟人給出了回答,醫生也需要懷疑一下,這個答案是否完整而真實。

另一方面,由於和親戚或朋友的長時間相處,接診的醫生可能下意識認為自己對他們的情況非常清楚而跳過一些常規的詢問。

但這種自信可能會闖禍。

一名 22 歲的澳大利亞男子在拔掉智齒後覺得疼痛難忍,用了布洛芬或撲熱息痛都不能緩解。他的母親聯絡了一位關係很好的全科醫生朋友。醫生聽說情況後開出了一個撲熱息痛、可待因和多西拉敏組合的處方,還給了男子七片美沙酮,並囑咐「每 6-8 小時 1 片」。

2 天后,這名男子被發現死於家中,驗屍報告指出,死亡原因主要是美沙酮與氟西汀的相互作用。而該男子的父母和全科醫生並不知道他最近服用了氟西汀。驗屍官確定這起死亡完全是可以預防的,這名全科醫生也受到了紀律處分。

除了問診之外,給熟人做體格檢查也可能讓診室裡充滿了尷尬的氣息。可能我們只見過彼此穿著衣服的樣子,尤其是在一些涉及到需要脫掉衣服或暴露隱私部位的檢查時,醫患雙方都會感到不舒服而無法進行必要的檢查。

另一個很大的風險在於,熟人的加入有時讓患者在診療過程中的自主權讓渡給了醫生。醫患之間本身天然存在資訊差,患者需要依賴醫生提供的專業知識瞭解自己的病情,但是診療方案仍然建立在雙方達成一致的基礎上。

然而當醫生為家人或朋友提供診療時,也許是出於迫切的關心,醫生可能會更強烈地表現出自己對診療方案選擇的傾向,並說服患者接受自己的想法。

這種情況在未成年人身上更加明顯,此時醫生的身份不僅是醫生,也是「長輩」。

試想,當家裡的小輩翻牆去網咖摔斷了腿坐進你的診間,你會有耐心給他提供 ABC 三個診療方案,而不是馬上安排手術並教育他好好學習嗎?

不規範的診療過程大大增加法律風險

而那些找上門來的親戚朋友,無外乎都會問一句,「能不能不掛號啊,小毛病你給我瞧一眼得了唄?」。

在法律實務中,即使沒掛號,如果存在事實的診療行為,也認為醫患關係已經建立,發生醫療糾紛時,不能以患者未掛號為由,免除醫院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此外,如果沒有病歷記錄,在醫療損害責任糾紛訴訟中,法院可以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醫院會因此敗訴,承擔醫療損害賠償責任。

2012 年,患者陳某某以「排大便困難 4 年,加重 2 月」為主訴到洛陽市中心醫院就醫,中心醫院以「恥骨直腸肌綜合症」收住入院併為陳某某行「恥骨直腸肌部分切除術」。期間陳某某共住院7 天,出院後繼續在中心醫院門診接受治療。

在 4 個月的門診診療期間,接診醫生始終沒有為陳某某建立正式的門診病歷,僅認為是熟人幫忙而提供服務,也沒有嚴格遵守診療規範。

在門診診療期間,陳某某的手術傷口一直未痊癒,錯過了最佳診療時間,病情加重,又輾轉兩家醫院共手術 4 次、門診治療數次,至 2018 年起訴時仍然沒有治癒。

法院認為,中心醫院在門診診療期間未做好病歷記錄,沒有遵守嚴格的診療規範,未盡到完全、正確的治療義務,對陳某某因病而造成的損失需要承擔 80% 的過錯責任,共計需賠償 317841.41 元。

更有甚者,因為熟人提出的要求而改變了診療決策,最終導致了嚴重的後果。

2014 年在廣州市天河區婦幼保健院發生這樣一起案例。產婦因「停經 37+1 周,下腹痛 1 小時餘」到婦幼保健院處住院。因患方產婦家屬中有婦幼保健院醫生的熟人,入院前提出儘量不對產婦做會陰側切。

產婦在產檢期間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實際娩出的胎兒出生體重 4。0kg,為巨大兒。在產婦生產過程中發生了肩難產,而婦幼保健院考慮到此前和患方的約定,在肩難產發生時,未行會陰側切。患兒出生後輕度窒息,後診斷有臂叢神經損傷和精神運動發育遲緩。

醫療損害鑑定意見表示,婦幼保健院在周某分娩過程中出現肩難產後未行會陰側切,未盡到高度注意義務,避免臂叢神經損傷的發生,存在過錯,其過錯與黃某某左側臂叢神經損傷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最終法院判決認定婦幼保健院承擔 20% 的賠償責任。

什麼才是「緊急」情況?

在一篇急診醫生接診熟人的論文中,作者指出,實際生活中很難劃清家庭和急診的界限。

「如果一個 5 歲的孩子在半夜哭著說耳朵疼,而他的母親又剛好是一個醫生。我們真的能在此時要求一位母親不去檢查孩子的耳朵、不評估孩子的呼吸音是否正常嗎?」

實際上,不少國家對於接診熟人這件事有著明確的規定。

美國醫學會的道德準則中指出,醫生「通常不應該治療自己或者其直系親屬」。

英國總醫學委員會和紐西蘭醫學委員會也建議,不要向與醫生有密切私人關係的任何人提供醫療服務。

說實話,真的不建議醫生給熟人看病

在南澳大利亞,法律規定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才可以為家庭成員開特定的藥物。

醫療保險和其他保險公司也有規定禁止支付直系親屬及其家庭成員的治療費用,因為擔心存在欺詐的風險。

雖然上述指導和政策僅僅提到了家人,但是同樣出於客觀性可能受到影響的考慮,醫生在接診朋友時也應當保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