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寵物首頁寵物

萬萬沒想到!券商投資經理借親戚賬戶炒股,虧了一萬三,罰了二十萬

由 新浪財經 發表于 寵物2023-01-18
簡介證監會網站日前更新披露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證監會對證券從業人員孔典熠(時任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交易事業部證券投資部投資經理、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管理分公司證券投資部投資經理兼權益研究負責人等)違法買賣股票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

財信證券開戶怎麼樣

證監會網站日前更新披露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證監會對證券從業人員孔典熠(時任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交易事業部證券投資部投資經理、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管理分公司證券投資部投資經理兼權益研究負責人等)違法買賣股票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證監會決定對孔典熠處以二十萬元罰款。

交易133只股票

累計虧損13280。9元

經證監會調查,孔典熠涉案期間為證券從業人員。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孔典熠在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管理二部工作,任投資經理;2018年1月23日至2020年3月20日,孔典熠在民生證券投資交易事業部證券投資部工作,任投資經理;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5月20日,孔典熠在方正證券資產管理分公司證券投資部工作,任投資經理兼權益研究負責人。

2015年2月16日,孔典熠姨夫劉某寧在財信證券湘潭韶山中路營業部開立證券賬戶(以下簡稱“劉某寧”財信證券賬戶)。自2015年“劉某寧”財信證券賬戶開戶至賬戶最後交易日(2021年8月4日),“劉某寧”財信證券賬戶共轉入資金11筆,合計676,850元,其中200,000元來自王某萍,376,850元(含來自陳某慧的32,000元以及現金存款40,000元)來自孔典熠,100,000元來自楊某芬。楊某芬為孔典熠朋友吳某文之母,陳某慧為孔典熠朋友。

證監會綜合孔典熠自認的下單手機號下單情況、相關當事人情況說明、銀證轉賬流水等證據,認定孔典熠2019年4月8日至2020年3月19日、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5月20日期間控制使用“劉某寧”財信證券賬戶進行證券交易,相關盈利歸屬於孔典熠。

2019年4月8日至2020年3月19日、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5月20日期間,“劉某寧”財信證券賬戶交易“中信證券”“平安銀行”等133只股票,累計買入成交22,885,614。22元,累計賣出成交22,688,666。51元,合計45,574,280。73元,累計虧損13,280。9元。

證監會認為,在2019年4月8日至2020年3月19日、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5月20日期間,孔典熠作為證券公司從業人員,透過實際控制並使用“劉某寧”財信證券賬戶進行股票買賣的行為,違反《證券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所述的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決定對孔典熠處以二十萬元罰款。

證券從業人員不得違法買賣股票

根據證券法第40條規定,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任何人在成為從業人員前,其原已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必須依法轉讓。該法第187條規定,證券從業人員違反規定,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

從過往監管部門披露案例來看,證券公司的工作人員成為直接違規炒股甚至代客炒股的“重災區”。

陝西證監局網站日前更新披露資訊顯示,某證券公司中層管理人員任職期間,於2021年5月12日、6月11日使用本人證券賬戶買入相關股票15,850元,之後全部賣出,盈利3,080。35元。2022年7月7日,陝西證監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依法對該從業人員沒收違法所得3,080。35元,並處以9,241。05元罰款。

陝西證監局提示,證券從業人員是資本市場建設發展的重要參與者,遵法守規是最基本的從業要求。證券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為證券法所明令禁止,一旦被查處,輕則採取監管措施,重則面臨行政處罰甚至市場禁入。廣大從業人員在執業中應學法尊法守法,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恪己慎行,以身作則,切勿逾越法律底線、罔顧法律禁令,切實提升合規執業的意識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