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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離譜!女孩發現自己6年被網路祭奠4.3萬次 ,網頁還記載了其“生平”

    因此思明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要求被告網路祭祀平臺作為網路服務提供者承擔侵權責任法官說法:網路平臺並非法外之地法官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網路使用者、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 國家網信辦: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與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符的網路付費服務

    國家網信辦: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與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符的網路付費服務

    在有關未成年人網路沉迷防治方面,意見提出,網路遊戲、網路直播、網路音影片、網路社交等網路服務提供者應當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定青少年模式,在使用時段、時長、功能和內容等方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提供服務,併為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提供時間管理...

  • 新修訂的《網際網路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12月15日起施行

    新《規定》明確,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使用者服務協議對跟帖評論服務使用者和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進行規範管理...

  • 新版《網際網路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釋出 幾大變化引關注!

    對未盡到管理義務導致跟帖評論環節出現違法和不良資訊內容的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應當根據具體情形,依法依約採取警示提醒、刪除資訊、暫停跟帖評論區功能直至永久關閉跟帖評論區、限制賬號功能、暫停賬號更新、關閉賬號、禁止重新註冊等處置措施,儲存相關記...

  • 最高法: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以委託他人加工製作為由免責

    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司法解釋規定,網路餐飲服務平臺經營者違反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未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實名登記、審查許可證,或者未履行報告、停止提供網路交易平臺服務等義務,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應當與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

  • 看完這篇文章你就會懂什麼是網路侵權並知道怎麼維權

    看完這篇文章你就會懂什麼是網路侵權並知道怎麼維權

    ”3、網路服務提供者應當採取的必要措施足以防止侵權行為的繼續和侵害後果的擴大並且不會給網路服務提供者造成不成比例的損害的措施,包括刪除、遮蔽、斷開連結、暫時中止對該網路使用者提供服務六、網路服務提供者侵權責任承擔《民法典》規定:網路服務提供...

  • 女孩發現自己6年被網路祭奠4.3萬次,網頁還記載了其“生平”,怒了

    女孩發現自己6年被網路祭奠4.3萬次,網頁還記載了其“生平”,怒了

    民法典規定:網路使用者、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 【網信普法】解讀:《網際網路群組資訊服務管理規定》

    【網信普法】解讀:《網際網路群組資訊服務管理規定》

    對社會一直關注的“群主”“群管理者”責任,《規定》中的要求網際網路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即“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依據法律法規、使用者協議和平臺公約,規範群組網路行為和資訊釋出,構建文明有序的網路群體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