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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佔道!北京一摩托騎手撞死騎車人被判刑

由 北京日報客戶端 發表于 旅遊2022-12-28
簡介通州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召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醉酒駕駛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法應予懲處

北京哪裡查酒駕較多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安然

醉駕摩托車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召某撞死電動腳踏車騎車人的同時,自己也是先進醫院後進牢房。12月2日是第11個“全國交通安全日”,通州法院釋出訊息說,駕車出行時,過於自信或心存僥倖均會帶來安全風險。

30歲出頭的召某經常騎摩托車出行。一天夜間,召某在與朋友聚餐飲酒後,因臨時有事飛奔回家。他沿著非機動車道飛速行進時,突然發現前方一輛電動腳踏車。召某事後自稱,當時他立即採取制動措施,但還是剎不住,摩托車與鄒某駕駛的電動腳踏車相撞,召某當場倒地昏迷。等他醒來的時候,已經躺在醫院的病床上,而被他撞擊的電動腳踏車騎行人鄒某此時已經傷重不治。

事發後,經抽血檢測,召某體內酒精含量為93。2mg/100ml。交管部門經調查,召某醉酒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違反分道行駛的法律規定,是事故發生的全部原因,因此認定召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通州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召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醉酒駕駛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法應予懲處。法院根據召某自願認罪認罰以及本案具體案情,判處召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法官表示,一般的二輪摩托車,價格比汽車便宜,速度比電動車時速更快、續航更遠,受到追求新鮮感、刺激感的年輕人的喜愛。但是,近期因駕駛二輪摩托車引發的各種事故也明顯增長。

據統計,在醉酒駕駛型危險駕駛罪中,年輕人無證、飲酒駕駛二輪摩托車的行為正在增加。法官表示,在法院審理的案件中,摩托車無證駕駛、飲酒或醉酒駕駛以及車輛脫保的情況屢見不鮮,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這些行為都會對責任認定、事後賠償產生極為明顯的影響。騎手們在享受自己追求的生活方式的時候,也一定要想清楚,如何守法地追求快樂,萬不可把自身一時的快樂建築在他人和自己後半輩子的痛苦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