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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還是致私?公與私存在的特徵?

由 昔日的港灣 發表于 綜藝2021-09-10
簡介它應該還有一個實現的過程,這個過程中他會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資源,甚至犧牲掉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特別是自己至親或最親近人的切身利益(必要時包括生命),來成就他的實現自我和自我中理想的願望

私字怎麼解釋

昨天回答了悟空問答,題為:做人的最高境界是什麼?回答完後,思緒還在不斷的纏繞。到底什麼是公?到底什麼是私?理了理下思緒,只有探討才會明瞭。在下層我們看到私會多一些,不便於分析。在上層似乎公私都有,好像公還比私更多一些,會有利於分析。剛好我昨天又回答了做人最高境界的問答,那我們就從做人的最高境界開始說起吧!

做人的最高境界是什麼呢?就是為了:“實現自我”。那麼人為什麼要實現自我?實現自我後會得到什麼呢?

其實,實現自我是人精神層面上的一種需求,也是人性中的一種自私的需求,它的目的就是為了滿足自己精神層面的需要,為了這種需要來挑戰自己能力的極限,去實現這個需要的目標。

實現自我後,他能得到是:和普通人一樣感受,獲得艱辛付出後的喜悅,享受這種喜悅帶來的幸福快感;得到的是他想看到的一種人們快樂而又幸福生活景象。下面我引用一段昨天我在回答悟空問答中的一段話,來展示一下這樣的景象。

引用:【在不同的思想境地下,有著不同的實現自我的表現形式。在企業層面實現自我的人,就是願意看到自己的員工比其他企業的員工過得好。工作愉快,家庭幸福,有歸屬感;在國度層面實現自我的人,就是希望看到自己的人民比其他國度的人民過得好。安全、和諧、幸福及安康,有歸屬感;站在世界層面實現自我的人,就希望全世界大同,人和萬物和諧、共同經營著地球,充分享受著大自然的饋贈,一代一代生生不息的繁衍下去】

這麼美好的景象又是靠什麼得以實現的呢?在此不用多猜,就是靠那些“忘我、超越自我以及實現自我的人帶領我們一起去奮鬥而實現的。多麼崇高的理想,多麼大公無私的情懷呀!其實,他也是透過“自私”而完成的。

在“忘我”、“超越自我”以及實現自我的過程中,不知道大家發現了沒有,它們都沒有離開一個“我”。而“我”或“為我”就是一個自私的字樣,沒錯,就是“自私”。故“實現自我”的真正動力應該是人們最不願意認可的那兩個字:“自私”。因為“私”是人性中最頑強的東西,人在“私”在,人滅“私”滅。“私”與“公”在人性中相互糾纏著,鬥爭著。公有多高,則私有多高。為公之人,公比私高一蔑片,就像是股東股權中的51%與49%的關係一樣,由公主導著自己的行動;為私之人,私比公高一蔑片,則由私主導著自己的行動。公與私只有一蔑片之差,為公之人如果一時沒有注意修養而由私主導了行動,所謂的“公”反而還會跑過來幫倒忙,這時就會出現天崩地裂。

又由於公與私在人性中的相互糾纏,真正的公與私人們不能完全分得很清楚,都是一蔑片的事,一個恍惚就會出現“好心辦成壞事”這種現象。在這種現象中也會存在兩種意識結果。一種是無意識,那就是真的好心辦成了壞事的結果;一種是有意識,那就是利用了人們的善,打著為人們的旗號,辦著傷天害理的事的結果。就如那些“大老虎”與“小蒼蠅”,難到他們認識不夠?學習不夠嗎?不是,是因為他們那一個“恍惚”,道德就出現了塌方式的淪陷。

扯遠了,我們回到正題。動力有了,自我就實現了?沒有!它應該還有一個實現的過程,這個過程中他會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資源,甚至犧牲掉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特別是自己至親或最親近人的切身利益(必要時包括生命),來成就他的實現自我和自我中理想的願望。

我們知道的,G命時代為了實現自我,可作出視親人生命而不顧的悲壯之舉;和平年代為了實現自我,可作出犧牲自己身邊所有人的切身利益,從自己的至親開始。在實現過程中,這些犧牲他人的行為就是為了實現自我的“自私”行為。而“實現自我”最終的結果又是那麼的崇高而美好。這個結果就是犧牲他人的利益、甚至是生命來成就他的“實現自我”以及他的目標,他的這個目標就是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的崇高理想。至此,致公,還是致私?

由此可見,公與私是同時存在在人性中,且有水漲船高之勢。把私比作彈簧,而公就是限位銷,限位銷不讓彈簧自由膨脹。但限位銷定位越高,彈簧也會隨之會得到增長,只不過有了限位銷的管制,彈簧不能主宰人的行動。一旦人限位銷磨損不去加以維護或外因條件使限位銷滑脫,那彈簧失去了限位銷的約束會自由膨脹。此時,限位銷在什麼高度失效,彈簧就會在什麼高度開始膨脹。彈簧在什麼高度開始膨脹而產生的“惡”是不一樣的。限位銷越在高位滑脫,彈簧自由膨脹所產生的惡越大。持久的學習、進步、提高以及成就應該是高位了吧!但由善人應用能造福人類;由惡人運用能毀滅人類。

故,不管你多麼學習進步,不管你的才華有多高,不管你擁有的地位多高。只要放鬆了自己的修為,只要放鬆了對自己約束,你都就會發生“私慾的自由膨脹”。地位越高,越不能放鬆,只要還有一口氣,你都有形成巨大的“惡”的可能,這就正驗證了那一句老話“蓋棺論定”。

個人觀點,不到之處請指正。希我的回答望能夠幫助到你。謝謝你的提問!

我是【昔日的港灣】職場領域創作者,有對此話題感興趣的師友們可關注我或在下面留言與點評。謝謝大家!

致公,還是致私?公與私存在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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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自於手自拍